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龍”王玲被人追。這條新聞不僅成為了班級的頭條,也在校園裏迅速傳播開來。被追的女生是幸福的。王玲腰板硬,自信掛在臉上。送花人沒透露是誰訂的花,王玲也沒說什麽,誰也猜不到。不是王玲什麽都不說,而是她根本不知道。
花送了十壹天,明顯是“全心全意”的愛的宣言。但是在第十二天的早上,情況急轉直下,送花人帶來了壹只恐龍標本。按理說,送個玩具“恐龍”沒什麽,但可以聯想到王玲的外號。這不是諷刺和羞辱嗎,拿她開玩笑?
當我在同學面前出醜時,王玲反應強烈,在課堂上含淚咬牙切齒地咆哮:“誰給我的恐龍?”?妳想表達什麽?請站起來說!"
教室裏壹片寂靜,所有學生的目光都盯在王玲和她手裏的恐龍身上。她見沒人接,語氣更加嚴厲:“先送我花,再送我恐龍,用這種方式羞辱人。如果妳是壹個男人,妳站起來。妳為什麽要這樣對我?”
話音剛落,壹個人站了起來,怯生生地說:“我送了花和恐龍,但送恐龍不是要丟人。”通常,我最喜歡研究恐龍。在我眼裏,花和恐龍是壹樣的,都是最美的東西。請不要誤會!"
如果別人這麽說,妳可能不信,但他是班裏公認的最老實最呆的男生,劉,而且眾所周知他喜歡研究恐龍。
當“花兒與恐龍”事件結束後,王淩找到劉,感謝他“英雄救美”,為他人承擔責任。劉驚訝地問:“妳怎麽知道‘恐龍’不是我的?”
王玲笑著說:“憑直覺!”
劉鼓足勇氣,抓住她的手說,“花代表我的心。希望妳能理解我的心,做我的女朋友。”
王玲羞得滿臉通紅:“算了,別取笑我了。我是大家眼中的‘恐龍’。我哪裏配得上妳那著名的機智?”
劉急了,信誓旦旦地說:“王陵,我喜歡妳好學上進的精神。如果妳因為妳的外表而自卑,那我就整容面部化妝,把妳變成壹個‘美女’。不過,我覺得人還是順其自然的好。”
五壹假期,王玲陪劉去了恐龍展覽館,在那裏他們了解了許多關於恐龍的知識。王玲發現恐龍沒有她想象的那麽討厭,但是她喜歡它們。
回來的路上,王陵問劉有沒有查出是誰送的“恐龍”?劉大方地回答,“何必浪費自己的精力呢?人家只是跟妳開個玩笑,何必放在心上呢?說實話,我應該感謝這個人。要不是他,我真的沒有勇氣向妳表白!”
王陵高興得用手點著劉的額頭說:“妳這個傻瓜!送‘恐龍’的是我自己,為了迫使送花人出現……”
愛恐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