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農歷十月初十,十壹到十二,這些人飛遍大街小巷。15日,在香火儀式期間,人們擠滿了街道,詛咒並拆除了幾十個由他們的爪牙命名的精英大廳。十六日“尤氏”,兩個童子登宅,方便如猿。他們用兩卷油蘆葦墊生起了火,守住了門面房。晚上西北風輕微,火還是慢的。燒到茶廳了,火稍微大壹點。風比以前更大,並延伸到大廳。火乘風,滿眼火焰。“可憐董家壹時,“四屋盡燒,家資盡掃”(《民抄董官實錄》),數百座雕梁畫柱的園亭、露臺全被燒毀,大火燒了壹夜。
19日,暴恐分子燒毀了董其昌在白龍潭的書店,並將壹塊董其昌手書“寶諸葛”四個字的牌匾沈入江中,上書“董其昌直下水底。”左華寺正殿上有壹大塊匾額,橫刻“大雄寶殿”,碑文“董其昌書”被人用磚頭砸碎,讓僧人自己爬上去拆。董其昌在蘇州、鎮江、丹陽、吳興等地避難,直到半年後事件才平息。
當時官員向朝廷報告了此事:“因傳奇小說與學生範父子發生糾紛,雙方各有委屈,故展開爭執。二姓千裏赴任,事外之人不必攪和,才成此奇變,惡之甚囂塵上。東施主仆之家,壹夜之間盡毀。”(《人抄董歡的事實》)。蘇暢鎮三府聯合聽證的最終結果是:“壹時之間,眾學生信了啟發宋的話,等得耳目,怒成仇人,群起而攻之,狂其五學,加淫言,壹時興之所至,忘了撞車時的隱患。他們有今天的耳朵是合適的。”(明佚名《人抄董桓的事實》)
當時掌管地方的最高官員——都察院右巡撫王(省部級)調查處理結果很有針對性:“今日我院巡地,訪鄉紳孝廉及父老,頗為壹般。大多數修補這個官位缺口的人,如果有壹個人。而那些開風切齒的,那就捧到壹千萬。雲雖奇,實為無知者,大媽與維新免其查。”(《百姓抄襲董桓的事實》)
政府逮捕了幾名參與這壹事件的暴徒,並將他們定罪。董其昌還主張“為民赦”(明佚名《人抄董洵的事實》)。整個事件都是學者煽動的,他們鼓動當地的學者詆毀、醜化自己的名聲,鼓動、組織無知的人去搶人家的東西。於是關於“民抄”還是“士抄”的爭論懸而未決,拖了半年。最終的審批結果是在蘇州、常州、鎮江三地聯合審查下做出的。除了把壹幫直接參與董家燒殺搶掠的流氓定為死罪外,松江府華亭縣的5名儒生被處以棍棒刑並撤去功名,另有5人被處以棍棒刑並降職,3人單獨被處以棍棒刑。董其昌的家人陳明被暴徒“首先燒毀了房子”,但政府仍然“拘留他,等待他”。現在人們往往執著於政府對董其昌“奴代不合法,董環不明”的處理結果,盲目地認為政府無緣無故、毫無根據地庇護董家以至於董其昌壹定是被故意樹立為村裏橫行的大惡霸。
再者說,回到當時的社會階層,董其昌已經屬於社會上層,屬於受皇帝保護,不能以大夫論處的階層。所以,由於當時展昭社會的特殊性,董其昌的地位和榮譽當然可以換來壹些相應的地位。比如嬪妃和農奴的數量和範圍都比平民多,也不用交壹些農民必須交的稅。這種特權的情況在中國上演了兩千多年,已經成為事實上的“真理”,在當時是完全合法的,這些老百姓都知道。但為什麽不能讓董其昌壹個人,甚至被迫說自己“有錢,稅損不過三分”?
最後的答案應該是否定的,清朝初年,那些編撰明史的學者,根據當時流傳的史實,壹眼就看出了貓膩,還原了真相:“督湖廣學政,不請示,被有影響的學者投訴,數百人鼓噪儒學,毀其官職。”(《明史》)這說明董其昌被另壹個特權家族所怨恨。這個特權家庭唆使壹些底層失意的知識分子在董其昌門前興風作浪。最後,特權家族的爪牙和被煽動的人勾結,把董其昌的房子燒了。寫這本書本身就是壹個傳奇。此後,有人懷疑“民抄董桓”的真實性,說董其昌是功名累了。經過近百年的時間,證明明清兩代的調查結論是壹致的。
也許有人會懷疑,寫《明史》的人可能會試圖為董其昌說好話,因為董其昌太有名了。我們只看明史編纂的過程。清朝修史不過幾十年,如果有老年人證人在場,取證查證非常容易。與王是明代修史的兩位傑出貢獻者,他們都是管理史良、繼承黃宗羲衣缽、註重史實的人才。康乾時期政治氣氛特別緊張,文字獄殘酷。這個時候,專家不會因為壹個前董其昌而冒政治風險。除此之外,董其昌也是清朝文字獄時期的打擊對象。他關於“奴才頭領好殺,遼怨沖天”的言論,讓清朝皇帝大怒。同年他親自為袁可立寫了《解環袁公行》,因有許多所謂“藐視滿人的語句”而被查禁。袁可立、毛、等人因善於在明末建國而被清政府刻意回避。種種跡象表明,清朝為董其昌洗白的可能性並不存在,所以我們有理由相信,改朝換代後的明史正史對董其昌的評價是公正的,或者說“民抄董官事實”的記載至少比今天的假設更有條件,更接近歷史事實。
董其昌的最高職位是曾經做過南京禮部官員,這是他事業的巔峰。永樂皇帝遷都北京後,在首都南京做禮部尚書和在北京做禮部尚書是不壹樣的。可以理解為只解決職級問題,是享受部長級待遇的“影子內閣”成員。由此看來,董其昌並不是壹個很厲害的官員。證明董其昌這麽厲害是沒有說服力的。他的越權遠不能釣官釣民王力可甄、、魏忠賢。今天,說董其昌“危如齊魯,富如袁載,奢如董卓”,客觀上是不符合史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