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會選擇養父母。這時候會有人說,親生父母十月懷胎生下妳給了妳壹個生命,不管他們如何過錯,作為他們的孩子妳都沒有資格來埋怨他們,妳應該做的是報答和感激。我個人覺得這是理論史上最歪曲的觀念,誰說把孩子生下來就完事了?
先不說這懷胎十月的苦只是肉體上的疼痛,怎麽能比得上把孩子丟棄而給孩子心靈上烙下傷疤的痛,這個傷疤可是要伴隨著孩子壹輩子,壹旦處理得不好或許會成為這個孩子壹輩子的痛。
父母生下了我們給了我們壹個人的軀殼,可他們卻就這樣把我們丟棄了,在我們還沒有成為人的時候把我們丟下了,如果沒有任何的外界的因素介入的話,我們現在可能已經完成另壹個投胎了。
是養父母讓我們成為壹個人讓我們活了下來,讓我們有機會有資格來談論報答或者是其他的,而我們成為人後,卻要為了報答那兩個給了我們軀殼後又親手奪走我們活下去的機會的人,這太可笑了,簡直是天大的笑話。
妳可以說父母太窮了養不起孩子,所以才忍心丟棄。我想說的是既然他們知道自己養不起當初為什麽有決定把孩子生下來呢,妳生下來了妳就要負責把這個孩子養大,否則憑什麽把自己的義務推給別人自己卻可以享受權利。
父母犯的錯誤又憑什麽讓孩子來承受,又不是孩子硬要來到這個世界的。孩子沒有選擇的來到這個世界,甚至有的孩子會在沒有選擇的剛來到這個世界的時候,就沒有選擇的從這個世界消失。最後,他們連自己是否可以繼續活下去成為壹個人都沒得選擇。
妳可以說我的想法太過偏激,不懂得母愛父愛的偉大,太忘恩負義。但就因為我太懂得父愛母愛的偉大,我才不能夠理解他們為什麽會丟棄他們的孩子。
就因為我太懂得父愛母愛的偉大,我才不明白為什麽養了自己十幾年愛了自己十幾年的養父母會比不上只是生了自己肉身的親生父母。有人告訴我妳應該感激親生父母,因為他們給了我生命。換成我的話,如果給了我生命卻讓我承受這麽多的痛苦,我寧願不要這個生命。
如果可以的話,我會學著哪咤壹樣刮骨還父刮肉還母,再用我的靈魂來還養父母的恩情。對於親生父母和養父母,我的個人結論是:感謝親生父母,感恩養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