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中國是典型的農業社會。全國90%以上的人口屬於農業人口,經濟生產方式是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這就造成了壹個問題,就是古典中國的經濟生產是以家庭為單位的。西周的時候有官方規定不能殺牛,但是到了漢朝就要花錢買了!唐朝的時候,殺牛不用賠,但是判了刑。各個朝代的“禁牛”包括任何人,哪怕妳是牛的主人。因為人類馴養牛作為動力動物,沒有人會正常宰殺壹頭中青年牛,也不是隨便說壹頭牛抵得上四五個壯漢。
其實在中國古代朝代,是禁止殺牛的。有的朝代比較嚴格,有的朝代比較寬松。但是在明朝初期,殺牛是被嚴格禁止的。屠宰牛是壹種犯罪行為:“任何人故意殺死另壹個人的牛將有壹個工作人員70,只有壹年半;私宰自己牛馬的,杖壹百。因傷牛而死的人不會向政府報告,但會被私自脫衣,罰款40。“明初人口銳減,物資匱乏。
第壹頭牛的養殖能力相當於五個年輕力壯的人力,效率極高。同時也很難在有限的數量內繁殖。自然是壹輩子禁止宰牛,他們辛辛苦苦地耕田、耕田。夏天,吸血蚊子把牛釘直了,讓牛苦不堪言。牛的主人想宰殺它們吃肉,然後賣錢。奶牛們絕望了。他們常說:“不殺耕牛,不棄看門狗。”壹切都是有靈性的,難道天堂沒有輪回嗎?想起來,黃牛辛辛苦苦壹輩子給人耕田拉車,到頭來,壹把刀是免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