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名人名言大全網 - 笑話大全 - 如果壹個學生不遵守紀律,該怎麽懲罰他?

如果壹個學生不遵守紀律,該怎麽懲罰他?

適當增加體育要求,承擔校內公益任務,停課不超過壹周。

教育部發布《中小學教師教育懲戒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不僅明確了教師的懲戒權,也為教師的懲戒行為劃出了紅線。

從壹般懲罰到強制懲罰,有四個層次。

《征求意見稿》明確,教育懲戒是教師履行教育教學職責的必要手段和法定權限。根據學生違紀和不當行為的嚴重程度,處分分為壹般處分、較重處分、嚴重處分和強制措施四個等級。

1,壹般處罰:適當增加運動要求等。

壹般處罰包括點名批評、作出書面檢討、適當增加運動要求、站在教室內不超過壹節課教學時間或當面反省等。學生擾亂秩序、影響他人或者可能對他人造成傷害的,可以帶離現場,暫時隔離。

2.處罰較重:在學校承擔公益任務等。

如果學生嚴重違反校規校紀,或經現場教育處罰後拒不改正,可從重處罰。如暫停或限制學生參加課程以外的遠足和社會實踐活動;采取校內公益任務等措施,並告知家長。

3.嚴懲:停課或停學不超過壹周。

學生違反規章制度,經教育拒不改正,或者嚴重影響教育教學秩序,或者有欺淩同學、侮辱毆打老師等惡劣情節的,可以從重處罰。停課或停課不到壹周的,要求家長帶回來配合教育。情節嚴重或拒不改正的,可給予警告、記過、留用察看等處分。

4.強制措施:停止扣留危險品。

如發現學生攜帶或使用違法、違規危險品,教師應予以制止、扣留並通知其家長。非法危險品應予以沒收或報公安機關等部門依法處理。如果發現學生隱藏非法物品,應責令他們交出或檢查他們的課桌和儲物櫃。

如果家長有異議,學校要引導他們合理表達訴求。

《征求意見稿》還提出,家長對教師的教育和處分有異議的,學校應當引導家長通過正當渠道合理表達訴求;對威脅、侮辱、傷害教師的,學校教育部門應當保護教師人身安全,維護教師合法權益,支持或者代教師追究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