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至節,關於劉強東“性侵事件”和李國慶的毀三觀評論,筆者寫了兩篇文章予以譴責,文章發表後,回復評論頗多,很難壹壹回復,另外限於字數,也不便討論,因此感覺到有必要專門寫壹篇文章統壹回復,也希望可以小小討論壹下當下的人性和道德問題。
首先聲明,從未有所謂的收錢發稿之事,不管是京東還是劉或者其他,寫文純屬有感而發,不是無病呻吟,也不是什麽蹭熱點,至於那些評論說拿錢洗地純屬臆測,而且有的並沒閱讀我的其他文章,鄙人壹貫作風就是針砭時弊,就事論事,不替權貴寫贊歌,只為蒼生鳴不平。就拿此事來說,劉強東道德敗壞,李國慶低俗墮落,二人是壹丘之貉,因此分別著文進行譴責和痛斥,並沒有厚此薄彼或者聲東擊西之意,更重要的是,對這些事件背後反映出來某些富商低俗圈子文化的無情鞭笞。
有的評論認為,劉李二人事情與我們有何幹系?犯不著。這是典型的鴕鳥文化和旁觀者的冷漠心理。事不關己,高高掛起。殊不知,社會是眾人之社會,每個人作為其中壹份子,都有權利和責任對不良社會風氣進行批駁和譴責,如若冷漠面對,或者保持沈默,甚至對風氣敗壞現象熟視無睹的時候,那就已經無藥可治。德國神學家 馬丁·尼莫拉 有壹段話含義深刻,大致就是面對他人遭受不公的時候,妳沒有站出來,那麽,當妳遭受折磨的時候,已經沒有人可以站出來了。
有的評論頗含譏諷,認為,人家是億萬富翁,妳也許不過是壹個小小的作者,就妳能?!人家隨便捐款都是上億,妳又做過什麽?!有什麽權利評價人家?!這種論調,是典型的偷換概念的手法,難道評論壹個人還需要地位對等?難道指責不良風氣還需要有權位?這是什麽道理?這是典型的奴才嘴臉和骨子裏的劣性在作祟。
捐款做善事,是盡能力而為之,不是以多少定高下,這是“捐”的含義。富豪明星,依靠公眾獲利,獲得更多公眾資源和知名度,捐款只是應盡的社會責任而已,況且,現實中很多虛假捐款的醜聞叠出,未嘗不是壹種諷刺。再退壹步說,即便是捐得再多,也不代表享有更多權力,更不代表可以為所欲為,肆無忌憚。在道德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因為富豪捐錢多就可以妻妾成群,生活淫亂。面對不良現象,人人可痛斥之,而不是以地位財富對等才有發言權,按照這些評論者的混蛋邏輯,以錢來衡量,那麽還談什麽公序良俗?這樣的奴才,就是社會的狗皮膏藥,不起作用還會壞事。
還有的評論則認為筆者是站在道德高度,冒充 “道德婊” ,人家李國慶說的是大實話,現實中很多富豪都有婚外性,不過只做不說,而李國慶口無遮攔,說了出來,是“ 真小人” ,而所有批評指責的都是“ 偽君子” 。這種論調,其實是壹種社會風氣低下的表現,正因為人們缺乏道德約束,急功近利,壹切向錢看,從而形成了 “笑貧不笑娼” 的拜金文化,形成了“ 寧可在寶馬車裏哭不在自行車上笑” 的可悲現象,道德成了虛無的名詞,操守品質成了他人笑話的對象。這些人,既是社會惡劣風氣的受害者又是施虐者,在生活中往往采取雙重標準,壹切站在自己的立場說話,這種人可能他沒有想過,如果自己的妻子和別人亂來,他會怎麽看,難道也是 “妳傷害了我,我壹笑而過?!” ,正所謂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這些人的素質堪稱惡劣。
有的評論貌似深刻,直指人心,那就是面對美女誘惑,壹個男人能不犯同樣錯誤?作者痛斥劉強東和李國慶,就是虛偽,否則就不是男人。這個問題關系到人性和道德,我想簡單討論壹下,然而可以肯定的說,持這種論調的人,是自己內心同樣脆弱的小人而已,只不過是為了以後自己犯錯找臺階,正如某演員所說的 “會犯天下男人都會犯的錯” ,這只不過是替自己找的完美借口而已,按照這個邏輯,那些沒出軌的就不算男人?!
正常人都有七情六欲,喜、怒、哀、懼、愛、惡、欲,人人具備,因為情欲所以產生思想,從思維發展到行為,這是完全不同的概念,為了抵制邪念,遏制不良行為,人類在漫長的歷史中,逐漸形成了壹整套約束制度,從而維系社會的正常運轉,這也是道德觀念和法律條文產生的根源所在,這也是家庭和國家維系存在的依據。
早在先秦時期,我們的祖先對道德約束和法律懲罰的觀念就非常完備, 《禮記·樂記》 記載: “人化物也者,滅天理而窮人欲者也。” ,意思就是後來宋代的“存天理滅人欲”,從而達到“致良知”。雖然宋代對之理解有失偏頗,並且婦女屬於從屬地位,然而,歸結到底是提高人們的自我約束能力。有想法不代表要有行為,道德和法律約束就是遏制這種不道德的思想和行為,從而讓人們生活在公正有序的環境裏。
那些認為不能抵制誘惑的評論,或者認為婚外性很正常的想法,就是壹種墮落的表現,更是典型的缺乏約束力的表現,也說明自己缺少道德教育和家庭教養。有的人把李銀河搬出來,好像她講的有道理,其實,鄙人認為,李銀河只看到人的 “獸性” ,而沒有看到“禮義廉恥”的 “禮” ,只是片面的和脆弱的。設想壹下,如果男人可以出軌,女人可以胡來,禮崩樂壞,道德標準完全坍塌,社會將是什麽樣子?那和原始社會何異?那與禽獸有什麽區別?只不過是衣冠禽獸而已!
筆者不想站在道德高度,也不想自我標榜,然而更不願意妄自菲薄,只是想說明壹個道理,社會需要壹定的秩序和道德約束,不能肆意妄為,尤其是作為公眾人物,不能胡言亂語,誤導風氣,更不能醜態畢露,獸性萌發,這樣的公眾人物,最後都會遭到眾人的唾棄!正所謂抵制不住誘惑就會身敗名裂,擋住誘惑就能堂堂正正做人。不要用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 來搪塞,不要玷汙古人的智慧,古人所謂的“過”是無心之失,而不是肆意為之!
《禮記·樂記》有雲: “故曰:樂者樂也。君子樂得其道,小人樂得其欲。以道制欲,則樂而不亂;以欲忘道,則惑而不樂。” 。所以說,同樣的樂,君子得到了道德仁義,小人則得到了淫樂私欲,受到道德約束的社會秩序穩定,忘記道德禮儀最後則是社會混亂迷茫。
我們捫心自問,在您評論的時候,已經或者將要對社會風氣造成影響,您是希望美好的充滿和諧的社會,還是大家都為所欲為的無節制無節操的風氣?如果您心存人性,那麽評論任何事,都要設身處地,出自公心,要有良知和正義,這是人性最高貴之處,是和獸性的最大區別,這,不是標榜,這,不是清高,而是您所希望的美好的社會的正義呼喚。
2018/12/24榆木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