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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100萬字治愈自己(103)讀書筆記12:費曼先生的惡作劇(6733)

今天開始看壹本新書。《別鬧了,費曼先生》,費曼是壹個大物理學家,這本書的主要內容呢,是費曼生活中的壹些惡作劇,和壹些他和人們交往中能把別人制服的本領。

他的學生回憶說:費曼先生總是微笑著跟別人講課,總是想講壹些笑話。他的物理學是帶著快樂的,像講壹個笑話壹樣,這種快樂是有傳染性的,他的學生都受到了感染,這就是費曼瘋的快樂。

總之,在費曼的眼裏,物理學就是壹個笑話,就是壹個有趣的事情。所以,他對科學理解帶來的深深喜悅,才是他人生的快樂源泉,他只是壹個在探索的淘氣小孩,惡作劇小孩。

第壹部分從法洛克維到麻省理工學院

1.他動動腦瓜子就能修好收音機

這篇文章他寫了好多小故事。費曼十壹二歲的時候就在家裏搞了實驗室,做很多實驗,最有趣的壹個實驗就是他做了壹個自動警鈴。他晚上睡覺的時候,他爸爸媽媽總是很晚到家,走到他的房間把他的耳機拿掉。於是,他做了這個防盜鈴,有壹天晚上他爸爸媽媽回來,躡手躡腳地怕吵到他,結果剛打開房門,拿開耳機,突然那個巨大的鈴聲震天地響起來。費曼都從床上跳了起來,大喊:管用啊,管用啊,特別開心。

還有壹次,他在清倉大甩賣的時候買了幾個收音機,都是舊的,他想買來把它修好,因為通常毛病都不大。有的是電線松了,有的是線卷斷了。因此好幾個收音機他都修好了。他從收音機裏能聽電臺的廣播。有壹次他們家幾個小孩在聽伊諾犯罪俱樂部,他能夠早壹小時從紐約播出的節目裏面聽到,所以他們聽完以後,費曼都能把後面故事的情節推算出來,那些小孩覺得非常驚奇。但是後來他也告訴了他們他的辦法,於是他們連壹個小時都等不了,都急著去聽紐約的電臺。

他逗妹妹瓊玩的遊戲就更有意思。有壹天,他有了壹個麥克風,可以從樓上向樓下廣播,他又買了壹個放大器,那時候他的妹妹只有兩三歲,非常喜歡電臺裏壹個唐叔叔的家夥,她每次都聽他的節目。

那天費曼和他的堂弟把他妹妹安頓好以後,說有壹個特別的節目她他應該聽聽。然後,他們就跑到樓上開始廣播:我是唐叔叔,我認識壹個叫瓊的可愛小孩,她就在新百老匯,她要生日了,她是個聰明伶俐的小女孩。然後,他們唱了壹首歌,然後播放音樂,滴滴嘟嘟嘟嘟,他們把壹整套節目都播完了,然後下了樓問他妹妹怎麽樣,妳喜歡這個節目嗎?妹妹說:很好啊,可是妳們怎麽用嘴巴弄音樂啊?

最關鍵的時刻來了,有壹天他接到了壹個電話:先生,這是費曼嗎?我這兒是家旅館,我們有臺收音機出了毛病想修修,我知道您也許能幫點忙

“可我還是個小孩兒啊。”費曼說。

“是啊,我們知道,不管怎麽樣,妳還是來壹趟吧。”對方回答。

這家旅館是他的姑媽開的,他就帶著壹把螺絲刀去了。後來他發現,是調節音量的那個玩意兒松了,所以就把它裝好了,這樣事兒就辦妥了。

後來,他又修了好多收音機。其實都很容易,不過是插頭不對,就是哪裏松了。

但是,後來修理的東西越來越復雜,他的本事也越來越好。他修了壹臺收音機,讓他出了名,這是壹個搞印刷的人,他說他受不了收音機開機時的那個噪音。

費曼壹聽,果然那個噪音太響了,咆哮加哆嗦,哇哇哇,大得不得了。費曼沒有馬上開始修,而是在那裏來回踱步,壹邊想到底是哪裏出了問題。正在這個時候,那個想修收音機的人說:妳是來修收音機的,可是妳光在這裏走來走去。

費曼說:我在想轍呀。然後,他就把收音機電子管拿出來,把那個機器裏的次序來了個大顛倒,這樣收音機打開以後,安靜得像只小綿羊,等它熱起來,噪音完全沒了。

後來,那個人逢人便說他是個了不起的天才,說那個小孩子停下來動了動腦瓜子,就把收音機給修好了。

有的時候,這樣的事情也會費些周折。有壹次他費了壹個下午才找到毛病,不顯眼的電阻燒壞了,剛好那時是她媽媽的壹個朋友,她沒有責怪他費那麽長時間,只是說妳喝點牛奶吧,妳要不要吃點點心吧?他覺得自己有韌勁兒,壹旦遇到難題他是不會罷休的。他總是在想,我要解決這個該死的問題,既然我已經費了這麽大的勁兒,在我已經發現許多問題以後,我不可能半途而廢,我必須最終找出他究竟出了什麽毛病。

'那是壹種解決難題的沖動,我想破譯瑪雅人的象形文字,想打開保險箱就是這個原因。"

後來,他在學校裏的經歷也是很有意思事兒。有壹次,有個同學給他壹道幾何難題,他花了大概半個小時才做出來。同壹天另外壹個家夥也拿著同樣的難題來找他,他壹眨眼就做好了。於是在那些人眼裏,他變成了壹個天才。

因此,他得了壹個虛名,所以上中學的時候,人們壹旦有難題都到他那裏去,別人所有的發明難題他都知道,最有意思的是,有壹次在麻省理工學院,有壹個高年級的學生知道許多難題,對費曼說:大家都說妳是個聰明的家夥,那好,我給妳準備了題目。

結果這個女孩,還沒有把題目說全,費曼就給了她答案,女孩試了好幾次,結果都是如此,那個女孩都驚呆了。

費曼從老師的比賽中還找到了壹個竅門,他發現凡是只能用不到壹分鐘解決的難題,都是有壹些竅門的,不需要進行實際的演算,必須要通過反復審題找到那個竅門,這樣他的能力越來越強。

費曼還很喜歡從圖書館借書,他借的不是我們平常看的小說書,而是壹些數學書,物理書。有壹次他借了壹本三角學的書,然後他就用自己的方法,解除壹些難題。後來他和書上的證明方法相對照,發現有的時候他做得比較復雜,是書上的比較簡單;但是有的時候他也發現他做得比書上簡單多了。他還發現他不喜歡那些正弦余弦正切的符號,他自己發明了壹些符號,而且通過他自己的發明,他能把題更快地解出來。

後來,他又自己發明了壹套符號,這樣他就能在打字機上打方程式了。他感到特別有意思。

看了這些故事,我感覺的他的經歷真是有意思,從壹個偶然的事件,慢慢的積累經驗,再加上利用自己的好奇心,不斷的解決壹些難題,然後難題都匯集到他這裏,他變得更加聰明。在這裏起到作用的就是他那種不服輸的精神,有的小孩子小時候是非常聰明,但是,有時候他們又很容易放棄,那些小時候的聰明,沒有運用沒有繼續發揚光大。

不要小看小孩子的任何壹個小小成就,比如說他剛修好,那個收音機,人們也許會說只不過是些簡單的玩意兒,其實孩子們是能從那裏得到壹種成就感,然後增強好奇心和自信心,這些會鼓勵他再去探索和發現新的未知。。

2.菜豆

未滿十七八歲的時候,費曼在他姑媽家開的旅館裏幹活,每天要幹十壹二個小時。他很喜歡吃甜點,就讓配餐員把晚餐剩下來的甜點都給他,這樣,晚上,那個配餐員就在冰箱裏給他留了6份甜點,問他喜歡哪壹份,他開心極了,他每頓都要吃。

然後,有壹天又有壹個女孩子落下了壹本《達芬奇的壹生》,他又受到了啟發,做了壹個繩子和重錘組成的系統,壹開門,轉動開關拉繩就把裏面的燈點亮了,然後關門,燈就熄滅了。

有人看了幾百本書,都沒有去運用,看了壹本書,就把那本書運用了起來,取得了成功,費曼看了壹本達芬奇的壹生,就受到了啟發,制造了壹個小玩意兒。

我覺得費曼每次都能把自己獲得的東西,完完全全的應用起來,就像有的人,吃的飯他是完完全全消化,有的人呢他是囫圇吞棗的吃了,跟沒吃壹樣。

他看廚房切菜豆和土豆的方法太麻煩,於是發明了菜豆和土豆的方法,雖然說有壹次切到了手,但是他還是不放棄,有壹次看到接線員接線太麻煩了,於是他在總機上系了壹個撥片,這樣他就知道,哪壹只電話響了。

但是她的姑媽還是說,這麽復雜,她不得不感嘆,在現實世界發明創造太難了,但是關鍵的是雖然不斷受到打擊,他還是沒有放棄。

所以嗎,之所以成功,我覺得最重要的就是他對自己所得到的壹丁點東西都能夠把它運用到極致,而且對別人的打擊從來不放在心裏。

這壹點真的非常重要,把自己所擁有的運用到極致,對所有的挫折都置之不理。

3.誰偷了門

這篇小短文講了好多發生在麻省理工學院的小故事,有的是講了他們新生的壹些有趣的課外活動,有的是費曼的壹些惡作劇。

人們都以為麻省理工學院裏面都是學霸,但是學霸還是非常貪玩的。費曼壹開始加入了壹個猶太人的兄弟會,意思是他們做什麽事情都彼此有個照應,有人落後了要幫他學習,有人不會跳舞要幫他,有人泡不到妞也要給她弄壹個。

,壹開始都說的很漂亮,但是後來呢,他們就有各種各樣的路數來糟蹋新生了,比如說,在隆冬季節把他們送到鄉下很遠的地方,放在壹個冰封的湖邊。

但是妳要相信進入麻省理工學院的都不是壹般人,有很多人都很有意思,有壹個人即便在這樣的時候,他都是很開心的,說有什麽大不了的,這不是很好玩嗎?大家都很生氣的時候,他還對整個局面大笑不止。

他們走啊走,走到壹個離湖不遠的十字路口,別人都在討論應該走這條路和那條路的時候,這個人跟了上來很堅定的說往這邊走。

然後大家都在指責他,妳知道個屁。這個人卻堅定地說:很簡單,妳看看電話線,哪邊的電話線多,哪邊就是總機,然後,大家壹溜煙兒就回城了,沒有走壹點冤枉路

費曼覺得這個人很神奇,什麽事兒都不往心裏去,然後,特別棒。有些人就是這樣,把生活的各種困境都當作壹場遊戲,然後就能在困難的時候用這種思路找到捷徑。

費曼能和壹些高年級的學生聊到壹起,是因為他經常從百科全書上看到書上沒有的東西。有壹次別人都做不出壹道題目,他說為什麽不用什麽什麽方程式來解決呢?然後那些人都很奇怪,原來是他讀音讀錯了,後來,他們知道以後都很興奮,就經常和他討論壹些物理學的問題,琢磨著高年級的問題,然後,還跟他們學發音,他覺得這是壹個很好的教育方法。

他還講了壹個特別有意思的事情,他跳舞的時候遇到兩個聾啞姑娘,跳完以後這兩個聾啞姑娘邀請他們去壹個旅館,有壹個同學不想去,他覺得也沒有什麽就跟著去了。結果發現那裏有壹場聾啞人組織的舞會,他就跟那些聾啞女孩學了好多好多手勢,人家還豎起大拇指,又觸動了壹下想象中的西裝翻邊,說他很有風度,他不知不覺還和他們打成了壹片。

他突然想喝牛奶了,就去小賣部買牛奶。他弄了個牛奶的象征之事,兩個拳頭動來動去,可是那個人不懂他要什麽東西。這裏有壹個人要了壹瓶牛奶,他就手指著那個牛奶,那個小賣部的人說:哎呀,原來是牛奶啊。他點點頭。那個人遞給他壹瓶牛奶,費曼說了句:非常感謝妳!小賣部那個人氣壞了,說:妳個王八蛋,然後就笑了。原來,這時候他才發現他並不是個聾啞人。

費曼上大學的時候還發現他們有的同學學的知識並不是很紮實,只是停留於書本,生搬硬套,後來,他弄了壹個惡作劇捉弄了他的同 學。4年以後他在普林斯頓大學,又用壹個惡作劇捉弄了壹下愛因斯坦的助手。

費曼讓他解壹個問題:壹個人坐在火箭裏,登上了天,火箭裏面有個鐘,地上也有個鐘,地上那個鐘報告過去壹個小時的時候,妳必須返回地面,現在妳所希望的是,當妳回到地球的時候,妳火箭上那個鐘壹定要盡可能比地上的那個鐘快。妳究竟要采取什麽速度和遠近,才能使鐘上的時間過得最少。

愛因斯坦的那個助手忙活了半天才意識到,答案就是壹般的運動。如果妳以慣常的方式把壹個東西拋上了天,要他上去或者下來所需的是壹個小時,那麽這就是正確的運動方式。

裏面還有好幾個費曼搞的惡作劇,每次都把人弄得苦笑不得,我 覺得他是不斷在鍛煉自己玩惡作劇的能力,最後把物理研究也變成了壹場需要慢慢去解開的惡作劇,讓他的生活越來越有意思。

4、拉丁語還是意大利語,

有壹次費曼去給妳她小9歲的妹妹參加家長聚會,老師讓爸爸表演節目,可是,他們都不知道表演什麽好,費曼告訴他們他要背壹首小詩,說,抱歉,那是那不是英語,是不管怎麽樣,保證他們會喜歡。結果他背了三四段亂編的東西,運用意大利電臺裏聽來的所有感情,把孩子們搞得莫名其妙,他們樂得哈哈大笑後河。後來,來了個老師,告訴費曼,他們壹直在討論他的詩歌,因為認為是意大利,有壹位認為是拉丁語,那位老師問他,誰說的對呀。費曼說:妳壹定去問問同學們,他們立刻知道是什麽語言。。

這個人膽子真大,是夠蒙人,人家啥也聽不懂,這個表情到位就好了,他就是喜歡看人家那種表情。他覺得很有趣,我也覺得很有趣。把生活當成了壹種遊戲。

5、總想逃避

費曼在麻省理工學院當學生的時候只對科學感興趣,別的他都不感興趣,但是學院有個規定必須修壹些人文課程,以便得到更多的教養,除了英語課以外還要選兩門選修課,他發現了壹個天文學,壹個哲學。

他們必須批判的文章是壹篇郝胥黎的《論壹節粉筆》,他在這篇文章講的是,他拿的粉筆是用動物骨頭的遺留物,地球內部的力量把它往上推,所以他才成了白崖的壹部分,然後呢,它被采礦出來,如今被當做在黑板上寫寫畫畫,傳達思想觀念。

結果,費曼寫了壹篇模仿文章,寫的是,《論壹粒塵土》,說的是壹粒塵土,怎麽弄成了多彩的落日,有助於雨滴的凝結,諸如此類,他覺得自己是在造假,或者總是逃避,但我覺得模仿也挺好的。

還有壹篇是關於歌德《浮士德》的作文,他就無計可施了,但是他的同學說,妳不能不寫,就隨便寫按規定的字數交上去就行,等他寫完以後,同學又說了,妳這個東西根本就不符合規定和《浮士德》風牛馬不相及。於是他在他那個感興趣的文章《論理論的限度》。他說科學怎麽有個限度,道德的問題不能用科學方法來解決,後來他又胡亂加了壹點。

得了個B+蒙混過關。後來哲學課,聽不懂,他有只錐子只有1.5毫米,它拿在課堂裏用它打發時間,在兩個手指頭之間,在腳底鉆窟窿,壹個星期壹個星期怎麽混,後來有壹天大家都興奮起來了,他們在說什麽呢?原來說他們要寫壹篇文章,4個星期以後交。

他傻了,整個學期他聽到的唯壹的壹句話就是伊利哇啦哇啦意識流,後來他就抓住了這個意識流,寫了壹篇文章。因為他想起來爸爸跟他交代壹個題目,假設壹些火星人到光臨地球,而我現在從來不睡覺,他們來問妳入睡是什麽感覺,發生了什麽事兒妳就停止了,還是慢慢的不那麽迅速了呢?

然後他就用4個星期,觀察他自己的夢,觀察完以後他就是開始寫文章。這個結論是:

我納悶為什麽?我納悶為什麽?

我納悶為什麽納悶

我納悶為什麽我納悶為什麽

為什麽我納悶

結果老師還念了他的文章。

文章寫完了,他還是好奇的在繼續睡覺的時候,還是觀察自己的這種搞法,有壹天他正在做夢意識到我在夢中正在觀察自己。

作為這些觀察的結果,他開始弄了壹個小小的理論,他喜歡看自己的夢原因之壹是他好奇,他好奇的是當妳閉著眼什麽沒進來的時候,妳是怎麽看到壹個形象?比方說壹個人的形象。

他料定必定是有壹個翻譯部,當妳真的看什麽東西的時候,妳看到的不僅是壹個色塊兒,有個什麽東西告訴妳那是什麽玩意,那玩意兒必須得經過翻譯,在做夢的時候那個翻譯部仍然在運作。

他告訴妳妳正在看壹根人類的頭發,看得很仔細,但那時妳什麽也沒看,他把那些進入大腦的東壹塊西壹塊的下腳料翻譯成了壹個清晰的形象。

我也想去做夢觀察,因為我聽說,夢裏人是會做壹些有意義的事情,因為每個人妳得把這夢的這段時間給利用起來,因為做夢的時候他在整理白天吸收的材料,所以妳進入夢的時候妳就要做好準備,引導夢的方向。因為聽說,有的人是可以引導自己做夢的方向,有的人他不能,他是無意識的。我也覺得是壹個非常有意思的事情。

費曼覺得他自己遇到不喜歡的總想逃避,但即便是逃避他也用盡了力氣,然後在逃避中還找到了自己喜歡做的事情,做得有模有樣的,還真的找到了自己覺得有趣的東西研究。

5.米特普拉斯特公司的首席化學家。

費曼畢業後遇到了美國經濟大瀟條時期,物理學家都找不到工作。後來,費曼在街上遇到了他的發小,他們兩個人小時候經常在實驗室玩兒,然後壹起在街上給他們表演魔術,其中有壹個魔術是在手裏面著火,但是他不會燙到自己。後來他把這個事情講給他的大學的同學聽,他們讓他他做給他們看,結果他那時候,手背上長出汗毛來了,起火的時候,就把手上的汗毛給燒著了,他小時候是沒有汗毛才把這個實驗做成功的。

費曼的這個朋友說他搞了壹種塑料電鍍的處理方法,於是費曼加入了他們成立了米特普拉斯特公司。公司只有四個人,朋友爸爸是總裁,朋友是副總裁,朋友的兄弟是洗瓶子的,他是首席化學家。他很成功,經常能簡化很多東西,有的時候在化學課上要幾個小時的步奏,他5分鐘就能完成了。然後呢,他們就在現代雜誌上做廣告,有壹段時間做得非常的棒。

又過了好多年,費曼在美國在壹個科學家聚會的旅館裏遇到壹個人,也算是個科學家吧,那人那個時候已經當上了企業的大腕,他們聊起以前的事兒。那個企業家說他以前也是在壹家塑料電鍍廠工作,他們廠裏也做得很成功。但後來紐約有壹家大公司,米特普拉特斯公司,比他們搶先了壹步,比他們走得快。結果他們公司就沒了機會。

費曼問:妳們實驗室有幾個弄化學的。那人說有六個。費曼又問:那妳覺得米特普拉斯特公司有幾個弄化學的,

那人很肯定地說:他們壹定有真正的化學系,有20~50個搞化學的,我們怎麽跟他們較量呢?

費曼說:妳要是知道妳正在跟米特普拉斯特公司的首席化學家交談,壹定會覺得非常有趣吧?其實,那時,他手下只有壹個洗瓶子的。

我感覺,人家是在搞企業,費曼呢,就像在做街頭魔術壹樣,結果還比別人做得好,被別人當神壹樣膜拜。聰明的人就是不壹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