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能對這件事負責嗎?我自己做不到,因為醫院能做的只有賠償妳,他也沒別的辦法。畢竟孩子已經引產了,不可能送回去給妳。對於夫妻雙方來說,都是有喜有悲。好處是不是艾滋病,因為大家都知道怎麽得的病。如果是,說明夫妻生活可能沒那麽和諧,可能有草原什麽的,但說明現在兩個人關系還好,婚姻也還好,只是可惜孩子不見了,因為引產後短時間內已經不可能懷孕了。
正常引產後,孕婦要休息半個月到壹個月,半年內不宜生孩子。身體需要休息,人體不是機器。不管夫妻是什麽關系,都是人家的事。醫院因為自己的診斷錯誤導致孩子被引產,所以這是壹條生命,醫院應該對此負責,但是醫院沒有辦法對此承擔任何責任。因為他是醫療機構,所以丟了人,確實影響了聲譽。他也可以補償妳壹些錢,但是萬壹他補償妳壹些錢,孩子就不回來了呢?
這件事也提醒人們,如果被醫院確診有什麽重疾,壹定要引起重視,不要慌不要亂,先去上級醫院復查,找更權威的醫院。他們寧願多花壹點錢,也壹定要確診病情。不要這樣。到那時妳已經在這家醫院住了幾天了。妳已經做了所有妳需要的手術和藥物。發現不是這個病,豈不是天大的笑話?誤診不應該發生在醫院,但它確實發生了,我們必須防止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