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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犯紙面服刑15年還當村官,當年所犯的是什麽案件?

近些日子,網上出現了壹個新名詞?紙面服刑。

這個名詞的出處,正是內蒙古呼倫貝爾男子巴圖孟和的案件。1992年,內蒙古呼倫貝爾男子巴圖孟和殺害好友,被判刑15年,但奇怪的是,他壹天牢都沒坐。

隨後,更令人不解和過分的是,這個本應該在監獄裏殺人犯還成為了當地的會計,當選了村主任,甚至還當選了當地的人大代表。事件壹被報道出來,就引發群眾熱議,而?紙面服刑?這個新名詞,也成功成為人們近段時間的耳熟能詳的詞匯。

那麽就先讓我們來看看巴圖孟和當年犯下的案件。

當年,17歲的巴圖孟和本來和被害人是從小到大的好哥們兒,兩人經常往來。但1992年,在巴圖孟和家,兩人因為麻將發生爭執,被害人先動手打了巴圖孟和幾個耳光,巴圖孟和當時可能感到受到侮辱,壹時怒擊攻心,拿刀向被害人的胸部和右肩捅了三刀。

隨後,被害人就因為心臟破裂導致的大出血而死亡。第二年,巴圖孟和的判決書下來了,被判刑15年,但是在這之後,他居然直接就回到了村子,根本沒有去監獄待過壹天?

被害人的母親感到疑惑又氣憤,輾轉各處奔走,反映問題。最終,在2017年,巴圖孟和被收監,將服刑15年。

雖然現在巴圖孟和被收監服刑,但是問題顯然還沒有解決。

壹個被判刑15年的殺人犯,卻壹天都沒有被收監,還當選當地的政治幹部,這究竟誰在其中發揮作用?

根據特約評論員白宇的意見,在多年之後,僅僅補上刑期並不足以體現法律的公正。當年的醫療鑒定、公安審批等各項流程上肯定存在或大或小的疑點,才導致這樣壹個笑話的產生,每壹個環節的部門和負責人都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