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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錢?沒錢炸銀行!這本來是個笑話,沒想到居然有人敢這麽做。湖北青年王海劍用自制炸藥炸毀了壹輛銀行運鈔車,當場炸死兩人,炸傷10多人。王海劍因爆炸罪被判死刑!

1.案例:201112+010下午5點半銀行運鈔車被炸。在位於武漢觀山路的建設銀行門前,銀行工作人員正在取出錢箱,準備裝入運鈔車。突然壹聲巨響,運鈔車被炸飛,當場造成兩人死亡,10人傷亡。

武漢警方迅速趕到現場調查,發現這是壹起人為爆炸事件。辦案人員在案發現場周邊監控,發現壹個可疑人物。那人戴著摩托車頭盔,看不清臉。爆炸前,他用滑板車將幾袋貨物運到銀行前的路邊,然後躲在案發現場附近的壹根柱子後面。爆料後,他觀察爆炸現場後,騎摩托車逃離現場。為了盡快抓到嫌疑人,警方懸賞65438+萬征集相關線索。武漢警方通過“平安武漢”向社會發布消息後,警方通報了通過各種渠道獲取的上千條線索。

根據群眾舉報的線索,警方首先逮捕了王安安和王偉。經過審訊,警方認定王海劍應對銀行爆炸案負責,並迅速監控了可能的現場。2011 12 16 10警方接到武昌某醫院工作人員報案後,20多名民警趕到現場,在醫院將王海劍抓獲。他在測試炸藥時左眼受傷。他在這家醫院化名住院,欠了3000多元醫藥費才得以逃脫。王海劍這次到達醫院時,很快就被醫護人員認出來了。

第二,壹個24歲的男孩怎麽會有勇氣犯下如此令人發指的案件?王海劍,男,湖北襄陽市人,案發時24歲。在熟人的眼中,王海劍是壹個忠誠老實的男孩,被視為村裏孩子的榜樣。2005年,王海劍南下廣東後,轉戰武漢,在東湖新技術開發區關東街劉家嘴開了壹家“王曉修理廠”,專營電器。憑借過硬的技術,他贏得了良好的口碑,也逐漸有了積蓄,生活正在向他展現美好的前景。

王海劍是個有頭腦有想法的年輕人,但是他沒有用對方法。大約2010 10,不知道為什麽,他對炸藥產生了興趣,經常上網搜索相關資料,買書,自己研發方法。努力有回報!壹個初中畢業生,居然可以自學開發炸藥。起初,他想把自制炸藥賣給礦工或炸魚者,希望能賺些錢。為此他也發名片做廣告,但最後壹單生意也沒做成。

如何快速把炸藥變成錢?受影視作品情節的影響,王海劍想到了轟炸銀行和裝甲車。他把這個想法告訴了他童年的玩伴王安安和王偉。小夥伴覺得他的想法很大膽很刺激,表示願意參與。在王海劍開發遙控裝置時,另外兩個人也幫了大忙。為了成功實施爆炸搶劫,這三個人在過去的壹年裏進行了二三十次爆炸試驗。在壹次實驗中,由於壹次操作失誤導致的爆炸,王海劍左眼受傷,住院壹個多月。當王安安和王偉準備離開醫院時,他們退縮了。

王海劍選擇了自己的行動。2011、12、1日下午,他用摩托車將炸藥和兩袋水泥放在某建設銀行營業廳門前。當他看到銀行工作人員在移動錢箱時,他按下了遙控裝置,引爆了炸藥。可能他沒想到炸藥威力這麽大。爆炸發生後,他很害怕,沒有搶錢,就騎上摩托車跑了。被繩之以法後,王海劍說,他躲在壹根柱子後面,盯著運鈔車,手壹直在發抖。

王海劍與警察聊天,但他的話令人驚訝。當民警問他知不知道案件後果時,他低聲嘟囔了壹句:好大的動靜!他總是認為事情不嚴重。據警察說,他有點糊,所以不知道重量和後果。調查此案的警察指出,王海劍的性格非常復雜。他縝密的思維和制造爆炸物的能力非常特別,堪稱“高智商犯罪”,但同時他的作案手法和他在案件準備過程中的所作所為,都體現了他簡單甚至愚蠢的思維。王海劍承認,案發後,他知道警察在到處找他,但他認為最危險的地方是最安全的,作案後他從未離開過武漢。他去武漢總醫院看眼疾。後來因為天氣太冷,他覺得醫院裏有暖氣,就戴著口罩,每天晚上在醫院蹭暖氣。有人問他,他說他是醫院護士。

第三,法院判決:王海劍死刑!在法庭上,王海劍的臉是如此的精致和稚氣,很難將人們與殺人不眨眼的炸彈客聯系在壹起。面對審判,王海劍說:“我對傷亡感到抱歉,我對我的父母感到抱歉,我願意以死作為道歉。我的左眼還是好的,我願意用我左眼的角膜補償被我傷害的人。”雖然王海劍真誠地懺悔,但造成如此嚴重的後果是不可挽回的。

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三被告人共同策劃、參與了犯罪過程。其中,王海劍具體實施爆炸,犯罪情節惡劣,造成嚴重後果,系主犯;王偉、王安安協助王海劍犯罪,是從犯。據此,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壹審判決。主犯王海劍犯爆炸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從犯王偉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剝奪政治權利壹年。從犯王安安被判處6年監禁。壹審宣判後,王海劍明確提出上訴。理由包括:“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能確定王海劍精神正常;有些程序有缺陷;沒有證據表明推翻王海劍是疏忽引爆炸彈;王海劍和王微在爆炸中的角色不明”?。2012年6月25日,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武漢兆豐銀行爆炸案作出二審判決,裁定駁回三上訴人的上訴,維持壹審判決。2065438年3月1日上午,武漢“12 1”特大爆炸案主犯王海劍被依法執行死刑。

《刑法》第壹百壹十五條放火、決水、爆炸、投放劇毒、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寫在最後:王海劍是壹個聰明的家夥,但不幸的是,他沒有使用正確的道路。我對金錢著迷。我不敢相信我想出去炸銀行。我的腦洞大開。妳犯下如此令人發指的罪行,應該被處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