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壽縣的文化

花鼓燈

花鼓燈是壽縣民間歌舞的壹種形式。因主要伴奏樂器為花鼓,故名花鼓燈。清光緒年間壽縣地區已有玩燈鬧元宵的風俗。隨著人們藝術欣賞水平的提高,花鼓燈藝術靠扭扭唱唱,已不能滿足人們的需要。1946年在壽縣瓦埠湖以西地區,開始出現壹些花鼓燈班社演出有故事情節的花鼓燈節目。

中華人民***和國建立後,這壹民間歌舞,在全縣發展到了鼎盛時期,男女老少皆能唱會扭,表達人民歡慶解放的喜悅心情。此後原有的花鼓燈藝人大都參加了業余劇團,花鼓燈這壹民間歌舞形式又被搬上了舞臺,參加上級舉辦的會、調演,並獲演出獎和創作獎,如花鼓燈《治淮小車》、《送郎上堤》、《拾棉花》等節目,均獲地區和省的獎勵。花鼓燈,以舞為主,載歌載舞,以傘把子、鼓架子、小醜和蘭花(也稱臘花)為主,傘把子手持岔傘(形似傘的道具),以岔傘的交換來指揮舞臺上的表演;男角稱鼓架子,女角稱蘭花,他們是整個花鼓燈表演中的主要角色。解放前,蘭花均由男子扮演,戴上假辮子和彩綢做的珠花,前額紮上頭勒子,上穿彩褂,下穿裙子,粉墨登場。小醜雖不是主要角色,但也是不可缺少的角色,在表演過程中他相間的穿插壹些笑話、快板和順口溜之類的語言來逗趣,以活躍演出氣氛。

壽州鑼鼓

壽州鑼鼓是壹支為周邊縣市甚至省內外所青睞的並有壹定名氣的業余文藝隊伍。壽州鑼鼓隊的演奏樂譜,是綜合了江淮地區傳統的“十八番”、“鳳凰三點頭”、“兔子扒窩”、“長流水”、“大、小絞絲”等鑼鼓譜的精華並加以改編而成。演奏效果既具有我國南方鑼鼓特別是江浙壹帶“十翻鑼鼓”的舒緩、柔和的特點,也具有北方中原地區“威風鑼鼓”的高亢、激昂的特點。在安徽省歷屆花鼓燈會上,壽州鑼鼓的表演博得了專家、同行們的稱贊,並獲得獎勵。 楚幽王墓

楚幽王墓,墓址在壽縣城東南25公裏處的朱家集(今屬長豐縣)附近,發掘前稱李三孤堆,封土高出地面2米以上,徑約100余米,周約400米。

民國27年,國民黨第五戰區副司令長官兼十壹集團軍總司令李品仙,令其駐壽縣所部徹底挖掘,這次有組織的大規模行動,挖出了棺槨。據郭峙壹《親歷記》記述與現場目擊者口述:大致挖約10米多深時,始到墓底。槨室有九,中央主室每邊各有兩廂,木棺置於中央主室,棺長約3米,寬、高約為1米,呈朱紅色,光澤鮮艷如新。棺蓋與四壁均飾以龍形浮雕,未封釘,揭開棺蓋,內壁潔白如雪,骨骸已化成灰,僅存頭發壹束,棺室內有銅鐸(可能是小型編鐘)30余個,每個重1.5—2公斤。彩色花面石70多塊,塊長約25厘米、寬約10厘米、厚約5厘米,當是編磬。棺的兩旁各置大銅燈壹個,每個重50—60公斤。棺前有銅鼎3件,每件重100—150公斤;正中置銅劍1把,長約1米,劍柄上有浮雕的龍,拭去泥土,光彩仍然耀目,絕非常劍可比;又有直徑約34厘米的綠色翡翠球1枚。主室周圍的8個廂室中都有器物,而以東邊的兩廂室中較多。這些是研究楚國君王葬制的寶貴資料。

這次挖掘,其出土文物甚多,據估計至少有4000余件,其中青銅器有1000余件,重要大件有200余件。在安徽省博物館收藏的器物中,具有代表性的如楚大鼎、四獸平底鼎等。

蔡昭侯墓

蔡器與楚器雖然國別不同,但在文化面貌上卻基本壹致,主要是由於春秋時期,在江淮漢地區的諸侯,經過長期征戰,頻繁的交往,文化交流也與日俱增,從而互相滲透,逐漸融合,最後形成了具有獨特風格的楚文化。

1955年5月,壽縣治淮民工在城西門內北側取土加固城墻時,發現甬鐘兩件。經發掘發現墓葬,位置向西至城墻腳約40余米,向南至西大街約280米,墓型為接近正方形的豎井土坑,無墓道,墓坑正中略偏南有長2.4米、寬0.8米的漆棺痕跡,滿鋪朱砂壹層,厚約2厘米。朱砂下面有玉佩1副,並有玉璧與扁形玉環等,其間排列著圓形、六角形、三角形、長方形的金葉;偏東處有銅劍1把,劍鋒向南;墓主人的骨骼未能保存下來。從玉飾、金葉的排列次序與銅劍的位置看,宛似人形臥地,可知是頭北足南。

隨葬物品如鼎、鐘、鬲、豆、方壺、鑒、盤、尊與編鐘等都置於墓坑北部;墓坑的東南隅除車馬器、兵器外,尚有壹些小銅器、骨器;西部以兵馬器為多,也有壹些小銅器、骨器;墓葬南壁底部長方形小坑內有繩紋陶器碎片,可能是給陪葬者的。

出土隨葬物經整理後***584件,其中青銅器486件,玉器51件,金飾12件,骨器28件,殘存漆片與陶片6件,礪石1件。青銅器中較大的鼎多達44件,最大的通高69厘米、口徑62厘米、腹圍197厘米。部分青銅器鐫有銘文,其內容反映了弱小的蔡國周旋於吳、楚兩大國之間的困難處境。蔡侯盤與尊的銘文各有92字,為蔡侯嫁其姊與吳王時鑄;吳王光鑒有銘文52字,是吳王之女嫁蔡時所贈。在蔡侯鐘上銘文82字中,有“輔佐楚王”等詞句。由此可知,蔡國壹方面與吳國結成姻親以為外援,另壹方面又要討好於楚國,而最後仍為楚所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