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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我寫壹段介紹日本大庭院豪宅的描寫,本人對日本的建築不熟悉,只知道門口是兩扇簾木,左右為開,具體的

大庭院~豪宅~,哪個時代的?彌生?平安?戰國?還是江戶?每個時代特征都不同~

國守、雲上人、天皇家、將軍家、安倍晴明家形制是大不相同的~~

但實用精巧是***通的。

幾乎所有的住宅建築都是底下架空的,有利於避濕氣。

拉門應該很熟悉吧,所有拉門、隔扇都可以拆解,整間房可以完全連通起來,也是為了透氣。

跪坐、身高原因,屋頂壹般較矮,戰國時期的天守閣裏尤其明顯,江戶時代垂腿坐興起,屋頂也開始變高~

幛子紙很特殊,強韌且吸水,糊門窗用,也用來做禦幣~~

屋外環繞有廊,不像紅樓夢裏那麽復雜,單單圍成壹圈罷了。

窗是拿小棍撐開的小號隔板,房間內光線不太好,所以平安時代女人都塗白臉摸黑齒,讓容貌更加鮮明(樣子挺嚇人~)

左右不完全對稱,與中國的左右對稱建築相比,日本人要求不那麽嚴格~~

房間布置以簡約生機為美,可能會給人以空曠感~但在領土狹小的島國,空曠是難能可貴的~

具體內容推薦查《枕草子》、《今昔物語》、彩圖版《日本古代建築》、樋口老頭寫的《日本人與日本文化》中建築壹節。

粘壹些平安時代的建築風格在此:

上級貴族的邸宅建築式樣,是在將平安京變為適合居住的規劃城市的指導思想下發展形成的——這是日本最初的都市型宅。

寢殿造的形成時間,大約應在平安中期(西元10世紀~11世紀初)。但是由於史料的稀缺和大量古跡尚未挖掘,因此很難判斷當時建築式樣的具體發展情況。另外,“寢殿造”是對平安時期上級貴族邸宅建築樣式的總稱;但實際上,隨著時間的推移,平安中期(即寢殿造形成時期)和平安後期?鐮倉初期的“寢殿造”在建築式樣和庭院布局上都有很大的不同。

下面,讓我們壹起來看看“寢殿造”的建築特點:

①寢殿、對屋和中門廊以コ的形狀包裹著南庭,整體上是壹種二重構造;

②寢殿和對屋等主要殿舍由廊和渡殿等相連接;

③以寢殿為中心,左右采用對稱的建築模式——從這裏我們能夠看出我國古代宮殿建築對日本的影響;

④在中門廊和庭院的東西兩側設有門戶;

⑤以二棟廊連接寢殿和對殿(通常指侍廊或臺盤所廊);

⑥南庭中建有假山和自然名勝的微縮景觀。

以上六點,是有關建築布局的規定,另外,按照用途的不同,壹間大型的宮室又可以分隔成數間小室;日常用具方面,也有各種各樣的規定,甚至還有專門的「室禮(しつらい)」。

寢殿造的變遷:

平安初期的上級貴族通常都將宅邸分為內、外兩部分。

首先,要在庭院四周建起土墻——這壹點壹直到後世也沒有改變。南面的正門稱為「八腳門」,這也是寢殿造初期的代表性建築模式。

其次,內院的北側也要豎起壹道籬笆墻,南面也設壹道門。

之後,就可以在內院建築起主要宮室了。穿過正門,中央位置建有「正殿」,其後為「後殿」、「後後殿」。正殿和後殿之間則建起東西向的「脅殿」。

這裏需要註意的是,正殿、後殿和脅殿本身都是獨立的宮室,其間沒有相連的側廊。

到了西元九世紀中期,分割內、外院的籬笆墻漸漸與脅殿壹體化;另外,正殿與脅殿之間也開始出現側廊——因此,也有“這個時期尚處於寢殿造的準備階段”的說法。

進入平安中期以後,便開始出現寢殿、東西向的對殿以及用側廊連接寢殿和對殿——這樣建築模式的貴族宅邸,也就是今天我們常見的寢殿造式樣。

這個時期,取消了南門的設計,改在東或西側開設出入口。不過,實際上並沒有嚴格禁止開設南門;但除了宮城以外,這已成為社會上的壹種***識。而取消南門與在南庭開辟大面積園林以及當時的婚姻形態(入贅婚?招婿婚)都有著密切的關系。平安中期較為著名的貴族宅邸有源融的流條河原院,藤原道長的土禦門京極殿,其子賴道的高陽院,以及藤原實資的小野宮邸等。

到了平安後期以及進入鐮倉初期後,寢殿造就變得更加“實在化”了。

首先,對代和對代廊出現並取代了對殿;也有使用「缺失」建築法(即只建東、西對殿中的壹個)建築對殿的情況。這種建築模式的典型代表是藤原北家的東三條殿。

此外,宅邸規模的縮小和建築形式的樸素化也反映了對現實使用性的重視。對殿的縮小和簡省伴隨著「小寢殿」的出現,左右非對稱的建築模式也快速地普及開來。

「小寢殿」集中出現於平安後期(11世紀末~12世紀初),為了體現主人的個性,寢殿漸漸與主要殿舍群分離並改建他處。由於小寢殿充分提供了私人空間,因而後來大內禁中也出現了「小禦所」。

再有,隨著對殿的消失,代替其機能、位於寢殿北側東西走向的二棟廊(渡廊)便顯得重要起來。另外,渡廊本是女房們的住所,後來漸漸成為公卿們的禦所及舉行各類禮儀的場所。原來,為了安置新出生的子孫,貴族們經常擴大渡廊的面積;後來,二棟廊和中門廊則漸漸成為舉行各種禮儀祭祀活動的場所。

第四,侍廊是仆從及身份較低者的出入口和休息室,此外也是家政機關的中樞辦公地點。

最後,原先連接寢殿和對殿的透渡殿則漸漸被簡省。

如此,這樣的寢殿造便壹直延續到室町時代。

寢殿造的構造:

1 面積:

在平安時代,按照官位的不同,所得到的職分田面積也有所差異。按當時的官制,三位以上的官員,給予1町(約14400㎡)的土地;四、五位官員則授予1/2町(約7200㎡);六位以下官則給予1/4町(約3600㎡)。[1町約為縱橫各40丈的正方形;按1丈=3尺推算,則壹邊約長120m]

但是,實際上像東三條殿、閑院、崛川院、土禦門京極殿等大型宮室群都是2町左右的面積;高陽院和流條河原院更廣達4町。

2 殿舍構成:

首先,寢殿位於南面中央位置。在它的兩側建有東西向的東對殿和西對殿——這也是東西兩側的正殿。

按照宮室面積的規模,有的宅邸在寢殿北側還建有北對殿以及東北對殿和西北對殿。

其次,用渡殿和廊將寢殿和對殿連接起來。其中,連接寢殿與對殿的通路南、北側各有壹處,南側的通路因為采用回廊的式樣修築,所以又稱「透渡殿」或「透廊」,寬度(按橫梁長度計算)約為壹間[按現在的換算方法,1間=6尺(1.8m);在平安時代,1間則約合10尺(3m)]。庭院中如果有水池,還要修建反橋——這些都是構成初期寢殿造的重要因素。

北側的二棟廊寬度約為兩間,南側則為壹間。此外,北側的二棟廊從中間隔開,以其中寬為壹間的空間作為女房們的房間。

再次,自東西對殿向南庭方向延伸出中門廊。寢殿、東西對殿和中門廊將南庭包裹起來。

中門廊采取單廊形式的式樣,面向南庭的壹側不設墻壁,代之以連子窗。此外,在中門廊到南庭的出口中門兩側,還建有釣殿和泉殿這樣的小型殿舍。

另外,中門也分為中門北廊和中門南廊。其中,中門北廊是供公卿和殿上人等上級貴族出入宅邸使用的。在中門外南側,還設有放置牛車的車宿及貼身侍從的休息室隨身所。在主要的出入口方向(東或西向)則建有供家中管事等侍從出入對殿的侍廊。

最後,在主宮室群外的宅邸北側還設有雜侍的住所及防止日常用物的倉庫、浴室、谷倉等房屋,統稱為雜舍或下屋。

各殿舍的說明:

門:

按照寢殿造的建築模式,門壹般開在北、西、東三個方向。其中,以東、西門中的壹個作為本門(亦稱「總門」,即今之正門);此外還設有數個被稱為「中門」的通用門。

至於為何不在南面設門——其實並沒有明確的規定。在《園太歷?貞和元年(1345年)壹月十五日》條中,載有入京的足利直義回答“建造府邸時宜於在南面設門嗎?”這壹問題的相關內容:

「在南面開門,的確曾有皇居承明門之舊例;但是除此以外就再無類似的例證了。由於沒有成文規定,所以我也不太清楚個中原因。」(承明門位於宮城正南面,乃紫宸殿正門——即相當於寢殿造中的中門。)

如此看來,雖然只有宮城中建有南門,但也並無禁止南向設門的條文。作為後宇多天皇皇居的二條高倉殿就是設門於南的例證之壹。

上級貴族的府宅周圍,都築有高高的圍墻,因此人們只能從門口窺視院內的景色——這也是壹種身份的象徵。

當然,按照社會地位和品階的不同,各個府邸的門扉式樣也是有所差別的。自高向低,其樣式可分為:四足門--棟門--唐門--上土門。另外,還有無檐式的土門(又稱「土禦門」)。不過,隨著時間的推移,唐門和土門漸漸成為同等級別的門式;後來更合而為壹,衍生出「四足唐門」這種新的本門式樣來。

這種最高級的正門,只有位居大臣以上的公卿才可以建造。在《大鏡》和《富家語談》等書中,都記載有正在建造棟門或唐門的朝臣突然升任大臣,於是便將新門拆除,更造四足門的逸事。此外,本門的式樣只有四足門和唐門;上土門和土門則是通用門的樣式。

由於門制象徵著戶主的身份與等級,所以到了江戶時代,各家大名便以己藩石高數的多少來區分門扉式樣,並制定了明文法令。

院墻:

在寢殿造中,環繞於庭院周圍的墻被稱作「築墻」或「築地?」。這種院墻內部通常以木柱作為中心支點,柱間以木板加固,再於外部塗上泥土;宮城和寺宇的院墻則以木框作為支架,采用自下而上逐次塗泥加固的「板築」法——這種建築方式,直到以石垣為材料的城堡普及開來時還被用來建造土壘。

今天,當我們提到「築地?」時,很多人都會想到白灰墻壁以及瓦頂。然而實際上,平安時代的貴族宅邸卻是木頂的——在木質屋頂上,還塗有壹層稱為「上土」的泥土;而白灰也只塗在本門兩側寬約二丈(6m)的「脅壁」部分。

相對於公卿宅邸的木頂,宮城和寺院則可以使用瓦頂——壹直到安土桃山時代,瓦片才成為大眾型的建築材料。

同門制相似,院墻也按身份品階有所差異。《日本紀略》長元三年(1030年)四月二十三日條載有:

六位以下官員修築院墻時,不得以檜皮葺頂。”

的內容。

此外,在《枕草子》和《源氏物語》中都提到簡易的院墻容易破損,這樣的人家常惹人笑話的趣聞——但是,由於經濟原因和其他某些因素,有些下級貴族宅邸的院墻即使破損也無法修復,只能任它遭受風吹雨打,那位有名的未摘花小姐恐怕就生活在這樣的環境中吧。

院墻除了能夠護衛宅邸,有時還能起到觀賞和美觀的作用。按照《大鏡》中的記載,有些府宅的院墻之上,便種植了應和四季的各類花草,主人可以在上懸唐錦的回廊中賞花吟賦,盡享風雅之趣。

有時,院墻之外還修有溝渠。這種情況下,墻與溝間要空出寬約5尺(1.5m)的空地,這稱為「犬道」。最後,就讓我們用藤原信實的和歌結束這段介紹吧:

「殘垣斷壁 那破舊院墻下的犬道上 是我孤寂的身影」

——《古今新六帖》

寢殿:

1 由來與用途

在我國古代,「寢殿」有正寢之意,正寢之處即為中心居室。所以日本便以「寢殿」作為正殿。當然,這裏的寢殿並非指睡房;而是“殿舍”。《史記》中有言曰:

「居室皆稱寢。」

作為府宅中的中心殿舍,寢殿是舉行各種重大儀式和宴會的場所。不過,隨著時代的變遷,它也漸漸演化成為主人的起居所。

2 室內結構:

在寢殿中,占據主要空間面積的部分稱為「母屋」,它是主人的起居所,內中置有「晝禦座」,供主人日間使用。此外,在母屋的西或東端,還設有二間×二間的「塗籠」——它的主要功能是存放家傳的寶物和先祖的靈位,所以可說是整個府宅之中的聖壇。當然,有時塗籠也被當作主人的起居住所——從這樣的設計中,我們可以看出當時人們對先祖靈魂的敬重。

出於對祖先的重視,塗籠還可作為:婚禮中舉行「覆衾儀式」的場所;產房及安放死者屍身的場所。

除了塗籠,母屋的中央還有邊長1間、地板高度比母屋略矮的廂房(又稱「廣緣」、「大床」)。平常,這裏是女房的居所;不過在舉行宴會時,則作為上賓的坐席。簀子是指廂房周邊面積約壹間的空間,其中的地板高度比廂房略低。在它四圍,則環繞有勾欄(又稱高欄)。簀子最早起通道作用,後來則變成了南庭遊宴、儀式中的觀禮席和廂房中禦廉、幾帳的存放處。

以上就是寢殿的基本構成,不過有的府邸也在廂房外再設壹處廂房——這間廂房叫做「孫廂」。

在母屋、廂房和簀子間,壹般以禦廉、壁代、軟障、幾帳、屏風等相互間隔,劃分空間。

3 構造:

屋檐:

如前所述,五位以上貴族使用檜葺入母屋形屋頂,六位以下官員則采板築。

天花板:

基本的寢殿造建築是沒有天花板的。它的作用是掩飾殿舍頂部建材,所以常用木板進行裝飾。在母屋裏,天花板是用組合在壹起的細木條制成的。從這種樸素的材料開始,天花板逐漸向華麗的「格天井」方向發展。

柱:

在古代日本,貴族宅邸壹般選用圓形白木立柱。今天,立柱只建於殿舍四角(稱「角柱」);平安時期,在孫廂和簀子之間及屋頂的延長部分也建有立柱(稱「支柱」)。此外,神社中的立柱是不塗朱丹的。

地板:

壹般以木板鋪就,不過如有必要的話,也會加襯草席等物。為了使板與板間不至露有間隔,常以草席鋪在木板之下。當然,母屋、廂房和簀子中的地板高度是不同的。鉈們之間的段差被稱為「下長押」、「切目長押」。

壁:

壁位於柱與柱之間,將竹木格欞(稱為「小舞」)塗上粘土、灰泥加以固定而成。不過除了塗籠,寢殿造中是幾乎沒有壁的。

樓梯:

在寢殿的中央設有被稱為「階」的木制樓梯,壹般高為五級。另外,在樓梯的兩側環有高欄,後面還有隱階。

分割道具:

在寢殿造建築中,用來劃分室內、外範圍的物具有:格子、蔀、妻戶和遣戶;用來分隔室內空間的物具則是障子。

格子和蔀設於廂房、簀子的立柱之間;除了南面用壹重格子,其他地方都使用二重格子——即半蔀。具體的使用方法是:以金屬固定格子的下端,其上端則向外吊起。如果只有壹重格子,則其上端向內吊起。

妻戶是木制的兩開式門扉,在寢殿東西兩側、廂房南北兩端各設兩扇,是出入寢殿的正門。此外,在北廂的中央也設有壹道妻戶。

遣戶是木制的拉門,是北對殿和雜舍的出入口;有時也作為室內分隔道具使用。

平安時代的障子是屏風和襖障子的總稱,壹般是指襖障子。幛子是在母屋與廂房間使用的分隔道具,當時的「立障子」可以移動,而現在的「明障子」則是固定的。

對殿:

1 由來與用途

對殿是宅邸中寢殿之外的主要殿舍,又叫做「對屋」。壹般而言,以寢殿為中心,左右兩側建有相互對稱的「西對殿」和「東對殿」;此外,寢殿北側還建有「北對殿」。(在大型府宅中,還可能建有「東北對殿」和「西北對殿」。)其中,東、西對殿又可稱為「脅殿」;如果設有北對殿,則宅邸中也應建有後殿和後後殿。

考察「對」的語源,可看作是“與寢殿相對應構成宮室”的意思;另外,其也有“搭配之殿舍”的含義。

初期的寢殿造建築壹般都建有東、西對殿;但後來隨著使用頻率的下降,便漸漸取消了對殿的設置。平安前期的對殿壹般都是供主人家族起居使用的;後來則漸漸轉變為儀式和宴會的舉辦場所。

2 室內的空間構成和構造:

東、西對殿的空間構成與寢殿基本沒有什麼區別,但其構造則有若幹不同之處:

與寢殿以南為正相對,東對殿以西為正,西對殿則以東為正面;

對殿的地板比寢殿低;

對殿的屋頂采用「切妻」和「縋破風」型(不過,有的對殿也用入母屋型屋頂);

對殿的樓梯壹般為三級,朝向為南庭方向,專供尊貴的客人出入使用。

不過,北對殿的建築構造則分為與寢殿相同及長屋形式兩種。

渡殿:

1 用途

渡殿是連接寢殿和對殿、以及其他壹些主要殿舍的走廊,大致分為透渡殿和壁渡殿兩種類型。連接寢殿和對殿的渡殿,北、南側各設壹處,北側的是壁渡殿,而南側的則為透渡殿。此外,若透渡殿下有水渠經過的話,還要修造反橋,因此又稱為反渡殿。

2 構造

透渡殿是壹種由地板和屋頂構成的半露天式走廊,寬約1間(3m),朝向寢殿外側的壹面環有高欄。不過,連接寢殿和對殿的透渡殿隨著時代的變遷,漸漸不再為人使用。

壁渡殿則是壹種封閉式的走廊。它比透渡殿寬壹倍(2間),其中的壹間作為通道,另外的壹般則是女房的住所。在建材的選擇上,壁渡殿的屋頂由兩根棟木制成,所以又稱其為「二棟廊」。隨著時代的變遷,壁渡殿漸漸由女房居所變為主人寢室和上賓的房間;之後更成為專供殿上人以上賓客起居的場所(稱為「公卿座」)。

中門廊:

1 用途

中門廊是由東、西對殿向南庭延伸的走廊。

自寢殿進入南庭,需要穿越中門。此門以北設有中門北廊,以南設有中門南廊。在寢殿造建築中,中門廊還是寢殿和對殿的出入口,相當於今天的玄關(因此,在中門北廊的南端專門有供人們脫鞋的場所)。不過,中門廊是專供公卿和殿上人等貴族使用的門戶;其他的下人則經由侍廊出入府邸。

2 構造

中門廊采單廊構造,面向南庭的壹側,掛有起遮擋作用的連子窗,並建有門扉;而內側則是開放式的。廊頂以檜皮、棟瓦修葺;中門處的廊頂要比走廊高壹些——所以又稱「上中門」。至於中門的式樣,最早使用四足門,後來則改為棟門。此外,由於北廊是公卿及殿上人出入的走廊,因此其地板高度與對殿相同;而南廊則不設地板、只鋪土石。

侍廊:

1 用途

自本門(即大門)至中門,於庭院北側築起的細長殿舍稱為「侍廊」。它是:

①府宅管事及下人們工作的地方;

②低級官員(諸大夫以下者)的出入門戶和接待室。

在東三條殿裏,寢殿東北方還建有稱為「臺盤所廊」、用於管理女房的走廊。此外,壹般來說,低級官吏是不能進入中門廊裏的內側殿舍的,所以宅邸的主人需要在侍廊內接見這些訪客。如果在侍廊北側的小中庭內修建壹處二棟廊,主人便可以在其中對管事及低級官員發布指示了。

2 構造

完成於十四世紀前期(鐮倉後期?室町前期)的《後押小路內府抄》中對侍廊的構造有如下記載:

「侍屋通寬五間。其間以障子相隔。上二間為諸大夫[四、五位,不能進入清涼殿的官員]坐席,下三間為青衣侍者[六位]坐席。侍者之席,置臺盤(朱漆、四尺壹腳、八尺壹腳);塌塌米以紫布包邊,障子亦飾紫緣。此乃大夫之禮也。」

除此之外,侍廊前面,還必須築有土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