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性別平等的二十壹世紀,女人說起出嫁還是壹樣的心態,但提及入贅,壹部分男人們還是心有不甘。
其實“入贅”壹詞本身就體現了男尊女卑的思想。男婚女嫁,不過是兩個人自願相愛的結果。他們組成壹個家庭,本不該不涉及男方父母或者女方父母同住的問題。只不過是特定年代沒有分家的條件而已。可現代社會的我們大可不必接受這種做法,而且實際上現在的年輕人也越來越多地在踐行成家離開父母的做法,不論男女。80、90後多獨生子女,所以他們結合後,兩個年輕人身後是四個老人。妳的兒子和我的女兒,他們結婚去獨立過日子了,不存在女孩嫁入男方家,自然也不存在男人入贅到女方家。女孩不會因為嫁入男方家,所以沒了贍養自己父母的義務。男人也不會因為入贅了姑娘家,所以以後要孝敬女方父母多於自己爹娘。
那個因為未來嶽丈想讓他入贅就放棄了心儀之人的男士腦子何在?世俗點說,多個可以幫到妳事業發展的丈人,這日子過得不香嗎?只要妳了解心中所想,不因金錢勢力就讓別人操縱妳的想法,不屈服於眼前世俗,保持尊重與自尊,妳管她是誰的女兒?只要妳確定自己是真心愛她,其他都是次要。
所以男人,妳不是害怕入贅,妳是害怕自己骯臟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