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要記住,她僅是另外壹個人家的女兒,嫁給妳兒子當老婆的女人,從輩分上來說:妳是她的長輩,她竟然有哪麽大膽子,爬到妳頭上來,指揮妳讓妳退休後再去打壹份工,簡直天大笑話無稽之談。妳自己的事她無權支配,我們這裏有句老話:“掃帚顛倒掛”,無論擺在哪裏去,都是說不通的。妳為工作辛苦幹了幾十年,國家都讓妳退休,應該回家休息,難道這兒媳婦,比國家還厲害,沒大沒小管得過了,她沒有這個權利,別聽她的讓她滾壹邊去。
但如果妳自己尚未失去勞動能力,特別是50歲退休的女同胞,確實還很年輕,壓根就沒到養老的時候,出去再做點事也是非常好的。50歲就過著坐吃等死式的日子,生活也太沒有質量了。
不要兒媳婦壹和婆婆說點什麽話,都站出來表示反感,琢磨“味道”,好像彼此是死對頭。但如果兒媳要求妳去掙錢並給她,那妳就堅決不理會。如果孩子們就是為了自己以後生活更快樂,妳這樣做充實了自己也讓小輩們感到踏實放心,而自己也恰好有這個想法,有什麽不可以?
此外,妳兒媳婦讓妳再去打份工,我覺得她不壹定非讓妳出去掙錢,很有可能怕妳閑下來不適得病。有時候,人是想好好歇,但人壹閑了,就覺得生活好無聊,甚至覺得以後的人生無意義,根本不是原來沒退休期盼的樣子,還會經常哪裏不舒服,覺得自己越來越脫離社會,很有失落感。長期缺少交流,心情也郁悶,不願意穿戴打扮,老得比較快,所以兒媳這樣說可能是讓妳出去“散散心”而已。
反正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去與不去,還是妳自己做主,已退休了,按理說是應該好好休息壹下了,工作了大半輩子,到了晚年生活,還是要善待自己,根據身體情況和經濟實力,多出去走走看看,人生苦短,自我感覺良好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