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位判斷:
越位本身並不是犯規。
球員越位:球員比球和最後壹個對手(守門員除外)更靠近對方球門線。
球員不屬於越位位置:球員在自己的半場;球員拿球時(拿球前不越位);運動員與最後壹個人同流合汙。
對方隊員(對方守門員除外);最後壹名對方球員(對方門將除外)比球員更靠近對方球門線。
越位是足球比賽的規則,創立於1874。它嚴格限制了接球手在進攻方向向前傳球時允許站立的位置。
也就是說,進攻球員開球的瞬間,在對方半場,接球手比倒數第二個防守者更靠近球門,同時比球更靠近球門,並試圖利用這個位置幹擾對方球員爭球,幹擾比賽,門柱橫梁和對方身上的反彈球將被判罰越位。另外,需要註意的是,角球和界外球中,進球並不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