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12克拉的金戒指戴在手指上,在陽光下閃閃發光。路人壹看第壹直覺肯定是暴發戶,除非妳氣質壓過擂臺。
其次,在別人面前穿這個,除非妳很熟悉,十有八九被認為是炫耀,影響交流。
最後,親愛的,妳才18歲,還只是青春年華。穿這個不美觀不和諧。
還有,妳覺得妳能打得過來搶劫的家夥嗎?
超過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