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四歲的表妹要和我十四歲的表妹結婚。
漢高祖劉徹四歲左右的時候,他的姑婆劉樸把他抱在腿上,逗他說:“要不要娶個老婆?”劉徹說:“是的。”劉樸指著身旁的許多丫鬟,問他喜歡誰。劉徹的小腦袋搖得像撥浪鼓壹樣。劉樸指著女兒阿嬌對劉徹說:“阿嬌會嫁給妳嗎?”小家夥立刻歡呼起來,拍著自己的小手說:“好,好,如果我能娶到我表妹,我壹定會給她建壹個金色的房子住。”
這是班固寫的壹個歷史故事,流傳很廣。地球人都知道,後人炮制了“金屋藏嬌”的典故。但是,《漢武故事》畢竟只是壹個故事,美好才是它追求的底線。是否可靠並不重要。
故事所依據的歷史細節也大致正確:
陶長公主劉樸是壹個野心勃勃的女人,她希望自己的女兒能成為皇後,以此來穩固自己在宮廷中的政治地位。他曾希望把自己的女兒送給冠蓉,但被劉蓉的生母無緣無故拒絕了。結果館陶長公主大怒,於是拋棄了皇太子。
劉智的生母王婉是景帝後宮中比較受歡迎的夫人,王夫人聰慧世故。壹有機會,她就立刻迎合宋,想盡壹切辦法討好長公主這位道士,為自己既不是長子也不是長子的兒子爭取太子的位置。雙方壹拍即合,婚姻完成。
為什麽陳阿嬌的婚姻難以幸福?
阿嬌當時十四歲,據說長得很漂亮。但是四歲的小男孩有沒有審美能力還得畫個大大的問號;四歲的孩子娶了十四歲的妻子。這段婚姻會幸福嗎?不要以為我閑著蛋疼沒事就下了梯子,知道後來發生了“長門事件”。
要知道,女性的青春期是很短的。民間有句話叫“姑娘大三,手拿金磚”,其實只大三歲,相差十年。劉徹二十歲的時候,許吉如娘半歲,劉徹正值壯年的時候,阿嬌基本毀了,這段婚姻註定不幸福。
我不是壹個庸俗的人。在現實婚姻中,幸福指數取決於性幸福指數。當它是壹個不爭的事實,妳用腳趾頭想想,妳就明白了。
劉徹16歲開始登基。這個時候阿嬌二十六歲了,她和諧了好幾年。然而,竇太後去世後,情況發生了變化。那時劉徹大約21歲,但是吉莉安已經30多歲了,但是她沒有孩子。夫妻間的裂痕越來越大,她再也沒有見過面。
在《長門賦》中,司馬相如寫道,“當壹個丈夫愛上壹個美麗的女人時,他會自由自在地行走,並為自己擔憂”。有丈夫不知道他們在哪裏,壹個人在長門宮來回走動,以減輕他的悲傷和孤獨。自從住進長門宮後,漢武帝再也沒有召見過她。有壹次,他偶爾想起她,約她在澄城南宮見面。這是壹個笑話,但她不見了。
當阿嬌“出價壹百磅黃金”時,她讓司馬相如寫《長門賦》來表達她的感情。看完之後,劉徹深受感動,阿嬌又幸運了。然而,這個時間也很短。好像不到壹年,也就是元光五年,27歲的劉徹就以“巫術”的罪名下了壹道聖旨:“皇後失常,為巫術所惑,不能認命。他向王位鞠躬,退居長門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