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指揮人員沒有專業術語,壹般用的是手勢、音響、旗語等指揮信號。
塔吊指揮基本規定:
1、指揮人員使用手勢信號均以本人的手心、手指或手臂表示吊鉤、臂桿和機械位移的運動方向。
2、指揮人員使用旗語信號均以指揮旗的旗頭表示吊鉤、臂桿和機械位移的行動方向。
3、在同時指揮臂桿和吊鉤時,指揮人員必須分別用左手指揮臂桿,右手指揮吊鉤,當持旗指揮時,壹般左手持紅旗指揮臂桿,右手持綠旗指揮吊鉤。
4、當兩臺或兩臺以上起重機同時在距離較近的工作區域內工作時,指揮人員使用音響信號的音調有明顯區別,並要配合手勢或旗語指揮。嚴禁單獨使用相同音調的音響指揮。
5、當兩臺或兩臺以上起重機同時在距離較近的工作區域內工作時,司機發出的音響應有明顯的區別。
6、指揮人員用“其中吊運指揮語言”指揮時,講話要清晰。
擴展資料:
辦理塔吊指揮操作證流程:
辦事規程:?
第壹步: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到市政務服務中心市安監局窗口報名,填寫《特種作業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申請表》;
第二步:參加特種作業安全技術培訓;
第三步:經考核合格後,持考核合格證明到政務中心市安監局窗口領取《中華人民***和國特種作業操作證》;對不合格者,書面通知單位或本人。
所需材料:1、個人身份證和復印件壹份,免冠壹寸照片壹張;2、學歷證明;3、身體健康證明;4、培訓考核合格證明。
收費標準:審核不收費
辦理時限:自培訓考核合格後,15個工作日內到市政務服務中心市安監局窗口領取《中華人民***和國特種作業操作證》。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