在中國古代,死刑的實際執行是以公開為原則的。除了專門的人販子和婦女,壹般都是在曹城裏處決。元明清時期,北京也在鬧市區執行死刑。元代在柴石口(今北京市東城區),明代在西四牌樓(今北京市西城區西四區),清代在菜市口(今北京市西城區菜市口),都屬於當時北京的交通。
清代,外省人進京主要有兩種途徑:沿京杭大運河,經運河,經通州。(北京通州區古稱北通州,南通府位於江蘇);沿韓晶路,西部各省從廣安門經盧溝橋進京,後者占外地進京人數的七八成(題外話:這就是七七事變攻打盧溝橋的原因)。進入廣安門,菜場口就在眼前。這個地方自然擠滿了客棧和餐館。“宣武門外大街南行近菜場口,有財神廳;邵東鐵門內有文昌會館,末席之地,西城點酒唱歌之人,又都是戲樓”(楊茂健《陳靜雜律》)。
每年深秋,大理寺、都察院和刑部都會對犯人舉行聯合聽證會,犯人會在冬季至日前被斬首。斬首前夕,獄官會對犯人說:妳們真幸福,官司今天就結束了!同時,獄卒還會給犯人送去送別餐;有:壹袋醬肘子,壹斤餡餅。行刑的那天,行刑官被兩邊的人煩死了,押在最後面,負責砍頭的官,被押出宣武門去過斷橋,犯人被押到菜市口讓地穿過市場。處決犯人多的時候,從東到西排列,劊子手從東到西依次拿刀。
行刑的時候,劊子手會喊:爺!我等妳去,也是吃哪碗飯,做哪份工作的問題。別擔心。劊子手的手掌很準,斬首不轉身,而他的家人則擡走,在上面縫了壹個完整的屍體。遇到沒地位沒錢的人就舉刀砍頭擡腳,壹句客套話也沒有。
此時的百姓,正踩著滿大街的塵土,來回奔波,看著普通的罪犯,因諫而死的官員,上層鬥爭的失敗者,改革家,義和團的義和團被斬首。犯人被斬首後,鮮血沾滿黃土。
老北京人習慣了這些東西,就是習慣了,也塑造了他們的性格。壹碗渣江面,壹個住處就夠了。多麽大的官,多麽繁華的宮,多麽富有的商人,多麽惡毒的惡霸,多麽勇敢的英雄,他們無非是壹把刀,生活平淡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