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闡述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基本內容和要求。

多年前我寫了周群的文章《我對法律的看法》。

最近經常能聞到壹些“有識之士”似乎有些惻隱之心,臉上流露出壹些難以忍受的顏色。然後,我用壹種非常責備的語氣教導那些在生活中受過壹些委屈和傷害的人:“遇到這樣的事情,妳絕對不能妥協,不能軟弱!我們應該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堅決與之作鬥爭!”

我壹直對這種充滿“打抱不平”精神的“有識之士”的善良印象深刻,頗為感動。不過,不用說,我總覺得這種勸說隱隱約約和“妳應該放棄善良和寬容,斤斤計較!”有相同結果的嫌疑。

當然,盡管如此,如果說實話,我此刻並沒有懷疑過這種“有識之士”的內心,甚至覺得其精神難能可貴。因為,如果妳處在壹個人人都想占別人便宜的黑暗環境和氛圍中,毫無疑問是要針鋒相對,絕不退讓的。更何況,做人說:永遠不要任人欺負,任人擺布!

然而,盡管如此,我還是從心底裏固執地認為,從根本上解決壹切問題才是更合適更穩妥的,否則,斬斷鶴立雞群,繼續從中吸取教訓,反而適得其反!而像現在這樣,純粹靠“妳打我,我就踢妳回去!”解決人性和社會穩定中的壹系列問題的辦法就是想辦法解決。在我個人看來,恐怕不僅僅是長久之計,更是壹個隱患。

所以,以我自己的若般見識,我更加堅定了這樣壹個信念,早先還有些懷疑:法律雖然應該建立,更需要完善,但它真的不適合作為人們日常行為的導向標誌!原因在於,如果把法律當作底線,那麽崇高的道德和思想就遠在它之上。我自己的想法的延伸是:如果所有人都湧向以法律準則為底線,必然會出現壹些有意無意地被法律準則擠過的情況。不如引導大家向道德、思維靠攏,不然情況會有所改善:大部分人因為過度擁擠,遠離了底線附近經常發生事故的危險區域,視野開闊了,不再擁擠。如果有人敢在這個時候這麽做,

然而道理很簡單,觀點也足夠清晰,但我更清楚,如果真的要讓今天的壹些人明白道理,認同這個觀點,那就沒那麽簡單了。因為,問題是這個道理太簡單了,會讓那些特別擅長把事情簡單化成復雜的人不太可能去關註它,關註它,思考它,欣然接受它。

我們假設有壹個地方,人們的道德思想水平普遍較高,所以那個地方很少有犯罪現象,犯罪現象的缺乏使得正常生活的人很少聽說法律、法制等等;另壹個地方,因為犯罪率壹直居高不下,社會動蕩不安,那裏的人被迫自保或者傾向於貪婪。所以,不管他們是虛張聲勢,還是真的在做,都要整天喊法律,喊法治。如此熱鬧的“法律日、法律地”的“盛況”,自然會讓人覺得法律和法治“無處不在”、“生生不息”

如果在這裏做壹個判斷:這兩個地方哪個更好?哪個地方更適合人們的生活?大概很多人會覺得這種問題也能成為問題?這還需要說嗎?然而,其實這個問題恰恰是壹個連壹些專家學者教授都還在困惑的“難題”。最不可思議的是,壹些專家學者教授分不清是非黑白,或者說搞不清楚。如果他們不理解,他們就沒有膽量假裝理解任何事情。但這些家夥就是不守口如瓶,甚至壹邊大贊亂象,壹邊嘲笑“少法”“少法制”。似乎社會搖搖欲墜,人心惶惶。對他們來說,

前幾天,我了解到了壹些這樣的專家和學者,他們無視道德和思想,只是抱著法律和法律制度,認為他們找到了壹個幫助世界的好藥方。他們幼稚可笑的言論,其實是摻雜了壹些崇洋媚外的理由。他們不時揚起眉毛,提及壹個犯罪率無與倫比的國家,並將其奉為各國都應認真學習和效仿的榜樣。

那麽,這個被壹些“中國人”推崇,經常自吹自擂的所謂老牌法制國家的法律狀況如何呢?或許,我們不妨去實地觀察壹下,或者不僅能有個大概的感性認識,還能對它有個大概的了解。

在壹個看起來很“惹眼”的大房子裏,幾十個甚至上百個熟悉法律的人靜靜地坐著。在他們面前,有幾個似乎對法律掌握得比較好的人依次對法律慷慨激昂,而在高高的講臺後面,還有壹個人對法律幾乎了如指掌。然而,雖然法律只有壹條,而且大家似乎都胸有成竹,但在如此濃厚的法律氛圍中的被告席上的人們,還是盯著那雙不知所措的眼睛。

那麽作為被告的主角,為什麽會是這樣壹副稀裏糊塗的樣子呢?因為,雖然眼前這些衣冠楚楚的人在無數次地談論著同壹個法律,但在他們沒能阻止“這樣說話”的時候,被告的命運依然是壹個充滿無限變數的謎。更重要的是,被告人的命運恰恰是由這些人的“這樣說”決定的:被告人可能因為“這樣說”而無罪,但也可能因為“這樣說”而小罪,或者中罪、大罪甚至超級巨大罪“正當”成立。

壹旦“這樣說”結束了——通常是很長壹段時間,那麽法庭會讓其他壹直在聽“這樣說”的人,根據他們聽了多少這種“這樣說”和他們的理解能力加上自己的想法,得出壹個結論——被告的結局。換句話說,被告在進入莊嚴的法庭時做了什麽,其實相對來說不那麽重要。反而在法庭上真正起到了關鍵作用。除了旁邊聽的人,最主要的是“這樣說話”。

更不可思議的是,不管是懂法的還是不懂法的,大家都有壹個明確的想法:找壹個錢多的“好”律師,靠壹個沒錢的“壞”律師。其間,雖然仍是同壹法律中的同壹被告,但由於“好”律師和“壞”律師的“可以這麽說”,結果往往是不同的。

法律要用來維護正義,包括公平正義,大體是這樣的。然而,它現在不僅被弄得模糊而有彈性,而且神聖不可侵犯的正義也被它拖垮了,成了富人和窮人評判的商品。——在誠實的人面前,最高的正義是公然通過所謂的”。也許,這聽起來不可思議,更像是壹個天大的笑話或諷刺,但實際上卻是當今資本主義國家公認的治理社會的至高無上的法寶。

資本主義社會的性質和制度決定了它別無選擇,只能緊緊抓住這根“救命稻草”,明知無濟於事,卻又不得不如此,因為資本主義社會的壹切都建立在金錢之上,金錢淩駕於正義和真理之上。每個人都渴望盡可能地剝削和壓迫別人,最終會變成剝削階級把正義和真理握在手中,任其玩弄。所以資本主義社會根本實現不了社會主義社會。

因此,法律、道德和思想之間的關系是明確的,背景和終點位置的重要性也是知道和肯定的。更加明確和確定的是,法律只有在道德和思想的指導下,才能真正成為正義的工具之壹。我們不難看出,那些外表虛偽,故意無視道德和思想,大喊只有法律和法制才能救國治國的人,其實是在試圖敗壞人們的道德和思想,使得社會禮儀和道德崩塌,人們想要過河拆橋。

所以,今後如果有人擺出壹副嚴肅的樣子——妳壹眼就能看出來,他們又在忽悠老百姓,故意繞過或者拋開道德和觀念來談法律和法制,那我們就有了清醒的認識和警惕,或者就能透過裝腔作勢的外表,直視其險惡的內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