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變法是壹場帶有法家思想的國家改革。商鞅和韓非子都是法家的代表。秦國宰相李斯制定了秦國的發展戰略,繼續用法家治國。法家思想把人看作完全理性的個體,每壹個行為都有邏輯和目的。它從人的內在邏輯關系出發,制定法律約束人的行為,體現國家的主體地位,以強制手段教育人。
人不僅有理性思維,也有感性思維。人的行為不僅受邏輯思維的影響,還受個人感性的支配。法家思想無視個人感性思維,包括倫理思想、社會發展思想和政治思想,形成了自己完整的思想體系,對幾千年的封建王朝影響深遠。現在中國在制定法律法規時也能看到法家思想的影子,這是中國思想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
法家思想?法治?用什麽?權力,技巧和權力?規則是根本。人的個人感受在這裏並不重要,人性是被排斥的。法律被視為有利於社會統治的強制性工具。在古代,它完全為統治階級服務,體現統治階級的意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