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小學二、三年級時,父母先後因病去世,從那時起,就壹直獨立生活。那時,我並不懂知識改變命運的道理,但能朦朧的感覺出學習好了會有用處。所以,我學習壹直很用功,很專心,成績也不錯。比如學語文課,我不僅在課堂上專心聽講,課後還認真閱讀每篇課文,就連課文後的註解我也仔細地看,大家都公認,我的語文學得好壹些。在上師範時,有位新來的老師對教語文課感到生疏,曾到我班詢問誰的語文學得較好,同學們推薦了我,她曾找我借語文筆記看,我說我沒有筆記。她很驚訝地說:“妳怎麽沒筆記?”我說:“我沒有錢買。”她又問:“妳想記錄壹下時怎麽辦?”我說:“我記在課本上。”她說:“我就看壹下妳的課本吧。”我就把課本給了她。
由於我認真、仔細,有壹部分同學寫完作文後,常讓我給修改壹下,或讓我提出修改意見。我也總是認真的不厭其煩的給他們檢查、修改,我發現有的同學的文章寫得很好,覺得他們的智商比我高。但看每次的作文分數,特別是考試時的分數,我的總是比別人的高出壹點。我曾想,老師可能是照顧習慣,在我的作文不突出時,也把分打高了。再仔細想想,好像我的分高也有點道理,因平時下的功夫多。比如看課外書,我總是細琢磨、細體味,發現好的開頭、好的結尾、段與段之間連接或轉折得比較好的部分、好的句子、好的詞語我都要抄下來,有空就念、就背,通過這樣做,對原來沒理解透的內容,有了更深的理解。把壹些很好的內容細細咀嚼了,消化了,變成了自己的東西,運用起來比較得心應手。當時,費縣壹中的壹位高中生,聽說我有做的讀書筆記,曾來借去給同學們看,他們見我利用舊本子的反面抄錄了這麽多好內容,都贊嘆不已,表示要學習我的精神,並送給我壹個新本子,鼓勵我繼續做筆記。使得我分數較高的另壹個原因,可能是我常給同學們修改同壹個題目的作文。盡管我內心沒想到去借鑒,但看過的這些內容無形中在我頭腦中留下了印象,慢慢地把壹些好的部分消化了,變成了我自己的,不知不覺中我的作文是集了多家之長,這大概就是相輔相成。同學找我改作文,向我表示感謝時,我總是說:“看了妳的作文,也使我受到很大啟發,對我有很大幫助,咱是互相學習,互相幫助。”
我固執地做過的“傻事”
我有愛講真話的習慣,有時,即使別人對我說了講了真話就有壞處,“關心我”,教著我講假話,但到了讓我說話的時候,我還是裝不像,還是講了真話。就因為這樣,我做過壹些“傻事”。由於我聽課專心,很愛動腦,常能發現老師講課時出現的問題,當時年輕、幼稚,想不到有的老師會愛面子的事,只想著堅持直理,實事求是,不要誤人子弟。常把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來,以期及時得到糾正。壹次,老師在講魯迅的《論“費厄潑賴”應該緩行》壹文時,曾對“生長在可為中國模範名城裏的楊蔭榆女士和陳西瀅先生”壹句做過解釋,說模範名城是北京城,因我註意到了註解中說的是無錫城,就在課後對老師說了,事後得到了糾正。在壹篇文言文《五人墓碑記》中,有“文起文公”壹句,另壹個老師講這句時,曾說那人的名字叫文起文,但我細讀課文後,發現稱別人時,都是在“公”之前帶姓,因此我認為,那人不是叫文起文,而是叫文起。曾對老師說過自己的看法,也許是老師顧及面子,沒對這個問題做出回答,更沒有在課堂上做出糾正。
有壹次,數學老師講了壹道幾何題,那題是根據圖形計算壹根桿子的高度,我發現他明顯講錯了,就在課後對他說了,並提出了正確的解法,還把兩種解法的結果進行了比較,用他說的法得出的數字比用我說的法得的數字小得多,顯然,科學是老老實實的學問,在這個問題上,絕不會兩個結果都對,必有壹個是錯的。我希望老師能說明他的解法是不對的,或者能說明我的解法是不對的,但老師對兩種解法均未置可否,看著用他的法得出的數字,又望了壹眼站在旁邊的同學,他壹指圖上的桿子說:“地下還有埋的呢!”我心中暗笑:“不管用誰的解法,地下都有埋的呀!題目明明是讓計算地上的長度?怎麽能扯到埋著的部分?這不是理屈詞窮嗎?真是天大的笑話。”多少年過去了,我常想起這件事,我認為,講錯了題就應該勇敢的承認,細想想錯誤是怎樣形成的,總結教訓,爭取以後少出錯,有錯就改,這樣降低不了自己的威信,還會提高威信。相反,明明是真真切切的錯了,卻為了保所謂的面子,不掛牽誤人子弟,硬著頭皮不承認,找各種站不住腳的理由搪塞,讓眾人都看出了自己沒有責任心,有虛榮心,在眾人面前出醜,那才真正會降低威信。
我們上學時,有三大紀律,其中壹條就是不準談戀愛。學校常在這方面造輿論,壹次,根據學校的安排,有個同學寫了壹篇與談戀愛有關的講演稿,老師在修改之後,又叫那同學拿給我我看看,我發現文中有的提法不對,如文中流露出“真碰到了很好的也可以談”的想法,我想,既然有了“可以”,就會誤導同學去談戀愛,就會失去界限,就把我認為不對的地方劃去了,寫上了我認為正確的觀點。但是,我的缺點是沒想到再去找老師商量……開演講會時,語文老師坐在臺下,靜靜地聽那位同學發言,註意到有些地方有了改動,散會後,老師找到我問:“那篇講稿妳有改動?”我答:“有改動。”由於沒有思想防備,也沒再解釋什麽。事後我想,我在對講稿的幾處做改動時,應該去找老師商量,若老師很同意我的觀點,就改動。若老師表示有疑義時,就擺出自己的理由,讓老師思考、信服。若經過推敲,證實老師的觀點更正確,就不改動。這樣做是對老師有禮貌,是壹種尊重。我改動了老師改過的稿子,在沒再征求老師意見的情況下,就讓那同學去做了演講,不管我改得正確與否,我都感到了被動,當老師問及此事時,有過失感。
1963年暑假後,收新生四個班,稱為五級班,新生入校時,學校叫我寫壹篇歡迎的稿子,我就寫了,有人把稿抄在木黑板上,在大門入口處放了好幾天。現在回想,常有後怕之感,自己的水平肯定是很低的,從各方面來的人看後,很可能有人會產生不滿意的感覺,但我那時很單純,想不到別人會評頭論足、會笑話。如果是現在,我很可能不敢寫……
講真話,不違心地講話。愛直說,不會拐彎抹角。心裏怎樣想的,口裏就怎樣說。這是我從小就形成的習慣。像是發現老師講錯了問題,我就感覺必須說出來,不然,就是不堅持真理,就會導致誤人子弟,心中就常有愧疚……我當時壹心想著對大家好,對集體好,不知道害怕,心裏想到什麽,就說出什麽,這也許就是“初生牛犢不怕虎”吧。
(待續)
編者按:記憶中的流年歲月恍若昨日,點點滴滴定格的時間空間總是令人難忘,記憶猶新。文字描寫細致,樸實,真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