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迪徐人傑成為中國的福爾摩斯之前,實際上,福爾摩斯比迪徐人傑晚了壹千多年。誠然,相互比較,福爾摩斯應該被稱為英國的迪徐人傑,但包拯幾乎是最受歡迎的法官。從包青天到十幾歲的包青天,他會占蔔和算命,而且非常牛。那時候,甘龍的電影被加上了壹個笑話。包青天的,讓出來,被人們視為官方的。
當然,正史往往比小說更離奇。正史不能記載壹切,所以野史不壹定比正史更不可靠。只是我們今天說的包拯是正史。
據包拯傳0755年至79000年,他做官。他的正直無私不是假的;他還派了壹個特使去契丹,並智取了其他官員。但是,幾千字的傳記中,只有壹處是他破案的地方,是他剛出道時發生的事情。
加上標題,就五十四個字:若有人偷或割下壹個人的舌頭,主必告。鄭月:先回去,殺了再殺。找來告私屠牛的人,鄭說:“割了牛的舌頭,有什麽道理講?”很驚訝。
妳在說什麽?人家牛被割了舌頭,跑到知縣那裏告狀。告訴他,包拯,回去,殺了賣了。很快,就有人來告這個家具自殺。牛牛是當時重要的生產資料。想殺就殺的包拯說,妳幹嘛割了人家牛舌頭再告他?這個家夥很震驚,很驚訝,然後馬上認罪了。司農周
這句話,多麽機智。不需要證據,只需要推理和獲取口供就可以定罪。如果那個人稍微強硬壹點,老子就否定。去找證據!這壹定需要很大的能量。
這麽簡單的破案,壹點技術含量都沒有。並不是像電視劇裏那樣,包拯知道500後才知道500。他為什麽能被寫進歷史書?
我知道,史書寫的很重要,很多時候就是幾句話,殺幾十萬人,整個宗族就完了。更多結果,更少細節。而包拯割下牛舌頭的案子可以作為壹個細節,說明他老人家破的案子也就那麽幾個,僅此而已。
至於他成了青天白日,成了神壹樣的案子,甚至被提升為神,那都是中國善良的人們在得不到正義,不敢反抗的時候,為了緩解內心的痛苦而編造的笑話。只是現實中有很多不公平。我們在臺上算個總賬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