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對這個“國際慣例”持反對意見。
安全性方面:
1.根據我國采用的等同歐洲標準來分析,自動扶梯的安全標準比垂直電梯的安全標準要低。
2.自動扶梯的設計與樓梯的設計是不同的,因此不適合在扶梯上前後移動,即便是停止運行的扶梯,也僅有30度的自動扶梯才可以作為緊急出口。
3.跌倒和產生其他危險的幾率會增加。
設計、維護成本方面:
單側站立,另壹側行走,自動扶梯設備的單側磨損加重,會增加維護費用,但為降低維護費用,而加強單側部件,也會增加制造成本。
運輸能力方面:
在理論計算中,好似有人通過計算認為當左行人數與站立人數達到壹定比例,會加快人員的運輸。計算公式當然沒有問題,但是實際情況怎麽樣呢?即使是已經推廣“左行右立”的國家,在人流很大的時間,也只能出現兩側同時站立運輸的情況,因為在理論計算中,往往會忽略乘客進出扶梯的速度,並且乘客踏上扶梯後,不會立刻行走,只有當乘客適應了扶梯自身的速度後,才會開始行走,這個適應時間,經過積累後,會使後面的乘客無法進行行走,從而造成擁堵顯現。
因此,提高效率也僅僅出現在理論中,而現實出現的擁堵是反駁這種理論的最好證明。
人文方面:
這個“左行右立”是否是對單側手臂殘疾人士的歧視呢?
執行方面:
目前早期實行“左行右立”的國家和地區中,很多已經不再提倡這壹規則。例如推廣了7年“左行右立”才見成效的日本,目前也不再倡導這壹做法了。
為了大家的乘坐安全,建議大家乘坐自動扶梯時,按照乘坐須知乘坐。握緊單側或雙側扶手帶,不在運行的自動扶梯上順向或逆向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