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6月5438+10月65438+2月,黑龍江省牡丹江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判決開出密碼的牡丹江董氏中醫研究所賠償李因服用密碼處方藥造成的人身傷害654.38+0.6萬余元。
該死的密碼處方
2002年7月,牡丹江市民李因患扁桃體炎、盆腔炎、上呼吸道感染,到東石中醫研究所就醫。看病後,董醫生診斷李為藥源性反應,發熱,皮疹。
當時陪李看病的母親劉秀琴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董醫生只開了壹副中藥,並囑咐每天開壹次藥。”
讓李和家人感到奇怪的是,董醫生開的藥方都是用阿拉伯數字寫的,沒有藥材名稱。不可能知道中藥的成分是什麽。而且處方是拿走的時候拿回來的,購買也沒有收據。壹問才知道,醫院開的是密碼處方,這麽做是為了防止別人竊取機密。
在遵醫囑服用壹周後,李的癥狀並沒有改善,反而出現了黃疸、虛脫、乏力等肝損傷癥狀。董醫生堅持要李繼續服用他開的中藥。之後,李的病情越來越嚴重,出現了嚴重的黃疸、惡心和便秘,直到出現了精神萎靡、聽力受損和抽搐等癥狀。
2002年8月29日,李因手臂顫抖、聽力下降,被立即送往哈爾濱醫科大學附屬第壹醫院。入院後,專家立即診斷為“藥物中毒性重型肝炎”。經過三天的緊急搶救,李的病情仍然沒有明顯好轉。
2002年9月2日,哈爾濱醫科大學第壹醫院向李的家人發出了病危通知書。診斷結論是:李持續發熱是由真菌感染引起的各種炎癥所致,並不劇烈;其重型肝炎是藥物中毒所致。因其中毒較深,病情嚴重,需立即實施保肝、退黃、抗菌等對癥治療。
經過21天的緊張搶救,李終於從死神手中逃脫。
265438+2002年10月265438+2002年6月5日,因無力承擔巨額醫療費用,被迫出院。李出院時生活仍不能自理。
現在,李的生活由她67歲的母親劉秀琴照顧。劉秀琴說,李的體質太弱。她扛著五斤雞蛋上三樓要休息三次。她經常出現幻覺,總說有人在和她說話。有時候液化氣竈漫無目的的開著,燒壞了七個電飯煲和水壺。經常出現頭痛、嗜睡、失眠、月經不調、突然心悸等癥狀。
提起訴訟要求賠償
“我女兒在去董氏中醫研究所就醫前,並沒有肝病。她怎麽看完醫生就得了藥物性重癥肝炎?”李的家人認為,這是服用董氏中醫研究所開的中藥所致。這是壹起嚴重的醫療事故。
李家屬向牡丹江市和黑龍江省醫學會申請醫療事故技術鑒定。2003年6月165438+10月1日,黑龍江省醫學會作出鑒定結論,構成三級醫療事故。董氏中醫研究所承擔事故50%的責任。
黑龍江省醫學會認定董氏中醫研究所在此次事故中的違法違規事實為:診斷依據不足,無相關輔助檢查;醫療文書書寫不規範;使用代碼處方;未能及時掌握病情變化並采取相應措施。
李、家屬不服上述鑒定結論。他們認為,“我女兒沒有過錯,董氏中醫研究所要負全責。”於是我向中華醫學會申請重新鑒定。中華醫學會以不屬於疑難復雜案件為由拒絕受理。
後來,李的家人把董氏中醫研究所告上了法庭。要求賠償住院費、交通費等費用共計33萬余元。
2005年7月6日,牡丹江市Xi安區人民法院判決董氏中醫研究所在這起醫療事故中存在過錯,承擔壹定的賠償責任。李合理費用320450元的50%,即160200元。
尷尬的密碼處方
董氏中醫研究所不服判決,以李是特異體質為由提出上訴。要求對範麗代表作的具體體質進行鑒定,並根據鑒定結論重新判定。
董氏中醫研究所要求法院按照處方逐壹主持對李所用藥物的過敏試驗。如果李對其中壹項或多項有過敏反應,說明李有特定體質。
對此,李的家人認為:“妳開了壹個密碼藥方。誰知道妳提供檢測的藥物有沒有被掉包。”
“根據法律規定,按照舉證責任倒置原則,由醫療方承擔舉證責任。那麽,我們如何證明東市中醫研究所提供檢測用的藥物與當初給李用的是同壹種藥物?”律師表示,董氏中醫研究所無法提供證據,所以要承擔責任。
2005年6月5438+065438+10月18日,牡丹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後,致函省醫學會,要求省醫學會對董氏中醫研究所提出的李體質異常問題給予明確的書面答復。
三天後,省醫學會回復牡丹江中院:“李的明確診斷為‘藥物中毒致重型肝炎’,換言之,‘重型肝炎系藥物中毒所致,鑒定組專家確認重型肝炎與董氏中醫研究所所用藥物有關,並非特定體質所致。"
2006年6月65438+10月65438+2月,牡丹江中院作出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另壹種中醫診所
董氏中醫研究所,是中醫診所嗎?記者赴牡丹江采訪此案時,以患者身份前往東石中醫研究所。研究所門口貼著壹張通知,上面寫著:根據最近有關研究所業務情況的傳聞和討論,我們鄭重聲明如下。董氏中醫研究所及主治醫師具有法定執業資格;這家事務所已經在當地開業80年了,沒有人敢關閉或取締這家事務所,只有這家事務所不得不自行罷工;我們事務所不違法亂紀,誰幹擾我行醫就毀了誰;根據相關法律幹涉專業醫生正常工作,誹謗或侮辱醫生的人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看完這份聲明,記者推門進去。記者虛偽地說:“走錯門了。妳是研究所的嗎?”壹名工作人員很快回答:“是診所。”
記者說讓董醫生看失眠。壹名醫生說,董醫生不在診所。為記者把脈後,他給記者開了壹張藥方,藥方裏的中藥是阿拉伯數字碼。記者問:“這是什麽藥?”對方沒有正面回答,只是說:“去搶!”
在取藥處付完藥後,把處方退了,對方也沒有給記者任何憑據。於是記者問:“沒有收據和處方,那下次怎麽辦?”
於是對方給了記者壹張紙,讓記者在上面寫下自己的名字,說:“下次妳來開藥,拿到這張單子,我們就知道妳用了什麽藥,電腦有記錄。”
相關專家認為,寫密碼處方可能對患者和醫院都有傷害,因為處方中沒有寫明藥物的成分。如果有錯誤,就無法說實話,對患者和醫生都不好。
算了,朋友,別難為自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