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耶和華這樣說∶妳若違背我晝夜所立的約,使晝夜不準時,妳就能違背我與我的仆人大衛所立的約,使他沒有兒子在他的寶座上作王;妳也能違背我與事奉我的祭司和利未人所立的約。天上萬象不可數,海邊塵沙不可量;這樣,我必使我仆人大衛的子孫和事奉我的利未人增多。」
(耶利米書33:65438)
在我們的生活中,會遇到很多約會,比如和朋友約好,和公司簽勞動合同,找人領結婚證。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買賣、租賃、贈與等這些文件和憑證,其實都可以稱之為預約,以各種形式存在於我們的方方面面。
精神上,我們花月月的時候,流露出各種海誓山盟,這也是壹種承諾,雖然我們會稱之為諾言,誓言等等。雖然即使這個人後來毀約了,我們還是希望對方在感情強烈的時候說出這些話,仿佛就像白紙黑字在合同書上蓋了壹個紅色的印章,喜悅而又安心地看著。
實質上,當我簽訂銷售協議時,價值交換中的所有條件立即在合同中生效,並以合同的形式固定下來。生意做成了,錢落袋,人心就踏實了。未來,也許這筆交易中的錢會以各種形式存在於其他合同中。
我們對合同本身有各種期待。簽購房合同的時候,我們面對的是只有70年的產權,希望房價能大幅上漲。領結婚證的時候,我們對經常活不了壹百歲的人說永遠;即使是憤怒的裸辭年輕人,對當時簽訂的勞動合同也有著美好的想象。然而,我們似乎常常忘記去思考天地之間最大的約定。
在聖經中,聖約貫穿始終,甚至聖經也分為新約和舊約。這些約是基於最早的約,即耶和華與亞當立約,叫亞當不可吃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在蛇的誘惑和鼓勵下,夏娃吃了善惡樹的果子。這時人還沒有墮落,因為立約的不是夏娃,而是亞當。但當人類的始祖、聖約的主體亞當吃了善惡分離樹的果子時,人類就單方面破壞了聖約。所以我死了,離開了伊甸園。
後來,神與人類訂立了許多聖約,並將這些聖約的細節傳給人類,但令我印象最深的是“彩虹之約”。
聖經裏的話是這樣的:
上帝對挪亞和他的兒子們說:“我要與妳們和妳們的後裔,以及這裏所有的生物,包括飛鳥、牲畜、野獸和壹切從方舟裏出來的生物,立約。”我與妳們立約,凡有血氣的不再被洪水毀壞,也不再有洪水毀壞這地。神說,這是我與妳和這裏的壹切活物所立的永約的記號。我把彩虹放在雲端,作為我與大地立約的記號。當我用雲彩遮蓋大地時,雲中會出現彩虹,這樣我就能記住我與妳和所有生物所立的約,水也不再泛濫,消滅所有生物。虹必出現在雲中,我壹看見,就想起我與地上各種生物所立的永約。" 17
(創世紀9:8-16和NIV)
所以“彩虹之約”是壹個永恒的約,是壹種屈尊,是上帝與地球上所有不會再被洪水毀滅的生物所立下的約,而彩虹就是這個約的標誌。所以每當妳真的能看到彩虹的時候,估計很多基督徒都會感受到神的永恒和神性。
很久以前,我讀到過類似這樣的話,如果沒有主的命令,我們連明天的太陽都見不到,但這句話從何而來,我很模糊。直到今天,我讀聖經,讀到文章開頭的那段,覺得豁然開朗。
原來,白天和黑夜是承諾,是保護和節約,是愛的標誌,是恩典和承諾的證據。晝夜之約不能破,所以神與大衛的約不能破,大衛的兒子坐在寶座上的約也不能破。這就是為什麽波阿斯和路得的約不能破,這就是為什麽耶穌降世和我們最終得救的約不能破。
突然,我覺得我不太擔心明天再見到太陽了,雖然容易抑郁的人更喜歡夜晚。不擔心的原因是,我知道把光明分成黑暗,把白天分成黑夜,都是約定,都是恩典,都是榮耀,都是祝福。阿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