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規定性騷擾的標準只要有性騷擾的行為就是違法的,並不需要到什麽程度。
性騷擾罪表現形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1.口頭方式:如以下流語言挑逗對方,向其講述個人的性經歷、黃色笑話或色情文藝內容;
2.行動方式:故意觸摸、碰撞、親吻對方臉部、乳房、腿部、臀部等性敏感部位;
3.設置環境方式:即在工作場所周圍布置淫穢圖片、廣告等,使對方感到難堪。
民法典關於性騷擾罪的立案標準在第壹千零壹十條。內容規定,如果有人違背他人意願,用言語、文字、圖像、肢體行為等行為對人實施性騷擾的,受害人可以要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也就是說如果有錄音,圖片,視頻等證據證明對方有實施性騷擾的,就可以立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壹千零壹十條違背他人意願,以言語、文字、圖像、肢體行為等方式對他人實施性騷擾的,受害人有權依法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機關、企業、學校等單位應當采取合理的預防、受理投訴、調查處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職權、從屬關系等實施性騷擾。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壹千零壹十條 違背他人意願,以言語、文字、圖像、肢體行為等方式對他人實施性騷擾的,受害人有權依法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機關、企業、學校等單位應當采取合理的預防、受理投訴、調查處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職權、從屬關系等實施性騷擾。
《中華人民***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1.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3.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4.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5.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6.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