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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論中應該給乞丐錢嗎?正反兩面提出的問題。

不要向乞丐伸出我們友好的手。

我們要明白,我們付出的不是錢,而是愛。我們伸出的手代表我們對他們作為人類的關心和尊重。

我討厭用慈善這個詞。我不想褻瀆我們的愛,哪怕是壹點點。愛是真誠的,自願的,無私的。我們在這裏不是要求他們的回報,不是要求他們的贊揚。我們只是希望我們友好的手能稍微撫慰他們的心,告訴他們這個世界是美好的。

我不否認很多人都是騙子,但是誰又能確定他(她)就是騙子呢?妳怎麽能以此為理由縮手呢?如果每次妳的愛情都遭遇猶豫,說明妳的愛情不是純粹的愛情。我們應該擡起眼睛來辨別騙子,而不是縮回我們友好的手。

不要憐惜妳的手,不要猶豫妳的心。在我們可以的時候,主動伸出手,兄弟姐妹們,我相信:即使他(她)是騙子,妳們的愛也壹定會傳遞到他(她)的心裏,也會傳遞到妳身邊更多人的心裏。

我們的觀點:適當的慈善,畢竟有些值得同情。

第壹句話:不是每個人都想當乞丐。如果不是生活所迫,就是別人所迫,與眾不同或者自我放縱。

辯護如下:

1)在當今激烈的社會競爭中,顯而易見的是,失敗者(尤其是沒有謀生技能的人)必然會陷入社會底層,以乞討為生。我們能對這些可能餓死的人視而不見嗎?

2)我們之所以拒絕施舍,是因為他們可能會利用我們的同情心來牟利。我們是否應該因為這種可能性而摧毀自己的慈悲與慈悲本性?孟子說:慈悲是仁的目的,亞聖的說法是謬誤的。

3)我不否認會有惡勢力控制這些可憐的同胞,讓他們拋棄人格換取金錢,但如果我們不施舍,他們回去就會受到“制裁”,輕則遍體鱗傷,重則肢體殘缺,甚至死亡。即使是為了挽救暫時的安全,我們也不應該對過去視而不見。畢竟幕後黑手才是罪惡之源。

4)我說的是施舍給沒有謀生技能的人,而不是四肢健全、年輕力壯的人。他們老了,弱了,天真了,或者生病了。難道他們不值得同情嗎?

5)“只要每個人都獻出壹點愛,世界就會變成美好的明天。”這首歌還在我耳邊回響,我們都盡自己的壹份力,那麽街上還有那麽多乞丐嗎?結論:綜上所述,我們認為應該適當施舍,畢竟有些是值得同情的。

乞丐應該得到同情和適當的施舍。

在這裏,我想先聲明:我所說的乞丐,是指那些被生活所迫,或者被生計所迫,沒有謀生技能,不得不去乞討的人。這些人大部分是老人,我們應該施舍給他們。至於各種利用人們的良知和同情心來騙錢的人,我稱之為騙子。冒充乞丐只是他們騙錢的壹種手段。被騙不是妳的錯,但如果妳堅持要怪乞丐,是不是有點犯罪?事實上,乞丐在某種程度上也是受害者。

“人人都有同情心”,我也相信即使是主張不給乞丐施舍的廣場玩家也有壹顆善良的心,那麽為什麽在這個話題上有分歧呢?在我看來,很重要的壹個原因就是我們可憐的乞討者,作為受害者,被上面提到的那些以乞討為名行騙的騙子所困擾!我說現在每個人的心裏壹定都是壹片光明。可以說:甩掉騙子的“包袱”,相信大部分人還是會傾向於反黨的!

妳可以看看下面兩個場景:

可見,如果不是真的絕望,誰願意當乞丐呢?!

也許有人會說:可憐之人必有其可恨之處。那麽這句話是不是可以反過來說:可恨之人必有自憐之心。其實乞丐有什麽可恨的?他們整天出沒街頭,過著流浪的生活,吃了上頓沒下頓,還得對人低聲下氣,套用壹句流行的話:我是乞丐,我容易嗎!

民之憂是我之憂,民之樂是我之樂,樂解其憂,朋友遍天下。

窮則獨善其身,富則濟世。

而我們同時幫助壹個小乞丐,根本不需要“登頂”這個前提。也許少吃點零食,少泡網吧,壹個乞丐也能活很多天。施舍乞丐不過是舉手之勞。當壹個乞丐來到妳面前,他為什麽要錯過這個行善的機會呢?而且就算妳身上沒錢,也不需要總是吝嗇壹個善意的微笑吧?我壹再強調,對乞討者要給予同情和適當的施舍。其實同情不就是無價的慈善嗎?

朋友們,請伸出妳的援助之手!

適當的慈善,畢竟有些值得同情。

可能這個世界上很多人都鄙視乞丐,我也很討厭乞丐,但是看到壹些乞丐,我還是忍不住給他們錢。我覺得不壹定是騙人的。

妳覺得福利院的老人和孩子可憐嗎?大家壹定會給他們幫助和關心吧?露宿街頭的乞丐怎麽辦?有多少人關心他們?正因為騙子太多,所以更被忽視。昨天,我在街上看到壹個乞丐。他沒有乞討,光著身子,背著壹個麻袋。他在垃圾桶裏撿了些東西,然後得到了錢。他不想要他想要的。蛋糕店老板給了他壹些面包,他就蹲在離店很遠的地方吃了起來。他走來走去不敢靠近人,離人和店都很遠。他有點強壯。可能會有很多人說,身體好了就不去工作了,但是這個社會,大學畢業的人都很難找到工作,更別說是乞丐了。即使他們很努力,他們的雇主會相信壹個乞丐嗎?所以我會壹直給乞丐錢,不多。如果妳給些零錢,這永遠都不是問題。沒零錢就別給了。在這個世界上,總有人需要幫助。今天妳幫助別人,明天別人也會幫助妳。

適當的慈善,畢竟有些值得同情!

討論社會上的乞丐(職業的和非職業的)該不該施舍,首先要明白什麽是乞丐,就像討論蘋果該不該吃壹樣。如果不知道蘋果是什麽,怎麽談吃不吃?

1)乞丐產生的原因:

獲得必要的溫飽和金錢是文明社會文化價值體系所推崇的行為目標,但在不平等的階級社會中,底層的廣大人民群眾缺乏實現這些目標的手段。當他們僅靠社會允許的手段無法達到獲得必要生活資料的目標時,他們就必須“創造”新的手段,因為生存永遠是第壹位的,為了生存這個目標,他們就必須“創造”新的手段。乞丐生計是底層窮人創造的壹種謀生手段。這種手段雖然被社會習俗所排斥,被現有的文化價值體系所接受,但仍被後人創造、學習和使用。這是生存的需要。

這種新的手段就是通過各種方式向世人傳達乞丐自身的弱小形象、苦難經歷和悲慘遭遇,從而調動人們的同情心,得到人們的施舍。所謂的“路乞討”、“行乞討”、“苦乞討”、“詐乞討”湧上心頭,所謂的“叫街”、“號哭”、“訴苦”、“離軸”、“打單子”、“打破頭”、“吞刀”、“打蛇”、“裝模作樣”

2)乞丐的地位:

形容社會中人的復雜,有所謂“三教九流”。

其中有壹流的女巫(南方念咒招神驅鬼的巫師)、二流的妓女(明代的妓女)、三流的神(以跳舞的形式治病的神仙附身的女巫)、四流的梆子(更夫)、五流的剃頭匠(到處挑擔子的理發師)、六流的戲子(吹鼓手)、七流的戲子(各種演員)、八流的叫喚。

可見,輿論和大眾心理都把乞丐當成了末流,都把當乞丐當成了莫大的侮辱,都把當乞丐當成了警示和勸誡後人的反面教材。這是普通人,尤其是士紳階層的心態。宋代學者袁彩的《孩子要學儒學》壹文,表達了這種文化心態。文章說:“士大夫子弟無世俗之財可守,其無常可倚。但是,他們要仰視事物,就像儒家壹樣。其才氣與品質皆美,可從學者處學習。世間可富可貴,下回可教,從而受教而役。他不能向學者學習,但他可以為薩格勒布做事,代表簡服務。下次可以學點閱讀,做個童年的老師。做不了儒家,可以做巫師、醫生、和尚、道士、農場、技術。凡是能養生而不辱前人者,皆可為之。至於背景的流浪,至於當乞丐,偷竊,這是最屈辱的。”在衣冠楚楚的人眼裏,做乞丐就跟做賊壹樣,是羞辱祖先的大醜聞,絕不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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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可以用下面的公式來總結壹個乞丐的形成:普通人——乞丐——職業素養。

首先,必須從普通人轉變為乞丐,但這個轉變是非常痛苦和曲折的。因為沒有人生來就是低人壹等的,更別說成為乞丐了!為了生存,為了成為壹個乞丐,我們必須冒著羞辱祖先的危險,忍受所有人的鄙視和輕視,這本身就足以引起任何人的同情!

既然妳成了乞丐,那麽妳就必須走向職業,這就必然會產生諸如“要道”“要道”“要道”“行乞”“行騙”等行為,就像必然會有壹個沖4壹個沖3壹樣,是天經地義的。也正因為如此,乞丐更是苦不堪言。他們壹方面被鄙視為社會底層,另壹方面又不得不通過各種手段讓自己過上更好的生活來擺脫這個階層,而恰恰是這種反抗造成了人們的鄙視。如果乞丐不能成功地向世人傳達自己的弱小形象、苦難經歷和悲慘遭遇,以此來調動人們的同情心,進而得到人們的施舍,他們又如何生存?

既然我們尊重壹個弱者的生存權,同情弱者的處境,請拋棄先入為主的偏見,施舍乞丐吧!

適當的慈善,畢竟有些值得同情!

無論什麽時代(從古至今),什麽國家(從貧窮落後的第三世界國家到發達國家),乞丐作為壹種特殊的存在,是絕對不能被允許的。印度尼西亞西蘇拉威西省西江市市長西拉魯丁(siraruddin)4日表示,根據市議會通過的新規定,給乞丐錢將被處以3個月以下監禁或150萬印尼盾以下罰款。

據法新社報道,西拉魯丁表示,西江市議會上個月通過了壹項新法律,禁止給乞丐或街頭兒童錢,因良心發現而違反這壹規定的居民可能面臨3個月監禁。他強調,這項新法律旨在減少西江不斷增長的乞丐數量。

Sirrudin說,“這是消滅街頭乞丐的重要決定”,並補充說,乞丐或街頭兒童將被判處最高三年監禁或不超過五百萬印尼盾的罰款。

西拉魯丁說,這項禁令的配套措施是培訓乞丐的就業計劃。

他指出,西江的乞丐和流浪兒童數量已從2006年的870人攀升至今年的2600人。

要麽就是懶,想不勞而獲,這種人不應該給。

B.乞討是壹種職業。有的地方有“出門跪大街,回家睡別墅”的說法。

C.老弱病殘,這應該是政府社會福利建設的問題。

d,這才是最可恨的。有些人為了自己的利益結成幫派,強迫他們乞討,甚至致殘。給這些乞丐施舍會助長他們的囂張氣焰。

這個年輕的孕婦只有19歲,挺著大肚子在深圳街頭乞討三年多。每次她都會向行人哭訴自己的“不幸遭遇”。深圳晚報供圖

壹名在深圳街頭乞討三年、自稱丈夫遭遇車禍的孕婦被記者多次拍到。2006年9月5日晚,她因涉嫌詐騙被帶回派出所接受調查。警察從孕婦的背包裏找到了三張銀行存款收據。短短9天,“孕婦”向同壹個賬戶存入4250元。

當越來越多的職業乞討者走上街頭,當乞討騙局被無情揭露,行走在各個城市的人們逐漸開始學會用警惕和冷漠來應對。我們不知道這些“職業乞丐”背後的故事。也許他們也有許多不可避免的困難。但是,在現行法律法規缺乏懲治類似乞討行為的依據的情況下,應該如何判斷其利用人們的同情心來獲取錢財的行為?

不要向乞丐伸出我們友好的手。

我們要明白,我們付出的不是錢,而是愛。我們伸出的手代表我們對他們作為人類的關心和尊重。

我討厭用慈善這個詞。我不想褻瀆我們的愛,哪怕是壹點點。愛是真誠的,自願的,無私的。我們在這裏不是要求他們的回報,不是要求他們的贊揚。我們只是希望我們友好的手能稍微撫慰他們的心,告訴他們這個世界是美好的。

我不否認很多人都是騙子,但是誰又能確定他(她)就是騙子呢?妳怎麽能以此為理由縮手呢?如果每次妳的愛情都遭遇猶豫,說明妳的愛情不是純粹的愛情。我們應該擡起眼睛來辨別騙子,而不是縮回我們友好的手。

不要憐惜妳的手,不要猶豫妳的心。在我們可以的時候,主動伸出手,兄弟姐妹們,我相信:即使他(她)是騙子,妳們的愛也壹定會傳遞到他(她)的心裏,也會傳遞到妳身邊更多人的心裏。

隨著社會貧富分化和外來人口湧入城市,就業危機越來越嚴重。有的人能在競爭中生存,有的人會在競爭中倒下。還有的是天生或後天有壹些災難,很多是自身條件無法解決溫飽的。有乞丐是很自然的。雖然我個人不同意乞討,但是乞討存在的合理性,誰也無法否認。

對於這些社會弱勢群體,我相信基本上大家的意見都是能幫就幫。

再說說假乞丐。相信不用我舉例大家也能說出各種各樣的東西。這種人很惡心。乞丐比白領掙得多,這可能也是人們討厭乞丐的壹個原因。不管有沒有這樣的人,如果可能的話,希望妳能抽時間去當地深入了解乞丐,看看他們的收入和生活。事實只有妳親自調查才會知道。我花了壹個下午和他們交流。我也去了他們住的地方。每天吃不飽,住在皮做的棚子裏。不是沒人進過求助中心,只是有人逃出來了。雖然是片面的,但是讓我相信了大部分乞丐都是無奈的。

而這些利用大家同情心的乞丐,並不是今天,昨天,或者這幾十年才出現的。它們可能出現在幾千年前。有人說,從不施舍是為了消除乞丐之風。怎麽才能消除?古人沒有想到這壹點嗎?但是這些假乞丐消失了嗎?不要!

當然,我們可以對乞討和乞求說不,但在說不清的時候。

因為有假乞丐就拒絕所有的乞丐,就像被食物嗆到壹樣。

也許我們在拒絕假乞丐的同時,也拒絕了需要幫助的弱者。我們拒絕自己內心的善良。

當所有人都停止施舍的時候,會不會有人在偶像下面許願:下輩子做流浪狗,不做人類?

馬克思說:存在就是合理!乞丐存在原因解釋如下:

貧困是長期籠罩人類社會的陰霾,人類社會從誕生之日起就遇到它,被它困擾。貧困是引發諸多社會問題的重要經濟誘因,也是乞丐現象的最初根源。從某種意義上說,正是貧窮使得乞丐在文明社會的發展中產生並長期延續。

按照社會學的理解,貧困“是壹種生活環境。在這種環境下,收入低,就業不充分,住房差,精神壓力大,外部壓力大,他們在社會上沒有權力,很難接近受尊重的地位。窮人總是有壹種不安全感,情緒不穩定。”((美)埃弗雷特·羅吉斯等著《農村社會的變遷》)

貧困說到底就是欠發達,也就是人作為壹個社會的發展權沒有實現或者說沒有實現。

根據人類需求層次理論,每個社會成員都有享受自下而上的信息和發展生存信息的需求。人的發展首先要滿足基本生活資料的需要,然後才能通過物質資料的生產和其他服務為社會服務,並在這個過程中經歷社會化和再社會化,使體力和智力得到發展,潛能得到提高和調動。因此,人們可以獲得發展資料,包括提高生活質量的物質條件、教育和培訓費用、文化娛樂、體育和其他需求。人的需求和權利不能實現或沒有完全實現,這就是社會學意義上的貧困。

如果說貧窮是發展不足,那麽在蠻荒的古代,人類社會普遍處於貧窮之中。當時社會生產力極低,社會分工極不發達,生活資料和生產資料極其匱乏,人民生活必需的糧食和住房都得不到保障。然而,在這種情況下,乞丐並沒有像我們想象的那樣大量湧現。為什麽?在我看來,這壹條就是人普遍貧窮,沒有貧富之分,沒有貧富之分。自然就不會有極其卑微的乞丐了。其次,由於資料的限制,我們很難知道當時人們生活的具體情況。可以說,在當時的社會條件下,人窮極了,社會窮極了,乞求別人是沒有用的。說到乞討,每個人都想乞討,每個人都想向大自然乞討。在這方面,每個人都是乞丐。但是,在絕對貧困的條件下,相對富裕和貧困是有區別的。沒有健全的社會保障機制,貧窮而未申報的人只能靠向別人討飯,向社會乞討來自救。在當時的社會條件下,每個人都可能成為乞丐,也可能成為施舍者。人們在乞討和互贈的交換中完成了互助的功能,從而在極其艱難的生存條件下完成了個人的生命歷程。

據史書記載,在中國漫長的封建社會中,廣大勞動人民的赤貧使他們中的壹部分人去乞討,而貧窮壹直是乞丐出現的首要原因。歷代關於“饑荒”、“大饑荒”、“大饑荒”、“特大饑荒”的記載數不勝數。有了饑荒,到處都是饑民,到處都是乞丐。

在中國封建時代,貧困是壹個經常性和結構性的社會問題。究其原因,生產力低下和長期停滯、生產資料的缺乏、統治階級的壓迫、周期性的社會動蕩和頻繁的自然災害都在不同程度上發揮著作用,它們的相互作用共同構成了農民長期生活在饑寒交迫狀態的根本原因。戰國時期著名的政治家、改革家李悝曾經給農民算過壹筆賬。據李悝估計,壹個要養活五口人的農民,耕種100畝地,每年可以產出150石糧食,交10%的稅,剩下135石。壹個五口之家壹年吃90石,剩下45石。四十五石糧食換算成1350元左右,如果這些錢用於春秋祭祀活動和服裝,還有450元的缺口。如果符合生老病死和喪葬費,以及向國家繳納的費用,差距就更大了。壹個五口之家,有壹百畝地,也算中等農戶。他們在豐年不饑寒交迫,在兇年自然更慘。劣等農民的情況更糟糕。通常他們別無選擇,只能流浪乞討自救。所以,在漫長的封建時代,農民往往瀕臨破產,大量淪為流民,進而淪為流浪乞討者,也就不足為奇了。

當歷史的車輪來到工業社會,事情似乎發生了變化。由於社會分工的擴大、社會化大生產的全面發展和科學技術的迅猛發展,人類的社會生產力得到了空前的提高,社會的物質財富得到了極大的豐富。與封建農業社會相比,人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質量有了很大提高,貧困問題也相應得到緩解。但是,它並沒有消失,相對貧困仍然是壹個普遍的社會問題。人類發展權的缺失和生存權與發展權的嚴重失衡仍然十分嚴重。社會成員之間在生產質量上的差距沒有縮小而是擴大了,人民的教育、健康、社會交往和政治參與等更高的發展權利仍然嚴重不足。

生活資料分配不公和發展機會嚴重失衡是當今貧困問題的主要表現。正因為如此,乞丐在當今社會依然存在,而且數量相當可觀。究其原因,還是貧窮首當其沖。與過去不同的是,今天的貧窮多表現為相對貧窮和精神貧窮,今天的乞丐也因此有了相應的時代。

所以,乞丐的貧窮,並不代表他們壹貧如洗,而是大部分人相對貧窮。而且,鄭方也不能總是用壹個單壹的現象來概括乞丐的整體情況(況且,鄭方也從來沒有反駁過我們認為騙子不應該被視為乞丐的觀點)。就像壹箱蘋果有1個爛蘋果壹樣,妳不能說整箱都是爛蘋果!

我最近讀了壹篇關於俄羅斯作家兼詩人屠格涅夫的短篇小說。在壹個下雪的夜晚,詩人正匆忙地走在回家的路上,這時壹個乞丐出現在詩人面前,伸出了他乞討的手。詩人停下來,搜遍了所有的口袋,無助地伸出手,拉著乞丐的手說:“非常抱歉,我今天忘記帶錢了。”乞丐的表情壹下子僵住了,只有眼睛被熱紅了。乞丐用顫抖的聲音對詩人說:“先生,夠了。比給我錢還滿足。”詩人和乞丐緊緊地握著手,融化了冰冷的雪。

平靜地走過乞丐

畢淑敏

我不再羨慕那些慷慨解囊的人,也不再側目那些壹走了之的人。

我喜歡張愛玲的壹個原因是她說她不喜歡乞丐。普通人不敢說討厭乞丐,尤其是女人,太不厚道了。

乞丐是壹種現象,它將貧窮和軟弱外化,並軟弱無力地反映出來。它赤裸裸地表達了人們的悲痛和幫助,讓別人感受到幫助的欲望,獲得同情後給予的喜悅。

乞討成了新話題。名著中的乞丐往往睿智正直,普通人也有很多和乞丐有關的故事。聽了壹個女人的故事後,她最終決定嫁給她的丈夫,因為當他看到壹個乞丐時,他總是全心全意地拿錢。有壹次我居然把請壹個女生吃飯的錢都拿出來了,讓兩個人只能餓著肚子在河邊走(女生的錢只夠他們回家的路)。女孩認為這個男人值得信任,很快就嫁給了他。衣冠不整的乞丐不知不覺成了媒人。當我佩服這姑娘的聰明時,她臉色陡變,說婚後不久發現丈夫狹隘虛偽,很快就分道揚鑣了。於是乞丐不知不覺成了罪人。

不知所措,不知道在這個大城市怎麽治療眉眼上的腫瘤。有壹天,我和海外宗教界的朋友壹起去地鐵。骯臟的老乞丐裹著骯臟的破衣爛衫,半跪半俯,擋住了樓梯,散落的小硬幣在破舊的草帽裏泛著微弱的光。半條腿像木桶壹樣被捅在毛氈下面,有腳的地方是壹團褐色的腐肉。場面的慘烈,氣味的難聞,讓人不得不遠遠的丟下壹些錢,遠走高飛。

我後退了幾步,拉開了和朋友們的距離。按照她的同情心和博愛,不管她捐多少,都是她的心和隱私。我最好帶著敬意讓開。

她很有尊嚴地走過去,俯下身對殘疾老人說,請讓路,不要擋著通道,沒看見人家在繞過妳嗎?大家多不方便啊。老人從地上擡起半張臉,沒有回答她。他走了自己的路,請夫人,並給了壹些小錢...

朋友悄悄路過,壹分錢沒放下。進地鐵,找到站內工作人員,她說通道裏有個乞丐,妨礙交通。請催促他走開。

我默默地看著這壹切,覺得不給錢也無可厚非。比如,碰巧我心情不好,沒有余力去關心別人,但是要求警察趕走老乞丐,是不是太嚴厲了?我忍不住給她找了個借口,說我在報紙上看到有的乞丐騙吃騙喝,白天在街上乞討,下班後西裝革履的去餐廳。有的幹脆以此為業,幾年後居然在農村蓋起了房子,成了當地首富。想讓妳壹眼就看出乞丐就是這樣的路人?

朋友笑了笑,說我沒有這種神奇的力量。我也看過妳在報紙上提到的那些例子。至於老人,沒有證據,不能只懷疑他。我就納悶了,既然妳不覺得他是壞人,為什麽不施舍呢?

朋友說,但是我也說不清他是不是真的窮病了,很難養活自己。

我說,這很難。是不是每個人都應該在掏錢做慈善之前,雇壹個私家偵探逐個調查乞丐的收入?

朋友是積極的,這是現代社會的困境在農耕社會,十裏八鄉的人都知道誰是窮人,誰是真正的無助。進入信息社會,人流量很大。我們知道火星什麽時候會猛烈撞擊,但普通人無法掌握乞丐的真實背景。

我說,我該怎麽辦?壹些乞丐擋住了妳的路,並表現出他們的殘疾和恐懼,這讓妳不得不扔掉錢。幾個人壹起旅遊。路過就小氣沒心沒肺,壓力挺大的。

朋友說我從來不在路邊施舍。那不是善良,是愚蠢。當然,我不敢說沿路的每個人都不應該救援,但是救援也要有現代意識。妳給壹點錢,他磕頭,他出賣尊嚴得到錢,妳得到廉價的欲望滿足。妳那點小錢不值得這樣的回報。他很容易摸自己的頭,因為他不再重視自己。那種通過表現生理疾病來擠壓人的感官,是壹種潛在的威脅和迫害。利用醜來贏錢,自古以來就被稱為“惡乞”,為人們所不齒。如果妳的血汗錢助長了惡習,豈不是違背了妳的善良願望?

我點頭問,那怎麽布施呢?

有朋友說,應該有壹個正規的慈善機構來負責這些事務。它必須接受各方面的監督,需要對過去和未來有清醒的認識,才能把好鋼做在刀刃上,省去普通人篩選的難度。

從此,我可以心平氣和地走在乞丐身邊。我不再羨慕那些慷慨解囊的人,也不再側目那些壹走了之的人。當然,我們也積極向正規機構捐款,期待他們廉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