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老漢芹菜賣4元壹斤,小青菜賣2元壹斤。賣得正起勁的時候,市監局的工作人員走了過來,說是要抽檢,然後就拿了2斤芹菜和2斤小青菜作為抽檢樣品帶回去進行檢測。
結果顯示,芹菜克百威含量超標,小青菜氟蟲氰超標,用大白話說就是農藥殘留超標!市監局核實劉老漢總***賣出72元蔬菜,其中利潤為13元。然後對他沒收13元獲利並罰款3萬。劉老漢不服,並壹紙訴狀將市監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銷處罰。
法庭上怒懟市監局法庭上劉老漢說,菜是批發市場進的貨,自己也不知道農藥殘留有沒有超標,應該追責批發商。市監局回應,妳說得沒錯兒,確實也需要對批發商追責。但是妳提供不了對應批發商的名稱、電話和營業執照社會信用代碼,所以我們無法深入追查,責任只能由妳承擔。
劉老漢又表示,我踩三輪車擺攤售賣,批發數量和售賣數量都很少,而且妳們檢測結果顯示農藥殘留只是輕微超標,並沒有對社會造成嚴重危害,應該免罰。
市監局回應說:當天妳已經把菜賣完了,而且無法追回,這不屬於輕微或可以糾正的違法行為,按律不可免罰。
另外需要告訴妳的是,法律規定售賣違規產品貨值在1萬元以內,對應的罰款數額是5~10萬,也就是說無論妳賣了1塊錢的貨,還是賣了9999元的貨,罰款起步都是5萬。就是因為考慮到了妳的情況,我們才召開了聽證會,破例降低到3萬元罰款,這已經是法外開恩了!
結果如何?法庭認為,民以食為天,食品安全無小事。劉老漢所賣蔬菜農藥殘留超標是事實,法律規定很清晰,且市監局確實也已經破例減少罰款數額了。所以最終判定劉老漢敗訴。
從法律層面看,無論是市監局的處罰,還是法庭的判決都是合法合規的,這壹點無可爭議,因為有關規定清清楚楚地寫在那裏。
這樣的處罰力度,也是為了最大限度震懾黑心商家,增加利欲熏心之人的違法成本,出發點就是為了讓大家能夠吃得安心、吃得安全!就像法庭說的那樣,食品安全大於天,不可掉以輕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