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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狗人士救下的狗都去哪裏了?如何看待愛狗人士?

有壹個笑話,說有壹位愛狗女士抱著狗在公園的椅子上問旁邊壹位看孩子的男子,妳家孩子是男孩還是女孩?男子回答說是女孩,接下來女人又說了壹句。我家的男孩,男子氣不過,問女子,妳家孩子是妳親生的嗎?女人啞口無言,男子又說,我家的是親生的。

這個笑話告訴正常人,有些愛狗人士的行為不是提高了狗的家庭地位,而是降低了自己的 社會 地位。妳可以降低自己的地位那無可厚非,但是,請不要把別人也綁架在畜生的位置上。狗可愛不可愛妳有妳的看法,別人有自己的自由,妳可以把狗當做兒女,哪怕妳把它敬為爹媽,別人管不著,反正妳又不犯法,也懶得管妳,但妳不要把自己扭曲的人性思維來侮辱其他正常人。

剛看到壹個回答,說愛狗人士多長時間給收養流浪狗收養站捐款幾百萬,說愛狗人士這個隊伍在壯大,販狗的人將成為過街老鼠。短短幾句話,說明這位愛狗人士的扭曲的思維太極端了。愛狗人士的隊伍再怎麽壯大,妳們做的事情對人類沒多大意義,妳們收養的流浪狗本來就是愛狗人士丟棄的,他丟妳收只是過錯互補,有什麽值得炫耀的。假如狗成為了頻危動物,妳們捐款救助那是件很有意義的事情,可妳們偏偏在收養泛濫成災的威脅人類生命的壹種動物,這個間接的殺人有什麽區別?好多流浪兒童都吃不飽,能說妳的行為是 健康 的嗎?妳們以愛狗為借口非法打擊和剝奪以販狗賣狗肉為生的這群人的的權利,妳們到底是人還是狗?

愛狗,本來是壹種愛或者愛心人性的壹種體現,彰顯人性高貴的壹種行為。偏偏讓妳們這些愛狗人士的搞的烏煙瘴氣怨聲載道。說妳們是愛心吧!妳們又死心塌地的愛著狗,說妳們是愛心吧!可妳們又是用害人的行為去愛狗!說妳們是對生命的敬畏吧!除了狗肉不妳們吃其他生物的生命妳們又無所謂。說妳們是人類的良心發現吧,可妳們偏偏保護的是泛濫成災的動物。

請問,為什麽妳們越是收養狗流浪狗反而越來越多?它們最終是怎麽處理的?讓妳們的”愛心“有始有終”。

請問什麽樣的結果才是妳們的最終目得?給個明確答復,改變大家對妳們的“成見”。

愛狗人士救下的狗去哪裏了正常人是不愛去理會的,畢竟壹條狗命無論怎麽說也不是什麽大事,愛狗人士救狗不能打著愛心就隨便的搶或要,人家要殺要吃那是狗主人的事,有錢就買沒錢離遠點別妨礙別人的正常生活,真有愛心的話可以號召全國所有的愛狗人士促使國家盡快立法,最好把狗狗列入國家壹類保護動物奉為國寶,那樣誰還敢殺狗吃狗?對於那些整天叫嚷著不要捕殺流浪狗的人士,應該盡快網上登記並向 社會 承諾:無論國內哪個地方流浪狗咬了人都願傾家蕩產的按規替狗賠償,然後才有資格聲討捕殺者或狀告捕殺者。

著名的愛狗人士有五大天王,楊曉雲,陳明才,作家陳嵐,片山空和叫善待的女人。在這幫人中,作家陳嵐和善待是靠嘴巴和高速路攔運狗車而出名。片山空在玉林跪拜宰殺的狗,鉆狗籠,還自編自導自演壹出虐狗事件,企圖嫁禍給玉林人。只有楊曉雲和陳明才掏錢買狗,據說楊曉雲在天津養了四千多條,陳明才也在重慶養了三千多條,後來有愛狗人士發現楊曉雲在天津的基地臟亂差,根本沒有照顧好狗,同時還把狗販賣給附近餐館牟利,而陳明才為了養狗把自己老婆兒子不顧,後來因為各自利益關系還當眾狗咬狗骨,互相指責對方騙捐,挪用 社會 人士,動物組織的捐款。所以,愛狗人士救狗這出鬧劇完全是有人預謀而定的,都想借此出名且達到牟利的目的。因為這件事情是壹個陰謀,所以之前那些囂張的所謂愛狗人士現在基本都銷聲匿跡了,楊曉雲,陳明才,片山空,善待,大寶媽,作家陳嵐等等,都給廣大群眾挖出不光彩的東西,那些所謂被救的狗也只能慢慢消失。

去年,玉林狗肉節,愛狗人士救了1400條狗運到南通。七天後還有不到400條活著,還在不段病死,現場還有3個義工在救助,其他人浩浩蕩蕩的幾十上百的“愛心人士"都不見了。怎麽感覺像壹場愛心秀![捂臉]“愛狗人士"秀完了,狗就沒用了,在運輸路上就死壹半。我就不明白了這到底愛狗還是虐狗。愛狗是標榜"看我去玉林救狗”的秀場,曲終人散,誰還關心狗啊!

愛狗人士太極端,

虛情假意讓人煩。

以愛之名行惡事,

壹念善惡兩邊分。

尊重人權方為善,

擡高狗權為哪般。

認狗為兒太可笑,

親生孩子兩邊翹。

也有某人放厥詞,

要認狗為親生父。

立法要與狗結婚,

生個孩子狗娘養。

無奈心中作何想?

妳的父母白生養。

愛狗需要有尺度,

不去做人去做狗。

笑掉大牙罵妳醜,

最後壹句話,

狗是人類的朋友。

這句話是錯的。

狗只忠誠於自己的家和自己的主人。

請問,二十年了,壹***收養了多少只狗,收留後那些狗又咋樣子了?每天收留壹只狗,應該有20年 365天 1=7300只,每只狗壹天十元夥食費,不多吧?7300 10 365=26645000元。不算房屋供暖水費電費管理員工費醫藥費,您捐那點錢太少了,杯水車薪。這個收養站,經費何來?況且每天只收留壹只流浪狗,其余的呢?說明他肯定在收養流浪狗上,沒起多大作用,或者它們把狗處理了。不存在的這些狗,壹部分好看的肯定抓了下壹個潮種買走他賺錢了,要不就無害化處理了,不管是燉肉了還是安樂了,都是死路壹條,您愛的奉獻,也沒有讓狗生活更好。請您醒醒吧,您的努力,撒給狗的那點愛,太少了!

這真是和“愛狗人士”杠上了?愛狗沒問題,很多人愛狗,極端了就是病。愛狗得知道那是狗,不是誰的爹媽也不是誰的兒女,也是是誰的愛人(個別的真心得除外,幾年前我們這裏120救過壹女士,就是她的狗狗出不來了,後因知道的人多了,那女士無顏見江東父老跳了樓,真事,不拿死人開玩笑,也不提供坐標)。閑話不扯了,歸位。凡是認為自己的狗或者所有的狗比任何壹個人(犯罪分子除外,下同)還要尊貴的,那就過火了,哪怕是壹只受過特別訓練的警犬、搜救犬、導盲犬…也不比任何壹個人尊貴,我們尊重生命首先是尊重人這個群體。

最近在網絡上有關“愛狗人士與排斥狗人士”產生了兩個不同的陣營甚至吵的不可開交。我個人覺得題主的提問,也是諸多網友對那些所謂的“愛狗人士”所產生質疑的壹個方面。

咱們首先說在高速路上“愛狗人士”截留運狗車輛,分別將所運輸途中狗狗強行帶走。那麽他(她)們這種看似這種野蠻的行為,是否涉及到相關的法律法規(搶奪罪)?在相關部門尚未出臺禁止“運輸買賣”狗狗相關政策的情況下,那麽運輸的狗狗是否屬於私有物品?那麽給從業者造成“經濟”上的損失這個責任又誰來負?那些所謂的“愛狗人士”哄搶走狗狗最終又流下了哪裏?很令人值得懷疑……

當然了,我並不否認有真正的“愛狗人士”我覺得應該是少之又少。因為收留“流浪狗”的前提必須得有足夠的經濟實力。我們不妨想象壹下假如收留十只流浪狗,這壹年的開銷應該不是壹個小數目。更何況收留場地則更是壹個大難題。尤其現在基本上住的都是樓房,十只“流浪狗”如若與“愛狗人士“同居妳們相信嗎?那麽又有多少“愛狗人士”肯花重金建造壹個“流浪狗”基地。

以瘋狂的愛狗人士“楊某蕓”女士為例,為了充分展現她的“愛狗”之心不惜賣掉了所居住的樓房。去郊區花幾十萬購置了壹處平房收留“流浪狗”此舉導致親生兒子“居無定所”而離家出走多年未歸……

那麽至於“愛狗人士”最終救下的“流浪狗”最終流向了哪裏?我個人認為無非也就只有兩點,

壹,由於資金問題或者是某種原因,收留諸多的“流浪狗”放生的可能性很小。如果真的放生諸多的“流浪狗”對 社會 產生的危害性我們可想而知。

二,由於無經濟能力繼續飼養,只能是選擇把它們賣掉。那麽買家又是何許人也?我想真正的養狗愛好者是不會問津的。那麽這些“流浪狗”最終的歸宿應該還是狗肉館。還是那句話,我尊重真正的愛狗人士。也痛恨那些打著“愛狗人士”的幌子從中謀取私利。

以上回答,均為本人對這件事兒的看法。如有不同見解,歡迎參與評論。

愛狗人士是有分類的,大部分人是有愛心的喜歡養小動物,就怕剩下的極端愛狗人士,自己不養小動物,還看不得別的小動物受委屈,比如馬路上攔車要求放狗,攔住車,要求放狗,完事開心的散場了,留下懵逼的司機師傅和壹堆狗狗在原地風中淩亂,拜托送佛送到西,妳們把這些狗狗扔到路上這就是對他們負責了?

還有有些人出去遊玩覺得狗狗就在家裏太孤單,就帶著壹起開車出去玩,明明知道狗狗隨時有可能跳出窗外,還開著窗戶並且不做好固定工作,結果呢?嘴上說的心愛的狗狗兒子,女兒跳出窗外被後面來的車給 ,然後自己呢?開車走了,留下心愛的狗狗屍體在路中央被後來的無數車碾壓。我家住在風景區周邊,基本上隔三差五上班路上就能看見壹坨。我想說這就是妳們愛狗的方式嗎

妳們費大勁救出來的狗狗就這麽放走就是愛狗了?妳們只是換了壹種方式讓他們又變成了流浪狗。

所以拜托,我不反對愛狗,但是我希望愛狗請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好了說完了,歡迎愛狗人士們來噴。

愛狗後面不必加人士,它他們不配,它他們只是愛狗瘋人,愛狗人士=瘋狗人士=愛狗瘋人。活生生的牛要被殺了剝皮割肉,它他們去救嗎?活生生的豬要被捅刀子放血,它他們去救了嗎?活生生的魚要被敲暈頭再開膛破肚,它他們去救了嗎?能報曉的公雞、能下蛋的母雞要被割脖子放血做成燒雞勾吊著,它他們去救了嗎?羊是怎麽殺的我不知道……最近人類身邊的動物,劃歸人類可食用的動物,唯有狗是最傷害人類的動物,沒有之壹,看看全國每天有多少人被狗咬死咬傷吧。人類可食用的動物,每壹類都可以找出它們有靈性、人類不能殺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