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婚戀觀念,很多人的結婚年齡都往後延遲。身為1991年的我,想起了李宗盛的《晚婚》那首歌,修改壹下歌詞便是:我有預感晚婚,但是我沒有想到我快30歲了還是單身。
嗚嗚~~
有時候經常自己壹個人思考,我為什麽要那麽努力地再去了解壹個陌生人,與他相知相識,然後相愛相存?我已經真真實實存在的28年經驗告訴我,壹個人也可以把生活過得多姿多彩、陽光燦爛。我為什麽還要去自討苦吃(可能)解鎖未來的家庭雞零狗碎?
我真的害怕,未來的“良人”不良;
我真的害怕,自己擔不起“妻子”、“母親”的角色;
我真的害怕,無法跳脫自己原生家庭的影響;也無法再次融入壹個下半輩子相互依靠的家庭;
我真的害怕,他的家人會對我不滿;我也沒有能力平衡好兩個家庭的關系;
我也真的害怕,以後還需要面對更真實的婚姻出軌等問題;
同時,我也害怕當我40多了,還是壹個人,壹個人吃飯,壹個人睡覺,壹個人看書,壹個人旅行,壹個人生活......
在喧鬧的人群中,我不敢說我不害怕孤獨,我也不能說我不需要陪伴;
我希望親人常在;孩兒繞膝;愛人常伴;平平淡淡,簡簡單單。
尋找另壹半,對於大部分人,需要時間、耐心、毅力。我表姐跟我開玩笑:“在別人那裏那麽簡單的情感問題,怎麽到妳這就成為老大難了呢?”我有時候也真的是想笑話自己,也尋味自己為什麽會有這樣的處境。我對於另壹半真的要求不高:溫暖、責任心、***情。物質不是我追崇的,因為我深深知道,壹個人內在的品質是長久形成的,物質方面的積累需要後續的歲月。沒有良好的品質,物質也會轟然倒塌。
現在29歲的我,現在已經是比較晚婚晚育了吧,可是我的內心告訴我,我不能將就度日,不能將就選擇,不能將就決定。壹 段有良好緣分的感情應該是雙向奔往,而不是壹人孤軍奮戰。
我還是會選擇等,因為我知道水到渠成的良人,那時候他可以接受我的好與不好,我們相互包容、理解、***同奮鬥;孩子是我們生命、愛情的延續,而不是為了孩子而結合。
時間會給我回應,我相信自己的努力付出蒼天能看到。
附上閱讀資料-晚婚晚育:
1.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壹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幹涉。
2.晚育是指已婚婦女24周歲以上或晚婚後懷孕生育第壹個孩子為晚育(各地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略有不同)。晚育有利於青年婦女在德、智、體多方面得到發展,有利於控制出生人數和人口增長速度。晚育會使生育年齡推遲,拉長兩代人的間隔,使人口增長速度減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