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和律師在法庭上戴假發是英國法庭最有特色的傳統之壹,在壹些受英國司法制度影響深遠的前英國殖民地地區,我們也可以看到這種具有不列顛特色的文化烙印,比如中國的香港特別行政區。
英國的法官和律師為什麽要戴假發呢,許多研究歷史的人提出了種種不同的解釋,但都很難說服所有的人。
有人說,在中世紀時,過度的勞累和疾病使得司法人員們過早地掉光了頭發,為了在公眾面前掩飾自己的“聰明絕頂”,假發遂流行,約定俗成成為英國法庭的壹景。
有人說,法官戴假發是表示自己的德高望重,而律師戴假發可以在壹定程度上起到掩飾和保護作用,因為他們擔心自己的辯護結果不能得到被告人及其家人的認可。但這與其說是合理的解釋,不如說是與律師有過節的人編出來詆毀他們的笑話。因為根據最近的壹份調查表明:有57%的律師對戴假發表示不滿,恨不得把它摘掉,原因是這些由馬鬃編成的假發套造價非常昂貴卻很不衛生,壹般壹頂假發就要用壹輩子,有壹個律師世家有壹頂發齡達94年的老古董,傳了四代人,堪稱傳家之寶。
根據歷史學家和民俗學家的研究,英國人戴假發的流行時尚傳統大約始於十二世紀,當時並不只是法官和律師的專利,上層社會的人都將戴假發視為壹種時尚,是出席正式場合或沙龍聚會時的正規打扮。
行家指出,司法界所用的假發與普通假發是有區別的。在英格蘭,司法假發的每壹邊有三個卷曲而王室人員卻只有兩個,這是否代表著壹種很微妙的隱喻意義不得而知。但蘇格蘭人卻老愛和英格蘭人鬧別扭,因為在蘇格蘭,情況剛好顛倒過來,王室人員用三個卷曲的假發而司法人員只有兩個卷曲。
假發的制作成本昂貴在於人工而不是材料,因為馬鬃的取得並不難,而假發的制作可是個精細活,而且沒辦法通過機器或生產流水線進行批量生產。
生產壹個假發需要壹位熟練的工匠花大約44個工時的勞動,包括編織和打卷。成品壹般有四個顏色:白色、金黃色、淺灰色和灰色,在壹些英國的老殖民地,如西非和加勒比海地區,白色非常流行,而在英國本土,金黃色和灰色最為流行。
壹般壹個法官的假發要超過1500英磅(折合人民幣約18,000元,哇噻,不便宜哦),而最普通的假發,也不低於300英磅。
壹般人寧願忍受生虱子,也不會像女士們更換帽子壹樣經常換假發,其原因並不在於舍不得買多頂假發。而是基於壹種說法:假發戴得越久,越老越臟,顏色越深,說明妳吃法律飯入行的時間越長,而在司法界,資歷和年齡可是個寶,如同醫院老醫生最吃香壹樣。從某個意義上,頭齡越老的假發也就成為律師們招攬生意的百年老字號了,而法官的老古董假發則是富有審判經驗的招牌。
壹位法學院學生在取得律師資格之後,家人或朋友給他的最好的禮物就是由某位名家制作的假發。許多從事假發制作的匠人都是子承父業,甚至是世家,其制作假發的歷史,比某些英國貴族的家族譜系還長。
定制假發也是壹個需要耐心等待的過程,因為許多名匠的預約期已經是在幾年之後,即使能馬上定制,在制作過程中,妳的腦殼需要至少被尺子量過十二次,這並不是匠人們故意折騰妳,而是精致工藝的要求。
當然妳也可以買壹個現成的,但畢竟不如量體裁衣般溫柔地吻著妳那聰明的腦袋,更何況隨便買來的假發在許多法律人看來,如同穿牛仔服出席壹個莊重的宴會壹樣無禮。英國人素以保守精神著稱,司法界更是如此,司法要求的是精確甚至刻板,強調的是穩定與平衡,而對個性化的東西兼容性較小。
許多假發匠人世家對於每壹個售出的假發都有記錄,要求購買者簽名備案,幾百年下來,在這些記錄中可以找到許多名人的親筆簽名,因為許多知名政治家在成名之前大多是從事律師工作的。
假發的保管也是個細致活,壹般每壹套假發都配有壹個通風的鐵盒子或木盒子,有些盒子甚至是另壹件獨立存在的藝術品,價值遠超過於假發本身。最早時,在英國人頭上還經常長虱子的年代裏,假發在保存時會被撒上壹些藥粉,用來防虱子。
最後壹個與中國有關的問題是:在很長的時間內,假發所用的原材料馬鬃絕大部分來自於中國,這也是鴉片戰爭前中英貿易中中方出口商品中除茶葉外的壹項重要交易品,因為歐洲馬匹的鬃毛不易進行紡織而且容易折斷,而鬃毛在生產過程中需要不斷的漂白和清洗,也只有中國馬所產的鬃毛能經歷過種種考驗。
提起英國的法官或律師,腦海裏自然而然的浮現出那灰白的稍帶卷曲的假發。對於英聯邦的法制傳統之外的人,雖然假發已成為英聯邦法律人符號特征,但這樣的裝扮並不會油然生出莊嚴肅穆的威風,相反,常常是壹種怪怪的感覺,讓觀者不時的替他們捏著壹把汗,擔心會不會隨著大律師頗有風度的鞠躬而滑脫下來,當庭出個洋相。美國第三任總統托瑪斯?傑斐遜就曾說,“(英國法官)像躲在棉絮下面向外窺視的老鼠”。這個儀表還嚇得壹個出庭作證的孩子大哭不止,導致英國專門審理涉及青少年案件的特別法庭完全取消了假發。
假發的歷史可謂源遠流長,古埃及和古羅馬帝國的文獻就有相關記載。然而在歐洲上層社會的流行,壹般認為是1620年前後,路易十三為了掩蓋自己的禿頂而戴假發,引起經常出入宮廷的貴族效仿,隨後風靡歐洲,以至於連婦女都戴著各式的假發出席社交場合。到十七世紀六十年代,這壹時髦又由英王查理二世傳到英倫三島。十七世紀的英國人薩繆爾.佩皮斯(Samuel Pepys)的日記,真實的記錄了假發在英國流行的歷史。1663年11月2日,佩皮斯得知國王和公爵都將戴假發的傳聞,第二天就急不可耐的將頭發剃光,定作了假發。佩皮斯寫道:“告別自己頭發還是有些許傷感,但壹切結束了,我就要戴假發了”。由此可見,假發在英國流行,榜樣起了很大的力量。
榜樣之外,假發的流行還有壹個原因。據壟斷英聯邦假發行業的埃德和拉芬斯克洛夫工廠(Ede & Ravenscroft)介紹,由於十七世紀的歐洲缺乏供暖系統,人們不便洗熱水澡,為了防止寄生蟲的滋生,最好的辦法就是留短發而以長長的假發替代。
早期的假發使用人的頭發制作,如債務人用頭發抵債、甚至是死人的頭發。那時的法庭上,各種假發的氣味混合簡直令人窒息,使得法官們出庭有時不得不自帶壹束鮮花來稍稍化解壹下。這種狀況直到1822年漢弗萊?拉芬斯克洛夫(Humphrey Ravenscroft)發明了利用馬尾制作假發的工藝才結束。
英聯邦法律人出庭或者參加重大典禮活動都佩帶假發,完全是當時的流行使然,並沒有任何強制性的法律規定。數百年過去了,假發不再時髦,卻成了法律人遵循傳統的守舊形象。而且假發不衛生、太熱、紮人、甚至有些滑稽可笑。然而要說改變也很難。人們習慣性的將假發與地位、身份乃至正義聯系起來。事務律師獲得出庭權以後,就因為沒有戴假發的資格而向上議院提出了好幾次不成功的陳情,而不少被告人也優先選擇可以佩帶假發的出庭大律師為他們辯護,據說是否戴假發還直接關系到對陪審團的說服能力呢!
查理二世的時代雖然早已過去,但看起來當初的時尚--至少在假發這壹點上--仍然從墳墓中伸出手來牢牢的束縛著當代的英聯邦法律人。澳大利亞在70年代為了順應家事法庭(Family Court)減少形式,增進和諧的潮流,取消了假發。但到1987年,據說是由於發生了多次針對司法人員的襲擊,於是又恢復了假發。筆者以為,澳大利亞的這壹做法,更多的是傳統心理作怪,或者說是傳統論者為了保住頭上的假發,拿這些襲擊說事兒而已,絕對難說是對癥下藥。因為在英國,1992年取消青少年特別法庭中司法人員佩戴假發的慣例後,似乎並沒有類似澳大利亞的惡果發生。2003年,英國又進行了壹次是否取消假發的調查,發現多數資深法官和事務律師希望取消假發,而下級法官和出庭大律師則堅持傳統。更有68%的公眾希望法官---特別是在刑事案件中---佩戴假發,說明假發在英國民眾代表司法正義的符號作用仍然很強。
爭論歸爭論,假發看來不會很快地在英聯邦的法庭上消失。唐納德遜勛爵(Lord Donaldson)的壹句話概括了這場爭論, “既然假發至少過時壹個世紀了,那也不用急著取消。”
正義需要通過儀式體現出來,正是通過這種鮮明而具體的符號意象和強烈的心理暗示,假發喚起人們對法律的信仰和對正義的希冀。然而,建構現代司法文化乃至法律文化的沒有捷徑。以薩維尼為代表的德國歷史法學派認為人民自身在緩慢的促進法的成熟,法律除了認可這壹歷史創造的成果之外,不可能有其他的角色。歷史法學派不再是主流,但法律現象中少不了歷史的積澱。中國律師袍可說是已經夭折了吧?至少在地方上,今年以來著律師袍出庭的現象可說是鳳毛麟角,這或許是必然的結果。當初的決定更多的是應景成分,沒有顧及到歷史、文化的因素。筆者以為,正是使英聯邦法律人頭頂上的假發揮之不去的那種力量,讓中國的律師袍迅速地離去,消失在歷史的隧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