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政府主義追求的是完全的無政府狀態,絕對的個人自由,個人自主,私有財產權。它的首要前提是,社會中的個人必須完全植根於壹個自願行動的社會,因此他們必須完全免受暴力或暴力威脅。
Komism追求的是吞並所有以前類似於“諸侯割據”的國家,消滅政府的職能。然而,相反,它仍然需要壹個職能機構來維持公有制社會的穩定。
無政府主義否認權威實體的存在和權威社會秩序的存在。但絕不是回到壹個混亂的社會狀態,而是壹個仍然有序存在的社會。因此,這必須滿足三個組織邏輯:
1.在自然狀態下,可以保證純粹的自由交換過程,小資產階級的所有權和財產權的分配必須建立在平均主義的基礎上。
2.生產合作在自然條件下可以是自發的。這種合作機制本身可以自發形成壹個有機網絡,從而協調整個經濟運行,實現分配。
3.社會中的個人必須完全植根於自願行動的社會,因此他們絕不能受到暴力或暴力威脅的阻礙。因此,無政府狀態的制度必須依賴自願協議(或契約、法規等)。)人與人之間作為唯壹合法的社會組織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