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裏10多年的往來賬還能要嗎?
題主提到的這個問題,在壹些農村真的存在。農村分田單幹已經快40年了,為什麽又產生了新的往來賬?這個錢到底要還是不要?
農村分田單幹以後,上級三令五申農民不得與村裏發生欠款往來。這個時期,農民基本沒有向村裏借錢的行為,10年前所產生的欠款往來,基本上都是農民應繳納的農業稅和“統籌款”,因當時的種種原因,農民沒有按時繳納,上級催的緊,村裏完不成任務,就只能用村裏的資金墊付,然後給農民掛上往來賬。也有壹些農村,給農民沒完成的義務工作了價,也記上了往來賬。所以就岀現了10前農村往來賬的問題。
農村改革初期,農民除了要按畝數繳納壹定數額的農業稅以外,還要按照人口每人向村集體繳納壹定數量的“統籌款”,什麽五保戶供養費、困難戶救濟金、公積金、公益金、民兵訓練費等等,農村勞動力每年還要岀十天義務工。當時農民負擔非常重,剛剛從溫飽線脫離岀來,又加上這些沈重的包袱,有些比較困難的農民就交不上這些費用,無奈之下,村裏為了按時完成任務,就由村裏為這些農民墊付了這筆錢款。
農村的這些往來賬,現在依然存在,誰家欠多少錢,什麽原因欠的,都明明白白,按理這些往來早該清繳。但由於當時的農村老幹部絕大多數都已經退下,農村幹部每三年壹屆,換上些年輕人不了解情況,就把這件事壓到了今天。18年農村集體資產改革,又提到了這個問題,按照清產的要求,這筆往來還是要還的,有的農村進行了追繳,沒追繳的農村重新進行了認證,將原來票據重新與本人確認。這樣看來這個往來遲早還是得要。但農民這個往來都是些零碎小錢,當時覺得是錢,拿到現在比也就算不上個事了。
這些掛在集體賬上的往來賬欠款還要嗎?這種錢是農村每家每戶都不同程度的欠著集體的。有的多點,有的少點,反正都欠集體的。剛開始實行減免費稅時有關部門出臺壹個政策,為了減免稅費政策順利實施,都所有欠集體的錢農戶暫緩收繳。壹個暫緩直到現在大部分農村再也沒有過問此事。
但是欠費農戶心裏總是不踏實,不放心,這些錢集體會不會再收繳,再追收。以我們這裏的情況說壹下這個問題。
首先說賬簿的保存,我們這裏是三級核算,隊為基礎。小隊壹本賬,這個賬是在小隊會計個人家保存的。小隊會計不知換了多少,有的人已經死了,賬簿從來沒有交接過,早不知道那裏去了。也就是說這些往來欠賬大多數找到了。無根無據還要什麽。
現在叫村委會,過去叫大隊。大隊的賬是保管在隊辦公室的,但是那時窮,大隊房子年舊失修,在壹次下雨的過程中倒塌,全部埋在廢墟裏,幾年無人問津。早已腐爛掉了。只到三四年以後國家給修村級活動場所時,鏟車全部把大隊家檔清理到溝裏去了。 大小隊的往來欠賬從此再也不會有往來了,於欠費農戶徹底斷絕來往。無憑無據妳問誰要?我們這裏的這種個人與集體、集體與個人的往來賬是成了死賬,欠集體的個人也不用再交了,集體欠個人的妳也別想再要了。 我們這裏是這樣,其它地方的往來賬怎麽樣?恐怕也不是好景象。
多年的老頑賬,村幹部也不知換了多少人,具體情況也不摸,況且現在村裏不差錢,辦什麽事都是國家撥款,幹嘛還要惹人要錢哪!
我的想法應該要,因為這些錢是村裏的,欠了錢,個人有了錢就要還,這些錢是村裏的,也是集體公***財產,打個比喻借支了銀行的錢到期亦是要還。
說起這事我清楚。在那個收費繁多的時期,為了完成上繳任務,出高息應對上級的要求,借親朋好友的錢,為的是完成上交款的任務。任務是完成了,但是,借親朋好友的錢,到目前成了壹個懸而沒決的隱患。(這筆賬全國數量大,只能暫時拍到簍裏,不提便罷。這也成為 歷史 了,其實是二十多年前的事了,很難處理)。
我是 @酒品村官 ,我來回答妳這個問題:
1.農村裏有句俗話:人不死債不爛。父債子還,在農村人的心目中根深蒂固。
2.淳樸憨厚的農村人,不會考慮欠條兩年的法律時效,他們覺得,欠人家的,總是要還的。
3.從去年開始,農村四清,就是清理村集體陳欠多年的舊賬。有承包地欠費的,有衛生費欠費的、等等,很多村民還是很認可並積極配合的。
4.誰也不想當老賴,誰也不是天生的老賴。
5、其實,農村人比城裏人更好面子,要賬的時候,要註意方式方法,別太急了。
6.要的有要不得無。如果真的對方條件困難,就緩壹緩,別為了錢,急了眼奧。
7.我是駐村扶貧的 @酒品村官 ,歡迎讀者給個關註,謝謝。
怎麽說呢,欠債還錢,天經地義的,不能說因為欠了很多年所以就不用還自己也不去要了。如果這樣的話,欠銀行的錢是不是欠的久了就不用還了唄?雖然村裏借出去的,會牽涉到什麽感情啊這類的,但是俗話說親兄弟還明算賬呢,我給妳們講個發生在我身上的故事吧。我爸今年52歲了,他46歲的時候吧腦裏長了個瘤,手術費要七八萬當時,我伯父當初問我姑姑借錢,倆人湊了六萬給我們,我爸的壹點積蓄能有幾千,剩下的是我奶奶爺爺給的,手術做完後這幾年狀態明顯好轉,只是當年做手術的費用啊,我奶奶壹直沒提,我心裏記著呢,但是她總是會說要讓我伯父還給我姑。我也總會反駁她我說我伯父當初問我姑借錢是為給我爸治病的,這錢咋滴也該是我來還的,我奶奶不吭聲,她這人啊,心疼她閨女那點積蓄,我伯父呢做人又太失敗,但比我爸好太多。為啥我爸積蓄只有幾千吧。我爸是先天不足有耳疾,不能出門打工,語言也壹直退化,交流受限,所以我爸只能在老家種點地啥的,不怎麽掙錢。這些年依靠著姑姑和伯父的照料我才能安心長大,我也知道他們掙錢也不容易,所以這錢該怎麽還我心裏是有數的,我也在掙錢。好早日把這錢給他們了,我心裏是有壹桿秤的,是我的就是我的,不是我的和我欠別人的,我必須得還給別人,而別人欠我的,不管多親,我的就是我的。如果對方不願意還給我,那我心裏就知道他是個什麽樣的人了。我這人做事壹直坦蕩從心,誰還能沒個急事呢,但是俗話說有借有還,再借不難。借多久沒關系,但壹定得說什麽時候還就什麽時候還,人啊,起碼得說到做到,信守承諾,這是我的做人基本準則。
盡量不要了,破壞鄰裏關系,畢竟都是陳芝麻爛谷子的事,再說也不多,有可能東家借了壹瓢面,忘了還了,還有的是以前借了幾斤棉花,還有的是破布頭,反正很值錢的不多,畢竟那時候大家都窮,絕對不會是錢,畢竟都那麽多年了,還好意思說嗎?再說現在我們什麽都不缺,給了又有什麽用呢?
我有個朋友,我們在壹起出差,有壹次他媽媽給他打電話說和鄰居鬧翻了,什麽原因呢?十多年前鄰居家借了他家壹斤多玉米種,就是我們農村沒有用完剩下的種子,現在給人家去要,鄰居說妳們也拿我們的谷子種了,妳忘了,也是壹斤多,算是對賬了,大家說能弄好嗎?最後發生矛盾,相互指責對方,弄得鄰裏不合,大家說值得嗎?畢竟這麽多年了,沒還差這些東西嗎?即使給也不要了,大家說對嗎?
時間太久遠了,根本沒有什麽證據了,最後只能產生矛盾,大家說十多年怎麽能記得住,證明人也找不到,關鍵是沒有人會願意出來為妳證明,很多時候還是不要為好,畢竟現在我們也不差這三瓜倆棗的,何必呢?還是鄰裏關系重要。
現在沒有幾個人太在意以前的事情,現在都什麽年代了,隨便欠也不會太多,那個年代大家都窮,根本沒有錢借給別人,都是壹些雞皮蒜毛的事情,借點面、借點鹽,借點火,現在想起來都是笑話,給也沒有誰要了,至於說錢,隨便欠也不會太多,充其量就是百兒八十,大家說還有意義嗎?
過去的事情讓他隨風飄遠,提起來更難看,畢竟這麽多年過去了,十多年這麽長久還好意思提嗎?估計沒有幾個人會提起,早就忘的壹幹二凈了。
關於村集體過去的往來賬還能要嗎?那要分別情況來對待。過去大多數農民欠集體很多款項,但也有集體欠農民的應付款,只是沒有兌現。
我在2016年擔任村支部書記,正值治理滹沱河修壩占用了我村的部分土地,除賠償了農民部分錢外,村集體個仍有結余。這時候,有幾位原先當過民辦教師的人員,找找反映,十幾年前村集體欠他(她)們很多民辦教師工資,找過很多次原來的村幹部,都以集體沒錢拒絕了支付。這次想通過我們予以兌現。在經過查賬核實的情況下,在請示上壹級政府審核的情況下,壹次兌現了原民辦教師工資拖欠款項53800多元。
通過這次關於舊賬的清算與兌現,很多人表示感謝,也有人說,已過了這麽多年,陳谷子爛麻之事,該別再去管了,還有人提出清理舊日的拖欠。我的觀點認為,集體欠村民的款,多是血汗錢,有能力償還時,還是盡力而辦,村民欠集體的款,盡量不清算,究竟以後怎麽辦?等待政策有指示後再辦。特別是民辦教員的拖欠工資,必須盡力兌現,不要讓這些人流了汗再留遺憾。
村裏十多年的往來賬,該要的還是應該要,只要是合情合理合法,要又何仿。
謝謝誠邀
村裏10多年的往來賬還能要嗎?感覺這問題有點摸不到頭腦。
往來賬,妳指的什麽往來賬,是個人還是集體。壹般情況下,只有村裏賬務才有往來賬。個人之間不會存在往來賬,只有借與還,怎麽會像集體壹樣存在往來賬。
往來賬是壹來壹往,壹支壹付。村裏十年的往來賬,應該是村裏有重大項目借了多少錢入在村裏賬上,由於種種原因沒有支付。但是這筆錢會永遠都記錄在往來賬上,任何時候都能要。畢竟是妳自已的財產,有什麽理由不要呢?。
有壹點必須要記清楚,再多的錢如果不記錄在往來賬上,時間無論長短都沒有辦法要,這是財務制度,誰也無法更改,除非違犯財務制度。
記得有壹年村裏借我二萬元錢,由於村裏沒有集體收入,入到往來賬上,至到十年之後我才要回來。幸虧會計把錢入到往來賬上,兩萬元才沒打水漂。即便手中有欠條,也不是重要證據,因為只有往來賬才是村裏最重要的證據。
妳反應的村裏往來賬上十年多的錢能要,而且名正言順。不知道大家如何見解,歡迎留言區評論。
謝謝關註,我是農民鴻運當頭,帶妳了解農村更多的人和事。
首先要弄清農村的往來賬(應該是指內部往來)不是10多年,是50多年。從上世紀50年代高級社,人民公社到2005年除消農業稅,這長達50多年,半個多世紀,村集體組織跟社員村民發生的內部往來賬,多是私人戶欠集體的。
80年代前,人民公社,生產隊的集體時代,社員幹活爭工分,生產隊按人口,工分分配糧食給社員,每年發生的往來欠款很少,也就是壹部分戶,人口多勞力少,欠生產隊點口糧錢,幾十年累計下來,也不過是幾十塊錢的,過百的很少。現在賬上的往來欠款,多是發生在實行責任制後的90年代到2004年,這十幾年的時間裏。
80年代農村改革,實行聯產責任制,包幹到戶,調動了農民積極性,糧食連年增產,農民連年增收,村鎮市各級統計報表也連年增報,為了業績,鎮統計站的數據,由村報數據逐步變成了分配數據。隨之而來的是農民負擔的逐年加重。
到了90年代中後期,農民已經不堪重負了。集體提留,農業稅,特產稅,車船使用稅,公積金,公益金,教育集資,修路集資,義務工等等各項集資,人均己達到了250以上。隨著農民負擔的逐年加重,村民拖欠集體“三提五統”及各項集資,已成普遍現象。我村200多戶,600人口,截止2004年,村民內部往來欠款總額87萬。
多年的往來賬,村民欠集體的錢用不用還?我認為早晚是得還的。雖然當年的各項集資攤排,存在壹定的不合理性,但有好多戶也都完成了,往來欠款額,少的為“0”,多的幾千上萬,不是平均的。集體的債也是債。 2019年,農村集體組織,清產核資,往來賬已上了市立網絡 財經 管理電子賬。
以前村的往來賬,您認為將來還用不用還呢?歡迎網友評論區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