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農村,農民開墾荒地是很普遍的。很多農民不知道自己開墾荒地後是否有權益保護,誰有使用權,國家發放的補貼是否有自己的份額。
? 這片荒地屬於誰?壹般來說,我開墾的荒地是誰的?事實上,在這個問題上有法律可以遵循。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八條的規定,城市土地屬於國家所有;農村和郊區土地屬於農民集體所有,但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土地除外。任何土地都歸國家所有,私人沒有土地所有權。
在農村,農民耕種荒地已有十多年,但沒有辦理土地使用證,也沒有簽訂村承包合同。土地使用權原則上屬於村集體。農民辦理了土地使用證或者簽訂了合同,合同期限未屆滿的,土地使用權仍屬於農民。種植農作物,補貼是收入中非常重要的壹部分,那麽在個人種植荒地作物時,能否得到補貼呢?以三大糧食之壹的玉米為例。明確規定:“未經批準復墾的土地和禁止復墾的土地上種植的玉米面積,玉米生產者不得給予補貼。”事實上,除了玉米以外,所有其他種植在私人開墾的荒地上的作物品種都不能獲得補貼。
此外,在許多情況下,回收的荒地是私人開發的,很少經過正式程序批準。在這種情況下,荒地屬於村集體。村集體通常以正常承包的形式對外承包,但由於農民也為開墾荒地付出了金錢和勞動,村集體會優先安排開墾者,並收取相應的承包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