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1年8月23日,文繡正式向溥儀提出離婚。這條消息立刻成為當時最勁爆的新聞,為什麽這樣說呢?
這就要從清朝皇帝退位說起了。武昌起義爆發後,革命軍為了能和平進入民國時期,答應只要溥儀退位,不光每年負責400萬的生活費,還可保留他的名號。如此看來身為末代皇帝的溥儀的結局,並不像歷代亡國之君那麽悲慘。既然還保留皇帝的身份,在成人後,自然也要按滿清多年選後的規矩,挑選皇後了。別看溥儀退了位,可是瘦死的駱駝比馬大,就算大總統袁世凱見了他,也還不忘舊俗,要給他行大禮。
那些軍閥政客,自然更不能小覷他的身份了。畢竟當時軍閥混亂,正是城頭變幻大王旗的時候,誰知道哪天皇帝是不是又坐龍椅了呢!所以,溥儀選後時,大家都想盡辦法希望能把女兒嫁給他。不說他能不能復辟稱帝,單是想想女兒若能貴為皇後,那都是極顯赫的事情,據說就連袁世凱也托了關系,把女兒袁靜雪的照片送到了內務府,期望家裏能出個皇後,光耀門楣。
不過,愛新覺羅家族雖然破落了,但依然傲嬌。再說了,打老祖宗起,皇後壹直是從滿洲八旗貴族或者蒙古貴族中挑選的。所以就算亡了國,這規矩還是不能破。說起來,這也是天意。據溥儀在《我的前半生》中描述,他當時看那些照片,覺得都大同小異,看不出誰比誰美。所以他就挑了個旗袍花色好看的,拿鉛筆畫了個圈。
這個被畫圈的女孩,就是文繡。按說,文繡就該被立為皇後。可是當時溥儀最為親近的瑾太妃,卻挑了婉容的照片,表示婉容更適合做皇後。溥儀便聽了她的話,又在婉容的照片上畫了個圈。這下,文繡只能退而求其次,被封為妃了。結果文繡和婉容進宮後,兩人不論姿色、才學還是氣質都不能相提並論,溥儀就難免更偏愛身材纖長,相貌秀美的婉容壹些。對文繡的態度,則稍微疏遠壹點。
不光如此,婉容也仗著皇後的身份和溥儀的寵愛,對文繡多有打壓,時常在溥儀面前說文繡的不是,導致溥儀愈發不喜歡文繡。文繡雖然綜合實力不如婉容,但她並不傻,為了能平安地生活下去,她頗為隱忍。每天除了給太妃和溥儀等人請安問好,大多數時間她都呆在長春宮裏教宮女們認字。然而這樣的生活也沒過多久,1924年,在馮玉祥的逼迫下,溥儀帶著婉容和文繡離開了紫禁城。
當時,文繡還滿腦子舊思想,甚至還攜帶了壹把剪刀,想著萬壹有什麽意外,她就為滿清殉葬。可見,她當時對溥儀還是極為忠心的。她和溥儀的矛盾,是從到天津居住開始的。溥儀被趕出紫禁城後,日本人認為有機可乘,於是在漢奸鄭孝胥的牽線搭橋下,和溥儀來往密切,並安排他住到天津日本租界的白色小洋樓裏。
文繡知道日本人不安好心,常勸溥儀不要和日本人往來,溥儀因此對她也就更加冷淡。以致把她壹個人丟在壹樓住,而溥儀和婉容則同住在二樓,出外應酬之類,溥儀也總是帶著婉容。那些下人們頗勢力眼,見文繡不得寵,也都故意怠慢她,常常她要什麽,總是遲遲沒有人拿來。這種種的冷遇,讓文繡對人生漸漸失去了希望,以致經常失眠,面容憔悴。
讓文繡豁然開朗的,是她的表外甥女玉芬。當時,文繡的情緒非常低落。甚至還在年節裏,拿剪刀自殘。結果溥儀得知後,不僅不問,還要下人們不要管。這冰冷的態度,讓文繡郁郁寡歡。就在這時,玉芬到天津來看她。聽說她的遭遇後,對她產生了極大的同情。
玉芬是受過新思想影響的人,她勸文繡離婚,並告訴文繡,現在已經是民國了,講的是男女平等,再說皇帝早就沒有了,溥儀和大家的身份壹樣,既然壹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妳可以通過向法院起訴和他離婚。玉芬的壹番話,讓文繡有了生的希望,她在玉芬和妹妹文珊的幫助下,逃離了張園。
隨後以“受不了冷落和不自由”為由,正式通過律師向溥儀提出離婚。文繡的舉動不僅讓溥儀大為震驚,就連滿清遺老們也覺得大逆不道,簡直是丟清王朝的臉。壹些報紙也紛紛刊登了文繡要離婚的新聞。這樣壹來,文繡和溥儀離婚的事,鬧得天下皆知,讓溥儀臉上很不好看。壹時,滿清遺老們對文繡口誅筆伐,大肆攻擊。
文繡心理負擔極重,以致她不得說出她和溥儀結婚多年,卻壹直還是個老處女的事情。同時她還流著眼淚講她平常多被淩虐,離婚也是迫不得已,只是為了享受到人權而已。此話壹出,又是壹片嘩然。溥儀沒想到,自己的暗疾竟被文繡以這種方式公之於眾,壹時狼狽不已。滿清遺老們也覺得這實在太丟大清的臉,所以他們也積極參與進來。
壹方面是站在道德層面上大肆抨擊文繡,另壹方面又極力勸說文繡,希望她能撤銷離婚起訴。文繡也並不是很決絕的人,她對溥儀還有些依戀,所以她提出,和婉容分居,溥儀每月最少得和她同居兩次,另外再撥生活費50萬。和文繡每月同居兩次,溥儀倒是沒有意見,但婉容卻死活不答應。50萬生活費,溥儀是堅決不同意。所以經過雙方律師壹再協商,最後降到15萬,但溥儀還是不幹。
最後,還是鄭老胥想了個辦法,讓溥儀給文繡5萬生活費,不過只能吃利息不能提本,並且還要文繡答應,壹是不得改嫁;二是只能住在嫁家;三是不能做出有損皇家名譽的事情。文繡同意了這個辦法,但她要求必須壹次性給付10萬塊。結果遭到溥儀壹口回絕。轉眼兩個月過去了,文繡的律師覺得再這樣拖下去,也不是個辦法。於是他在征得文繡同意後,向天津法院提交離婚調解的請求。
此時的溥儀,也巴不得快些結束這場離婚官司。畢竟他正和日本人忙著搞“復辟”。既沒有時間處理離婚壹事,也覺得這件事讓他丟盡了臉。所以,在法院調解下,文繡同意離婚後遵守不得改嫁等條件,溥儀也最終同意壹次性支付5.5萬元生活費。雙方協商妥當後,便在法院簽下了《離婚協議書》。
隨後,已經離婚的溥儀在報上登出了“聖諭”,只見聖諭中寫道:“諭淑妃文繡擅離行園,顯違祖制,應撤去原封位號,廢為庶人。”大家看到溥儀發的這則“聖諭”,都不禁啞然失笑。只有溥儀認為,這樣壹番操作,才能證明不是文繡拋棄他,而是他廢黜了文繡。這樣壹來,誰還能在背後笑話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