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年來,在農村占房子比較普遍。因為補償價格低或者農民的房屋面積太小,農民往往拆掉舊房,買不起新房。這樣,那些沒被拆遷的農民就動起了歪心思,趁著還沒拆遷的時候,在自家院子裏或者閑置的地裏搶占壹些建設項目,這樣壹旦遇到征收拆遷,就能解決他們的後顧之憂。
先說說“搶建”的原因和法律後果。
第壹個原因是這個地塊區域有壹個建設項目規劃公告,也就是說農村這塊地要拆遷,這裏肯定有大項目規劃。這塊地的村民要發財了,能拿到搬遷錢。有個笑話。普通人這輩子發財只有兩條路。壹個是中彩票,另壹個是他們的土地被征用。
既然要搬遷,作為普通人,就要想著利益最大化。我們如何最大化它們?這是壹個安全的方式來搶建。只要能在自己的土地範圍內蓋房子,就盡可能多蓋,方方正正及時翻樓,二樓翻三樓。妳應該在房產價值確定之前就建,也就是說妳應該在拆遷補償確定之前就建,這樣妳才能得到更多的補償。所以這個時候速度很重要,不搶著建就來不及了。
怕政策變,不允許我們建房。隨著新農村建設和城鄉壹體化的發展,對農民在自己的宅基地上翻建房屋制定了更嚴格的規定,禁止新建農村房屋。因此,許多農民害怕政策變化,禁止所有建築,這使得他們很難養老,他們的孩子將來很難結婚。於是他們想盡辦法申請建房,妳建我就建,妳建他就建,出現了搶房子的熱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