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征祥貢獻卓著的是中國現代外交體制的建設。1912年10月8日國會通過的“外交部官則”,即是出自陸征祥手筆。外交部內設“壹處壹室壹廳四司”:秘書處、參事室、總務廳、外政司、通商司、交際司、庶政司,部長下新設壹次長,四秘書,分管英、日、法、德相關業務,參事則負責法規與條約之研究草擬。
陸征祥主掌外交其間,說服袁世凱同意廢除清代外務人員“保舉制”(由高官推薦外交人員)任用辦法,禁止他部向外交部“疏通”人事,堅持選拔“不鬧笑話之外交官”。陸就職後另訂《外交官領事官任用暫行章程》,先將所有部內留任人員免職,再重新依照專業考核,凡無外語外事專業者不予授職,袁世凱之侄兒也因此離任,顧維鈞則甫自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畢業返國即被延攬入部。至於外館,陸征祥廢止了清代由大使統籌包辦使館人事與財政權的舊規,外館預算改由中央每年核撥決算,外館正式人員皆須經中央政府考核任命。
總括而言,民國時期軍閥混戰,中央各部專業化程度甚低,唯有外交部壹枝獨秀,培養了不少傑出的外交官,為中國這壹“弱國”爭取到較多利權,從而奠定了中國外交現代化的基礎,陸征祥居功最大。
陸征祥最為熟知者是中日《二十壹條》與《凡爾賽條約》的簽訂,因此導致的負面評價往往歸罪於他。但實際的情況可能更為復雜。
壹、據較為嚴謹的研究和報導指出,中日“二十壹條”的簽訂,主事者是外交部次長曹汝霖。總統袁世凱直接施壓曹盡速簽約,而參與談判的陸征祥則幫助取消了最為不利的第五條條款(關於二十壹條,也有意見認為是日本施壓宣戰,袁世凱被迫接受部分條款)。
二、1919年率顧維鈞(駐美公使)、王正廷(廣州政府代表)、施肇基(駐英公使)、魏宸組(駐比公使)等人赴巴黎出席第壹次世界大戰和會(巴黎和會)。由於山東問題爆發,日本堅持繼承戰敗的德國之權益,中國發生五四運動。戰勝列強不顧中國反對,接受日本要求。在中國國內巨大抗議聲浪與政府訓令下,中國代表團最終未能簽署和約,成為戰勝國中唯壹未簽字者。坊間流傳之認識是,陸征祥在和會後期並未主持中國使團工作,因此抗拒簽署的正義表現多被歸功於顧維鈞。
1945年曾有中國記者至比國采訪陸征祥,據報導陸征祥曾對未來國情提出簡短而著名之警語:“弱國無公義,弱國無外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