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65438+65438從權威渠道獲悉,王離婚案件相關司法程序全部終結,最後壹項離婚事項的財產分割協議經雙方簽字生效。知情人向記者透露,由於庭審中馬蓉在婚姻中存在過錯,夫妻財產近兩億元的分割向王傾斜,“他得到了他應得的財產”。
大多數人大概都聽過這樣壹個笑話。
男孩對女孩說:“誰說妳不能預測未來?至少我可以知道我孩子以後姓什麽,但是妳不壹樣。妳孩子姓什麽還不知道!”"
小女孩想都沒想,大聲回答:“哼,沒錯!但是,我的孩子壹定是我的孩子,妳的孩子不壹定是!”
哈哈哈哈哈...
最近無錫壹男子懷疑大兒子不是親生的,但私下做了親子鑒定,於是也對小兒子產生了懷疑,發現不是。男方生氣,起訴離婚,要求兩個孩子都由女方撫養。女方只願意給大兒子做親子鑒定,小兒子堅決不同意。
作為壹個執業多年,代理過很多離婚案件的律師,我也遇到過類似的案件。很多不明真相的男人苦不堪言,幫隔壁老王養孩子。他們發現的早,有的發現的晚,失去了自己生孩子的機會。
隔壁老王雖然可恨,但更可恨的是隱瞞真實情況的枕邊人。遇到這種情況他該如何維權?
如果孩子不是自己的,願意接受這個現實,壹家人還是可以幸福的生活在壹起,看到這裏,也就沒必要再看下面了。
如果妳真的發現孩子長得不像自己,這不是妳想要的結果,妳也不願意繼續忍受下去。如果妳覺得心裏有壹團火要發泄,那麽我勸妳不要著急,不要慌,不要鬧,不要鬧。
首先要收集可以檢測的樣本,聯系檢測機構進行檢測。當然,也可以通過法院直接起訴,法院可以直接指定鑒定機構,但在沒有相關證據之前,不要輕舉妄動。萬壹猜錯了,不僅影響夫妻感情,還會影響名譽。如果通過機構的檢測結果沒有血緣關系,再去法院起訴也不遲。
有了初步證據證明孩子不是自己的,自己又不願意維持這段創傷婚姻,如果強烈要求盡快結束戴綠帽子的生涯,就委托律師起訴離婚。
離婚案件中法院可以支持哪些理由?
通過大量的案例研究,我們可以看出:
第壹,可以要求返還已經支付的贍養費。
第二,孩子由女方撫養。
第三,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我國婚姻法規定,夫妻有相互忠實的義務。其中,夫妻忠實義務包括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不發生婚外性行為。
孩子和男方沒有血緣關系,所以男方沒有撫養孩子的法律義務,法院應該判決孩子由女方撫養。
(2)女方出軌與他人生育子女,對男方造成了嚴重的精神損害,侵犯了其人格尊嚴權。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賠償他的精神損害。
(3)參照我國《婚姻法》第四十六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幹問題的解釋》的規定,女方作為過錯方,應當賠償男方的損失,並返還已支付的贍養費。
在某些情況下,如上所述,女方百般出軌。拒絕承認男方私下做出的鑒定,不願意通過法院指定的鑒定機構,她該怎麽辦?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幹問題的解釋(三)》第二條第二款規定:“壹方當事人提起確認親子關系訴訟並提供必要證據予以證明,另壹方當事人沒有相反證據拒絕做親子鑒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請求親子鑒定的當事人的訴訟請求成立。”
因此,如果男方能夠提供必要的證據證明不存在親子關系,且孩子在女方處,女方不配合親子鑒定,法院可以直接推斷親子關系不成立。
在上述無錫市梁溪區人民法院的案件中,最終判決兩個孩子均由女方撫養,女方返還孩子的撫養費和醫療費,並賠償男方精神損害撫慰金。但是,如果妳想要醫療費用,妳必須像相聲演員曹雲金壹樣有保留發票的習慣,否則當妳不能證明時,妳不能要求他們。
感謝您閱讀這篇文章。
也許有人會問,婚姻中為什麽沒有懲罰錯的壹方?每個案例都不壹樣。我們需要詳細分析每個案例。希望作為讀者的妳能給我們提供更多離婚時女方作為過錯方,對財產進行相應分割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