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壹起關於“父親起訴女兒引發贍養費糾紛”的案件公開審理。
原告父親車禍後外出,在病房給女兒打電話,想去上大學陪她,但女兒每次都不接,連父親發的信息都不回。最後她爸爸的電話直接被黑了。
對此,父親很無奈。他直接向女兒提出申訴,要求她每月支付贍養費1500元。
對於父親的做法,女兒更加委屈。他說他還在上大學。第壹,他沒有經濟來源承擔父親的贍養費。第二,他上學期間沒有太多時間回去陪他。
而且家裏還有兩個哥哥,可以好好照顧父親,不用自己回去。至於黑掉父親電話的做法,那是因為父親每天都給自己發短信抱怨,而我的大學生活已經很緊張了,我已經厭倦了父親每天的抱怨。
大學生在校期間應不應該贍養父母?
兩者之爭可謂“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對此,網友們也是議論紛紛。
也有網友認為女兒簡直“忘恩負義”,在父親需要照顧的時候不回去陪他。即使她有哥哥,也不能代表女兒的心意;
但更多的網友是透過現象看本質。明明家裏還有兩個兄弟,卻硬是讓女兒回去照顧。這種“重男輕女”的想法太紮眼了。
從法律的角度來說,父母有責任和義務贍養子女,子女有義務贍養和幫助父母。特別是那些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權要求子女支付自己的贍養費。
對於年滿18周歲的大學生,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父母沒有法定贍養義務。因此,年滿18周歲的成年子女,有贍養、幫助、保護父母的義務。
但大多數情況下,18歲的大學生大多是大學學歷,沒有經濟來源。所以他們要想贍養父母,大多是無能為力的。
只讓女兒養老是壹種“新型重男輕女”。
不得不承認,並不是所有的父母都愛自己的孩子,或者說在他們心裏,兒子永遠比女兒重要。
我在南方有壹個朋友。她告訴我,他們都是靠女兒在那裏養老,所以即使她有兩個弟弟,在父母生病的時候,她也要負責養老。
父親要求上大學的女兒支付贍養費的事實也印證了這壹說法。明明有兩個兒子不需要,卻要讓還在上學的女兒請假陪他們。最後他們不惜打官司,真的不把女兒當親生的。
因為只有外人才能算計得這麽清楚,想盡辦法搜刮利益,但每當女兒不聽話,不討好,不願意付出,就壹定要想方設法折磨她,為難她,踐踏她的信心和尊嚴。
總有壹些父母認為有了孩子就是孩子人生的“主人”,甚至經常從父親口中聽到壹句話:“我是妳爸爸”“沒有我妳是什麽”等等。......
對於這個女生,估計最常聽到的壹句話就是:“如果妳是女生,妳就得照顧我,這是妳的責任”。
現實生活中,類似以上的女生經歷還有很多。有些父母為了給兒子謀取利益,無情地剝削女兒。
父母如何平等對待孩子?
尊重和孩子相處的模式。
不管是兄弟姐妹,都有自己的相處之道。讓孩子自己去相處,可能會讓他們相處的更愉快,但也不壹定會相處的很好。
這時候,家長需要做的就是積極引導孩子,讓他們互相欣賞,和諧相處,而不是過分偏向某壹方,讓原本不和諧的關系更加緊張。
用同樣的心態對待每壹個孩子。
父母有責任養育男孩和女孩,引導他們有壹個好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
女兒和兒子都應該壹視同仁,不能以犧牲女兒的利益來保護兒子,影響他們的正常生活。
男生女生都壹樣,男女應該平等。即使父母年老體弱,睡前孝順的也多是女孩。
拋棄這種“重男輕女”的思想,會讓家庭更和諧,生活更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