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是雲南人,嫁到了廣西,而且是結婚第壹年,回去給紅包是必不可少的。而且是走不出來的那種。
反正我不願意,因為我家兄弟姐妹多,侄子侄女也多。每個侄女和侄子都有十幾個孩子。在中國新年期間,所有的兄弟姐妹聚在壹起。又不像我們老家廣東人給紅包。隨便給個10元20元的意思,好的牌子就行了。我們給紅包至少100塊的錢七,往往是四五百塊。給的少,會被嘲笑,被罵小氣。
昨晚和奶奶聊天,她問我,這個春節妳是回娘家還是呆在家裏?到時候再說。奶奶說妳想回去就回去,也可以上初二。妳們兩個可以開車十幾個小時到。我想了想,說不回去了,因為回去的話,光是給孩子的壓歲錢就有四五千,還不算長輩和其他開銷。奶奶笑了。她說妳好小氣。妳真的和妳爺爺壹樣小氣。妳爺爺也不想回老家過年,說回老家就給錢。現在有了孫媳婦就這樣了。不是壹家不進壹戶。
玩笑歸玩笑。妳想想,壹下子花這麽多錢,真的是受不了。其實真的不是小氣。我和老公剛結婚壹年。回父母家壹定要給紅包,壹個孩子100就算了,所以我和老公給孩子的壓歲錢就要準備3000多,還不算長輩和表親的孩子。加的話至少需要八千作為底子。我怎麽敢回娘家過年?不是我不想,是我不敢。
本來,我們現在是困難重重。另外,因為身體不好,每個月都要去醫院看病吃藥。我能勉強維持生計是件好事。
單想想壓歲錢,就要準備小壹萬,再加上其他開銷,回家住幾天就要好幾萬了。我不可能因為初二回父母家的壹個習俗,就不去想來年的生計。可能有人會說我就是小氣,壹年就壹次。真的只有壹次,不過這次要花掉我們小兩口壹年的生活費。我不想打臉假裝胖。妳認為我做得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