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余偉公寓押金怎麽退?
2019年2月23日,19與武漢余偉公寓簽訂三個月租賃合同,押金2020元,三個月租金5460元,假期65438+10月21回老家過年。因為武漢疫情封城,壹直滯留在老家,3月22日合同到期可以退押金。但直到4月20日我主動查詢,公寓經理才電話通知我,我的2020元押金已經全部扣除。如果我續租,可以補押金,免租金壹個月,從3月23日到4月22日。因為疫情,沒能及時回武漢搬出行李。無奈之下,管理員電話辦理了續租三個月的手續。4月23日到5月22日繼續交了壹個月的房租,但是沒有簽續租合同,疫情期間房子沒有住,浪費了2個月的房租3640元。直到5月10才回到武漢公寓,但沒簽合同,5月22日快到期了。我想退房,讓管理員辦理退房退押金手續。管理員以合同未到期為由,拒絕退還押金2020元。武漢余偉公寓在3月22日合同到期時沒有盡到提醒和提前告知的義務,也沒有詢問我是否繼續租住。而是被迫在4月20日把房子租出去扣押金,也沒有簽三個月的續約合同。不存在合同未到期的情況。現在已經續租的壹個月房租即將到期。請退還全部押金2020元。雖然不多,但是對我來說失業幾個月沒有收入還是挺多的。可以解決生活的燃眉之急。都說天災無情人有情。請大家互相理解,解決他們,退還押金2020元。謝謝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