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真正的出家
無利無功德是為出家。有為法者可說有利有功德。夫出家者為無為法。無為法中無利無功德。。出家者無彼無此亦無中間。離六十二見處於涅盤。智者所受聖所行處。
降伏眾魔度五道。凈五眼得五力立五根。不惱於彼。離眾雜惡摧諸外道。超越假名出淤泥。無系著無我所。無所受無擾亂。內懷喜護彼意。隨禪定離眾過。若能如是是真出家。於是維摩詰語諸長者子。汝等於正法中宜***出家。所以者何。佛世難值。諸長者子言。居士。我聞佛言。父母不聽不得出家。維摩詰言。然汝等便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是即出家。是即具足。
出家的目標是什麽
出家的條件及方法
(壹)依據如來的正法規(dhamma)與律(vinaya),以及國家相關規定。欲受戒出家的人,除了要擁有虔誠恭敬且正確的信念之外,尚須具備以下的條件:
1.父母親或監護人的同意許可(佛制可通融),持父母同意的書面材料,和身份證、戶籍證明(由派出所開)、體檢證明(有的地方不要)到妳認為有緣的寺院。
2. 四肢齊全(佛制)。(缺欠手腳、手腳歪曲、癱瘓、小兒麻痹癥患者、麻瘋病患者、歪頭等不能端正走路者,不可受戒出家。)
3. 五官端正(佛制)。(瞎眼、鬥雞眼、耳聾、耳缺、歪嘴、兔嘴或缺嘴、啞巴等,是不可受戒出家的。)
4. 沒有染上會傳染的嚴重疾病(佛制,病好了可以出家)。(如愛滋病,多種皮膚病等。但傷風感冒不在此例。)
5. 沒有債務問題纏身者(佛制,債務還清了可以出家)。(如:破產、生意失敗而欠下壹身債務者。)
6. 沒有違犯國家法律(刑事)或正在打官司等事纏身者。(指遭警方通緝者。若曾是犯罪,但已刑滿出獄者不在此例。) (佛制可通融)
7. 沙彌年齡不小於7歲(佛制),沙彌年齡不小於17歲(政府)。 (佛制年滿二十受大戒,不滿二十的可以出家做沙彌。出家年齡沒有上限,佛在世時有壹百二十歲才出家受戒的。但是最少要生活能夠自理,有能力修學受持戒律,否則不許出家。)
8. 精神健全(佛制,病好後可以出家)。(指沒有患上任何精神病,如:精神衰弱癥、精神分裂癥、羊癲癥之類會失去知覺理智而失態之病癥。)
9. 心理健全、正常。(雙性人不可出家。佛制) [佛制]
(二)全國漢傳佛教實行度牒僧籍制度的辦法規定。
要求出家者,須本人自願,六根具足(包括無生理缺陷),身體健康,信仰虔誠 [佛制],愛國守法(包括無法律糾紛),父母許可,無婚姻戀愛關系。寺院對要求出家者,經查明身份來歷,認定符合出家條件,經僧團壹年以上考察合格(考驗階段要做的事情:背誦五堂功課、 [非佛制]學習沙彌律儀 [佛制]、學佛教基礎知),可以拜壹個比丘,女性則拜比丘尼為剃度師,定期在佛前舉行剃度儀式,即剃去須發,以僧裝更換世俗服裝 [佛制]。 [非佛制]去俗姓,改姓釋,並由師父按各自法派取壹法名與法號。並按規定發給度牒。然後經過短期修學,求受十戒,這就成為沙彌或沙彌尼。沙彌是根據古代印度語音譯的,意義是“息惡行善”者。取得了沙彌或沙彌尼的資格,即為比丘或比丘尼的候補者。
(三)對於出家的學歷要求,並不是很多人說的要大學學歷。國家沒規定有(只是擔任住持的僧人,要求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但要求也不是太嚴格),各地政府根據自己實際情況制定(在成都市民宗局現在規定就是高中文化,實際有許多還是小學文化出家)。(非佛制)
以上,除註明為 [佛制]外,余皆非佛制。其根據在《四分律藏》中 ,由於未受戒的在家人和以及沙彌不得閱讀《四分律》,所以具體經典出處就不列出了。以上[佛制]內容也不夠全面,但希望為想了解出家方法的人有所幫助。
在那壹個寺廟都能出家
最重要的是出家的目的
為什麽出家
求度出家的條件2007-08-24 20:41聖嚴法師
有些人以為出家做和尚,乃是最容易的事,只要頭發壹剃,衣服壹換,便是和尚了。但是也有壹些人常常詢問出家人:“做和尚要些什麽條件呢?”他們所能得到的解答,也是很簡單的,不是說“不要什麽條件,只能有信心就行了。”便是說:“條件多哩,壹時間也說不清的。”
實際上,佛法之前不但人人平等,而且壹切眾生,都是平等平等的,所以凡是人,都有資格出家,不論貧富貴賤,智愚聖凡,佛門之中,無不容納。所以出家是很容易的。然而,平翟賄,只是立腳點的基本平等,並非毫無鑒別的壹律收容,否則佛教便將成為壹個藏汙納垢的垃圾桶了!所以,學佛(不即是出家)的條件是來者不拒,出家的要求則有十三重難與十六輕遮,現在分別如下:
第壹、十三重難者:壞內外道(外道而以做破壞工作來出家者),破他梵行(也凈戒人行淫者),賊心入道(偷聽說戒),黃門(無性機能的人),二根(具有男女兩種性器者),畜生變為人形者,非人變為人形者,犯邊罪(曾經受戒而犯大戒者),弒父,弒母,弒阿羅漢,破和合僧,出佛身血。
第二、十六輕遮者:不度奴婢,不度盜賊,不度負債人,不授年未滿二十歲者具足戒,不度癩、白癩、癰疽、顛狂等病人(凡是身心不健全,五官不端正者皆不度),父母不聽者不度,不度軍公現職人員,不得無衣無缽受大戒,不得借人衣缽受大戒,不自稱名不得戒,不肯稱和尚名不得戒,教授乞戒而不乞戒不得戒,穿著俗服外道服及裝飾品者不得戒。正如百壹羯磨中說:“端正者出家,清凈者圓具(受大戒)。”
這便是出家的條件了,所謂重難者,只要任占壹難,今生便不聽在佛法中出家,至於輕遮,但能使原因消除.便可隨時出家。另據薩婆多論中說;“年六十,不得受大戒,設師僧強授,亦不得戒,惟聽為沙彌;七歲以下,亦不聽度,若度受戒,壹直惡作。”
太小太老,都不許出家,僧祗律中說,“若減七歲,若滿七歲,不知好惡,皆不應與出家。”又說:“若過七十,能為所作,若減七十,不堪造事,臥起須人,皆不聽出家,若年滿七十,康健,能修習諸業,聽與出家。”
可知七歲以下七十歲以上,皆不許度其出家,二十歲以前,六十歲以後,雖許出家,但不得受比丘戒,小者小沙彌,老則老沙彌,小沙彌終將可成大比丘,老沙彌則永不得受大戒。這些條件的要求,都是佛制的,但是,某些佛教徒,卻只限於紙上談兵,登壇秉具之時,教授與戒和尚,固然會問遮難,但總未見壹個新戒被難住和遮住的。有些戒場,為貪戒子多,明知小沙彌不夠二十歲,竟教他們先打妄語說已滿二十歲;做得好看壹點的戒場,便由戒和尚送幾歲,以便湊滿二十歲,這是笑話了!還有見到癩頭的,瞎眼的,跛腳的,也都能夠受到具足戒;至於年過六十歲,當然更在方便之例了!那些人能不能得戒,自是問題,那些戒場的傳戒師,應不應該負起壹些輕法慢制的責任,又是壹個問題了!因為如此,難怪壹般人以為和尚是最好做的了。
如要求其比較合乎佛制的規定,在現代來說,剃度師們固然以審慎的尺度,選擇出家的弟子;在戒場傳戒之時,新戒報名,也必須附繳壹份健康檢查表,然後經過壹次當面的口試,最後才可決定應否予以授戒。否則的話,所說的條件,根本就不是條件,而是虛應的幌子。
關鍵是妳的認識,如果妳覺得出家是人生的最佳選擇,只有走這條路,人生才會過得有意義,具有這種觀念是選擇出家的最基本條件。如果妳還沒有形成這種認識,暫時先不要出家。另外,家裏的關系要處理好。佛經裏講,父母不聽,不得出家。但這卻不是原則性的,歷史上有很多高僧大德,像虛雲老和尚,雖然沒有征得父母同意也還是出家了。現實生活中也有很多這樣的情況,因為很多父母對佛教根本不理解,想要讓他們同意了再出家根本就不可能。所以,有的人不管父母是不是同意就跑出來了,這種情況也很多。
如果已經結婚了,出家之前當然先要離婚。從年齡上看,戒律裏規定,7歲以下不能出家,60歲以上不能出家,因為在那樣的年齡連基本生活都不能自理,還要人家養著妳。所以說,沒有獨立生活能力也不能出家,不能出家後讓別人來照顧妳。還有其他壹些條件,比如說,如果擔任比較重要的黨政職務,必須辭職之後才能出家;如果欠了債,必須把債還清以後才能出家;還有壹些其它的條件,如陰陽人不能出家,犯了破壞他人梵行、賊住等重罪的不能出家,也就是曾以在家人身份假冒出家人參與過僧團內部重要會議的人不能出家。總之,有十三種情況會造成出家的障礙,這主要是為了保證佛教的健康發展。
下面再回答壹下妳們所關心的另壹些問題。對於出家人來說,戶口和檔案都不重要,很多寺院裏的僧人都沒有戶口,真正把戶口遷到寺廟裏面的沒有幾個。我所在的南普陀住了三百多個出家人,差不多只有二、三十個人有戶口。如果寺院希望有些人能夠長期地、穩定地住在那裏,就會設法將其戶口遷到寺院,但對出家人來說,這些都不重要,無論有沒有戶口,待遇是壹樣的。另外,妳住在哪個寺院,就由哪個寺院給妳提供日常所需及醫療費用。寺院的經濟是獨立的,國家對於寺院的政策是自己養活自己。每個寺院都有自己的經濟來源,某些寺院擁有土地,可以從事壹些農業生產,還有很多寺院的收入來自旅遊業。僧人的基本生活絕對有保障,在可能的情況下,寺院還會將部分收入用於慈善和弘法活動的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