劇本主要由劇中人物的對話、獨白、旁白和舞臺指示組成。對話、獨白、敘述者都使用第壹人稱敘述者,歌劇、戲曲中也經常使用歌詞。劇本中的舞臺說明是以劇作家的口吻寫成的敘述性描述,包括對劇情發生的時間、地點的說明,對劇中人物形象特征、肢體動作、內心活動的描述,對場景、氣氛的描述,對布景、燈光、音效的要求等。在戲劇發展史上,劇本的出現大致是在戲劇正式形成和成熟的時候。古希臘悲劇從最初的酒神儀式發展到壹門完整的表演藝術,從根本上標誌著大量悲劇劇本的出現;中國宋元時期的戲曲、話劇是中國戲劇走向成熟的最可靠證據。印度和日本古典戲劇的成熟也以壹批代代相傳的劇本為標誌。但也有壹些成熟的戲劇形式是沒有劇本的,比如古希臘羅馬的壹些滑稽戲,意大利早期的即興喜劇,日本歌舞伎的壹些口頭戲,中國唐代的歌舞小品和滑稽小品,還有現代的啞劇。
劇本寫作最重要的是可以在舞臺上表演。戲劇文本不是藝術的完成,但也只能說壹半。直到舞臺表演(即“表演文本”)才呈現出最終的藝術。歷代文人中,也有人寫出了不適合舞臺表演甚至根本不可能表演的劇本。這種戲劇文本稱為案頭劇(也叫書房劇)。著名的如奧斯卡·王爾德的《莎樂美》。而壹個好的劇本可以具有適合閱讀和創造優秀舞臺表演的雙重價值。
壹個可以在舞臺上表演的原創劇本,還是需要在不同舞臺和表演者的需求下,進行適當的修改,以滿足實際需要。因此,舞臺工作人員將修改壹個不同於原始的工作腳本,並有詳細的註釋和標記腳本中的壹段應該如何執行。這樣的劇本被稱為“字典”或“表演書”或“提示書”。另外,劇本是壹個完整的表演劇本,還有壹個簡單的舞臺表演劇本,只有很短的劇情大綱。實際的對話和表演都是靠演員在場上即興發揮,這種劇本被稱為“幕表”。
腳本的創建者
劇本的創作者被稱為編劇,或劇作家。
腳本的內容
劇本主要由人物對話(或歌詞)和舞臺提示組成。舞臺提示壹般會指出人物說話的語氣,說話時的動作,或者人物上上下下,指出場景或其他效果變化等。
典型的腳本示例如下:
公館驛室內
王媽:(小心翼翼地)小姐,妳還是要照顧好自己。吃點東西吧。
趙老師:(把碗摔在地上)不,我就是不吃。
(王媽下)
劇本的結構
壹個長劇本往往由許多不同的段落組成,在不同種類的戲劇中,用不同的單位來區分段落。在西方戲劇中,“幕”作為壹個大單位被廣泛使用,它在“幕”之下又被分成許多小“場”。我國元雜劇以“者”為單位,南戲以“處”為單位,代表演員進出劇場的順序。明代文人創作後,將“楚”改為更為復雜的“楚”。
劇本的結構壹般可以分為“開端、發展、轉折、高潮、高潮結局”。當然,根據編劇技巧的不同,結構也會有所變化。如“制作精良的劇”。
腳本的分類
按適用範圍可分為:戲劇劇本、電影劇本、電視劇劇本等。
根據劇本的主題,可以分為喜劇、悲劇、歷史劇、家庭倫理劇、驚悚劇等。
還有壹類劇本主要追求文學性,不以表演為目的,或者不適合表演,動作不夠。它被稱為“案頭劇”和“書房劇”。19世紀歐洲的許多浪漫主義詩人和作家用這種形式寫了許多詩,但只能提供閱讀,不適合表演。
因此,在戲劇創作中,壹個劇作家應該了解舞臺和表演,應該在劇本創作中處理好劇本的文學性和舞臺性,因為戲劇表演才是最終目的。沒有表演和觀眾的戲劇不是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