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戰是德國打破國際秩序,主動發起的侵略戰爭,即便是在殖民地的抗擊,也是反侵略戰爭的壹部分;
2、從道義上來講,反侵略戰爭永遠都是正義的,而反侵略的定義要從整個戰爭的角度來講,而不是某個局部;換言之,即便是二戰末尾美國蘇聯打到德國柏林,那也是“反侵略”戰爭!
3、反侵略戰爭並無在本國境內結束的義務,這就好比妳如果被壞人襲擊了,哪怕失手把對方打死,也叫“正當防衛”;
其次,殖民那壹堆爛事雖然爛,但是在當時的國際條件下,歐美確實對各自的殖民地有壹定的權利,或者說,在當時的國際條件下,那就是歐美的二等領土。
1、這是歷史唯物主義的觀點——看歷史問題時,無論當時的法律體系和道德體系多不合現代人的胃口,妳也要站在當時的法律和道德角度去看當時的事情;
2、站在殖民時代末期的角度來看,殖民地就是合法領土,這就好比站在奴隸時代的角度來看,奴隸就是合法財產;
3、正義與否,妳要站在當時的人、當時的法律的角度來看,而不是現在的角度或者妳的角度,因為戰爭沒發生在現在,參戰的也不是妳。
註:這裏解釋為什麽要用歷史唯物主義的觀點看問題:
1、前幾年學術界鬧了個大笑話:竟然有人認為嶽飛不是民族英雄,拿的借口竟然是現在金國是我們的少數民族之壹;
2、妳給我記住,今天妳敢翻嶽飛,以後就有人敢翻抗戰!
3、沒人能保證幾百年幾千年以後中國日本會不會成為壹個國家,但抗戰時期的我們憑什麽要為幾千年以後的道德觀點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