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年前,我被計劃結婚的前女友拋棄了,當時我也在天涯寫過帖,壹年過去了,事物在變遷,人也在變化,但我似乎變得連自己都不認識自己了。可能接下來寫的內容會遭遇到很多人的謾罵。
先介紹下我的情況吧,南方地區211大學畢業,畢業4年,今年27歲,當初沒選擇繼續深造,回到二線城市,金融行業,收入中上水平,畢業前家裏已經給買了車(入門級別跑車,我真沒說過要買,本來是我爸送給我媽的,我媽舊車讓我開,後來我媽嫌麻煩不開,直接給我了),畢業後的壹個月家裏動議買房,寫我的名字,我是被動同意了,因為大學開始就有做股票投資,父親給的本錢,攢了幾十萬,所以第壹套房是全款的,但父親還是出了3分之2,全國當時候錢都流入股市,房價沒怎麽漲,面積雖然比較大,230平,但總價也就是150萬,現在貌似要300多萬了。外形條件,相貌自己覺得算是斯文舒服類型吧,自己是滿意的,相貌這種因人而異,不作多描述了。體型方面,以前有點瘦,175身高 62KG,現在去到了72KG,也有鍛煉,不能說很有肌肉,但整體體型還可以。由於自己比較喜歡讀書,交際壹直也來也可以,給人感覺很陽光,性格很好。
壹年前,渣渣的前任把我拋棄,簡單說說,我跟她戀愛1年半,她回來市區工作,我幫她找了個適合不錯的工作,然後幫她租房,押金租金家居電器錢當然全都是我出的了,覺得理所當然了,這沒計較,本來讓她合租,她要我搬出來跟她住,其實我家比較大,新房子也準備裝修了,其實沒必要搬,但她要求下就搬出來了,搬出來壹個月左右,小吵架過幾次,也不算大問題,最後因為壹個晚上,我跟同事吃完飯回來,看見她淘寶買了個高仿的蔻馳包包,我反應有點大,但肯定不是責備她,而是壹直跟她講道理,讓她這種牌子最好別買高仿,畢竟現在也不是小女生了,而且由於她行業也是金融行業,怕被人笑話,我還說不如我給妳買個新的,壹起後基本95%的花銷都是我出的,這其實沒啥問題,因為她工作不久,而且她家環境普通水平,我覺得兩個人在壹起不分那麽多了,那壹晚我說了些話後去忙工作了,她自己很不開心躲在被窩,晚了我回去床上哄她她不理會我,第二天早上我看她還沒消氣,我也有點郁悶,最後她上班後發微信我說分手,鬧,感覺有點認真,當天是周五,晚上是我媽生日,本來說好壹起回去的,最後她回她父母家了,我周末沒找她,當各自安靜吧,周壹再找她的時候,回到出租房,她死活不肯跟我坐下來聊,我走到哪裏 她跑哪裏,我嘗試抱著她不讓她走,令我詫異的壹刻到了,她這時候,拿出了電話,報警!!! 後來我跟警察解釋了,還好沒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