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輕聲和元音音節目的:考察考生的聲母、韻母和聲調的發音。要求:在100個音節中,每個聲母至少出現三次,方言中遺漏或易混淆的詞增加1-2次;壹般每個元音至少出現兩次,方言中遺漏或易混淆的元音增加1-2倍。如果單詞的聲母或韻母相同,要分開排列。不要讓相鄰的音節出現雙音節或押韻。評分:該分數占總分的10%,即10分。讀錯壹個字的聲母、韻母或聲調扣0.1分。每個單詞發音有缺陷扣0.05分。壹個單詞允許讀兩遍,即當考生發現第壹遍發音有口誤時,可以改過來,根據第二遍發音判斷。時間限制:3分鐘。超時扣分(3-4分鐘扣0.5分,超過4分鐘扣0.8分)。發音缺陷:1只讀單音節詞和2個雙音節詞。1項中的發音缺陷主要是指聲母的發音位置不準確,但並不是普通話中的壹種聲母讀成了另壹種聲母,比如舌前的J、Q、X讀得太靠近Z、C、S;或者把普通話中某個聲母的正確發音位置替換成更接近的位置,比如把語前音J、Q、X讀成舌音;或者讀舌尖聲母時舌尖接觸或接近上顎的位置過於後移或前移,但並未完全誤讀為舌尖發音;元音發音的缺陷主要表現在元音圓潤度明顯不足,語感差;或者元音的開度明顯不夠,聽覺性質明顯不符;或者元音的舌運動明顯不足;聲調形態和聲調基本正確,但調值明顯偏低或偏高,特別是四聲相對高低點明顯不壹致的,判定為聲調發音缺陷;這種缺陷壹般是系統性的,每個聲調扣5個單音節錯誤。如果1和2兩項都有同樣的問題,則兩項分別扣分。
2.閱讀50個雙音節單詞
目的:除了考察聲母、韻母和聲調的發音外,還要考察連讀變調、韻母和輕聲的發音。要求:50個雙音節可視為100個單音節,聲母和韻母的數量與單音節大致相同。另外,上聲連字不少於2遍,上聲連其他聲調不少於4遍;輕聲不少於3遍;《華二》(arurierüer)押韻不少於四個,詞語的排列應避免同壹測試項目的集中出現。評分:此項分值占總分值的20%,即20分。讀錯壹個音節的聲母、韻母或聲調扣0.2分。發音有明顯缺陷的,每次扣0.1分。時間限制:3分鐘。超時扣費(3-4分鐘扣1分,超過4分鐘扣1.6分)。發音缺陷指與1項所述相同,韻的發音明顯不盡如人意。如果1和2測中的壹個或兩個分別失分10%,即1題失分1分,或者2題失分2分,則判定該考生普通話水平不能進入壹級。如果考生有明顯的語音缺陷,即使總分達到A級,也會降級評定為B級..
大聲朗讀
3.從考試大綱第五部分的閱讀材料(65438號+0-50)中朗讀。目的:考察普通話閱讀書面材料的水平,重點考察語音、變調(升調、“壹”、“否”)和語調(聲調)。評分:此項分值占總分值的30%。那是30分。累計每篇材料前400字(不含標點符號),每處語音錯誤扣0.1,漏記壹個字扣0.1,方言語調不同程度壹次性扣分(突出問題扣3分;很明顯,會扣2分;略有反映,扣1.5分。每停頓壹次或斷句不當扣1分;語速過快或過慢,壹次性扣2分。時間限制:4分鐘。超過4分30秒扣1分。註:閱讀材料(1-50)每篇文章的字數略有不同。為了達到壹致的評分標準,閱讀材料的前400個單詞(每篇文章在400個單詞後標記)中的錯誤在測試中累計計算。但是對語調和語速的研究要貫穿整篇文章。從考試的要求來看,應該是把50部給考生提供練習題的作品作為壹個整體,通過考前練習全面掌握。
交談
目的:考察應試者在沒有書面支持的情況下,說普通話的能力和所能達到的規範化程度。以單向發言為主,必要時輔之以考官與考生的雙向對話。單向對話:考生根據抽簽確定的題目發言4分鐘(不少於3分鐘,發言4分鐘後考官應要求考生停止發言)。評分:此項分值占總分值的30%,即30分。包括:(1)語音特征占20%,即20分。其中等級為:壹級20分,二級18分。語音錯誤在10次以下,方言不明顯;16三檔語音錯誤在10倍以下,但方言明顯;或者方言不明顯,但語音錯誤大致在10次到15次之間;14四檔語音錯誤在18次到15次之間,方言明顯;五檔10分,語音錯誤超過15次,方言明顯;六檔八分語音錯誤多,口音重。如果語音特征確定為二檔(或二檔以下),即使總分在96分以上,也不能進入壹類。如果語音特征確定在五檔,即使總分在87分以上,也不能進入二類A;以上任何壹種情況都要在班內降級。(2)詞匯語法的規範程度占5%。評分等級為:a 5分詞匯和語法規範;二年級4分,偶爾詞匯或語法不符合標準;三年級三年級的詞匯和語法往往不符合規範;(3)自然流暢占5%,即5分。評分等級為:壹級5分自然流暢;初二4分基本流暢,口語差(類似背稿子的表現);三檔語速不當,話語不連貫;發言時間的不足,必須通過考官和考官的雙向對話來彌補。試用階段采用上述評分方法,並隨著情況的變化適當增加口語分數的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