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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帶人生:壹個劍橋遊民的生命啟示課

史都華不喜歡我寫的初稿。

透過特易購的淺色條紋塑膠袋,我看見壹大疊稿件。那全是我花兩年時間訪問、寫作的成果。

「怎麽了,哪裏不好嗎?」

「讀起來超無聊。」

他的手在身上每個鼓起的口袋中胡亂翻攪,想找找看有沒有卷菸紙,接著又壹 *** 坐在我的扶手椅上、拉長脖子,仔細看著陽臺上那堆褐色的樹枝跟枯萎的夏季實驗品。

史都華坐下時,有只手夾在他的大腿與椅子之間,這個姿勢現在仍維持不變。窗外天色漸暗,花園裏原先疏於照料的樹木如今已蓬勃生長,原先幼小的模樣已不復記憶。

「我知道妳花了很多心思,所以我也不想把話講得太過分。」史都華開口。

簡單來說,史都華不喜歡這份手稿的原因就是內容太乏味嘮叨。

他想要我寫些笑話、編點故事、揮灑幽默。他不喜歡學術論文式的「引述」還有背景研究。「這樣不行,亞歷山大,妳要重寫壹遍,壹定要寫得比這份稿子更好。」

他要的是壹本暢銷書,「就像湯姆.克蘭西的作品那樣。」

「但是在小說中,主角有可能是想用炭疽細菌炸彈暗殺總統的人,妳又不是這種人。」我這樣回答。而我內心的臺詞則是:妳只是個無家可歸的遊民,還是壹個精神病態的毒蟲。

史都華又開口,這次換了壹種說法:「妳應該要寫壹些別人願意讀的東西。」

遊民分為好幾種。有壹種遊民本來生活正常,但是因為老婆跟其他男人跑了(或是跟另壹個女人,而且案例還出乎意料地多),所以壹時沮喪消沈。或許他們生意失敗、女兒死於車禍,甚至兩者同時發生。對他們來說,最大的難關就是失去自信。如果狀況發生的前幾個月能獲得專家協助,他們就能在壹兩年內重返職場、或是在壹個地方長期安頓下來。

在所有無家可歸的遊民當中,男性占大多數,男女比例為九比壹。女性會流落街頭不外乎是碰到性、暴力,或是精神異常等問題。她們比較能面對財務困難或是遭人背叛的處境。或者說,她們較能調適心態、降低期望,因此不至於太過失落。

也有人因為不識字、無法融入社會,或者說好聽壹點、有所謂「學習障礙」,而長期過著窮困的生活。也許他們有讀寫障礙、自閉癥,或是害羞到讓人無法理解的程度,所以從來沒有上過學。他們有可能單純是生了病,或是聾子、瞎子,以及啞巴。他們壹路從花園裏的倉庫搬到臥室兼起居室的套房;從避難所遷到青年旅社、到車庫、到朋友家的客廳地板,最後到國王學院旁裝有輪子的垃圾桶。他們無法擺脫既有的處境。

第三種遊民,則是那些跟父母鬧翻的年輕人,或是那些無依無靠、不知下壹步該怎麽走,甚至連早餐都不會做的青少年。假如他們沒有在半年內找到工作、住處或是女友,讓生活重回正軌的話,就很有可能會淪為街頭遊民。

而曾經坐過牢或當過兵的人,若將他們從規律的生活模式中抽離,就會變得萎靡不振。這還只是開始而已。

在這堆過著異常生活的人當中,史都華則屬於最底層的「混亂」遊民。碰到混亂遊民(史都華發音時會像在嚼口香糖那樣,拉長「混亂」兩個字的音節),專業人士也無計可施。史都華壹開始被發現時,就像卡斯帕爾.豪澤爾這個野孩子壹樣、蜷縮在壹棟立體停車場的地下最低樓層。壹般的遊民不想與他為伍,大家都稱史都華為「劊子手唐」或是「地下四樓的發瘋 *** 」。

混亂遊民通常都坐過牢,但是不屬於職業慣犯。史都華的判決書整整有二十頁長,但他只有偷過壹次東西。史都華的犯案動機是想發大財,而在那次荒謬的犯罪行徑中,他總***得手五百英鎊(扣除付出的成本)。換言之,他在牢裏每年換來壹百英鎊。

混亂遊民需要的不多,但仍有幾樣東西不可或缺,像是海洛因跟酒精。有些人是因為本身的習慣而淪落街頭,其他人則是變成遊民後才把吸毒跟喝酒當成嗜好。混亂遊民雖然無家可歸,但他們未必身無分文。在我認識史都華的三年當中, *** 給他的救濟金幾乎比我的收入還高。只要是身障、智障或是有酒癮、毒癮的人,失業時每周最多可從社福機構領到壹百八十英鎊。此外,他們還能申請房屋津貼來支付房租。

混亂遊民的***通點,就是他們的生活相當混亂。行為的起因跟造成的後果之間找不到合理的連結,他們自己無力控制,外人也難以理解。他們的精神狀態時常在亢奮與崩潰的邊緣擺蕩。這群人最讓社福機構的工作人員擔心,因為他們在淪落街頭的人當中狀態最糟;就算不是最讓人痛恨的,也是遊民中最可憐的底層族群。

兩年前,史都華的生活雜亂失序。市 *** 的外援社工發現他時,除了酒癮、多種毒癮與妄想癥之外,他還像《化身博士》書中主角那樣擁有雙重人格。史都華還有另壹項癖好,就是拿著他所謂「小銀條」的刀子刺人。

現在他的情況依然沒有改善。不過從那個時候開始有壹件事發生了明顯的轉變,就是他的毒癮不像先前那麽嚴重了。沒有人知道為什麽。這種改變不甚尋常,甚至令人懷疑。混亂遊民的情況起伏不定、難以預料,但史都華的人生看起來卻煥然壹新。他不再跟其他遊民聯系、也到住屋咨詢中心登記預約、開始接受美沙酮療程來治療海洛因毒癮、重新協商法庭罰金、開始隔周繳納罰金,甚至幫自己添購壹臺特價電腦。這壹切行為都不合常理。史都華有很多老朋友,他們寧死也不要洗澡或是還債,有好幾個還真的過世了:死於吸毒過量、肝、腎衰竭或雙重衰竭,還有失溫。遊民的預期壽命大約是四十二歲,跟壹般民眾相比,他們自殺的機率是三十五倍。在警局跟社福機構這些官僚體系中工作的人,對於史都華從中世紀的模樣脫胎換骨,開始過著令人可敬的生活,大家都相當贊許。不過他們私底下卻也偷偷地等著史都華抓起身邊的掛肉鉤,到處亂砍亂殺。

不僅如此,史都華竟然有足夠、未受損的腦細胞,來描述遊民生活究竟是什麽樣子。不僅如此,他還能明確地指出轉變的時間點。十二歲時,初夏的某個平日,下午四點到五點左右。就是在這個頗具象征意義的時刻(套句他母親的話來說),他從壹個「無憂無慮的小男孩」,跟她兩個孩子中「最貼心的寶貝」,變成過去二十年來有如《發條橘子》書中令人頭痛的人物。要不是他目前的生活仍然相當混亂,或許他可以向許多家長解釋為何孩子會變成鄙視權威的問題少年,並借此大賺壹筆。

「亞歷山大,我不喜歡這個詞。」史都華開口,打斷了我的思緒。史都華從那堆被他傾倒在地上、皺得亂七八糟的手稿中撿起其中壹頁。「開著偷來的車飆車」。那是他青春期的事了,當時他會在深夜溜到街上,砸壞福特跑天下(Ford Cortina)的車窗。我這樣寫道:

嚴格來說,開著偷來的車飆車不算「偷竊」行為,因為駕駛的本意並非把車子占為己有,他只是「在未經車主同意之下借用」(OC)而已。OC這個首字母縮略詞是史都華被起訴的罪名,代表未經車主許可,擅自將車子占為己有。在〈偷車兜風的青少年〉這篇文章中,傑夫.布瑞格指出,除了偷取車內物品之外,汽車偷竊可分為五類:壹、為了營利,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占用;二、長期未經許可占用;三、只為飆車而未經許可占用;四、為了其他犯罪用途,而未經許可占用;五、以實用目的為前提、而未經許可占用。目前為止,史都華被起訴的罪名是第三、四,及第五項。

「實用什麽的?」史都華用盡力氣,試著把字正確地讀出來。「『以實用目的為前提、而未經許可占用。』講白壹點,到底是什麽意思?」

於是我把這段文字給刪了。

為了解釋上面那段文字,我還附了壹張流程圖,標題叫做「克柏屈博士的違法占用行為簡圖」。這張圖也被史都華駁回,他說:「看起來好像玩具飛機的組裝模型。」

史都華對玩具飛機的模型可說是了若指掌,以前他曾經吸食模型組裏頭的黏著劑。

「克柏屈假設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擅自挪用他人車輛,這種樂趣會讓孩童為此觸法。接下來就會因為想要營利而犯法、最後就變成成人犯罪了。」我看到自己寫的壹句話:「這就是沈淪的路徑,從無罪變犯罪。」

史都華懶得對這句話發表意見。

「還有另壹件事?。」他說。

「什麽事?」我嘆了壹口氣。

「換個方式寫吧,把它寫得像懸疑謀殺小說那樣。是什麽東西扼殺了過去那個像我這樣的男孩?懂我意思嗎?倒著寫吧。」

所以,現在讀者看到的就是我第二次改寫,試圖描繪史都華.蕭特樣貌的作品。他是個小偷、劫持人質者,同時也是個精神病態、社會病態的街頭說書人。史都華還身兼我的眼線,替我觀察在二十壹世紀初,英國混亂的底層階級是如何度過紛擾的生活。總而言之,他是壹個相當重要的存在。

真希望我能早些把這本書完成。真希望我能在傍晚十壹點十五分之前,在史都華尚未跨過從倫敦駛向金斯林的火車前方時,就讓他看見這本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