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建立精準扶貧工作12項指標是:
(1)人均可支配收入高於當年貧困線,並達到或高於全省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水平;
(2)有安全穩固住房,人均安全穩固住房面積等於或大於30平方米;
(3)飲用安全水,有條件地區接通自來水;
(4)適齡兒童接受9年義務教育;
(5)主要勞動力接受了技能培訓;
(6)有增收門路;
(7)全部人口參加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8)符合條件人口參加了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9)有簡易衛生廁所或衛生廁所;
(10)有通訊設備,有線廣播電視入戶,接通互聯網;
(11)無因病、因學、因婚借貸;
(12)人均生活消費支出大於等於當年國家扶貧標準
擴展資料:
甘肅省建立精準扶貧工作機制實施方案總的要求:
為實現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建立精準扶貧工作機制,就是通過對貧困村、貧困戶的準確識別並建檔立卡,全面掌握貧困人口的數量、分布、貧困程度、致貧原因、脫貧門路、幫扶措施和幫扶責任等,使所有扶貧措施與貧困識別結果相銜接,因村施策、因戶施策、因人施策。
做到對扶貧對象精準化識別、對扶貧資源精確化配置、對扶貧目標精細化管理、對脫貧責任精準化考核,改“大水漫灌”為“精確滴灌”,扶真貧、真扶貧,確保如期穩定脫貧。主要包括精準識別、精準幫扶、精準管理和精準考核。
精準識別是指通過申請評議、公示公告、抽檢核查、信息錄入等步驟,將貧困村和貧困戶有效識別出來,並建檔立卡。
精準幫扶是指對識別出來的貧困村和貧困戶,深入分析致貧原因,落實幫扶責任人,逐村逐戶制定幫扶計劃,集中力量予以扶持。
精準管理是指對扶貧對象進行全方位、全過程的監測,建立扶貧信息網絡系統,實時反映幫扶情況,實現扶貧對象的有進有出,動態管理,為扶貧開發工作提供決策支持。
精準考核是指對貧困村和貧困戶識別、幫扶、管理的成效,以及對貧困縣開展扶貧工作情況的量化考核,獎優罰劣,保證各項扶貧政策落到實處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