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個人來說,如果不是為了自己而活,而是願意或者被迫為別人的追求而付出,那就沒有意義。因為妳付出的對象是什麽樣的人生價值不是妳能控制的,和妳的付出沒有太大的因果關系。這個世界上絕大多數的人,壹生都在為婚姻、名譽、工作、孩子等等而忙碌。他們不知道自己為什麽活著。他們把生命奉獻給了他人或群體,卻忽略了自己。有些父母,愛孩子,壹生都在無條件的為孩子付出。他們的孩子在家裏養尊處優,驕橫跋扈,在外面壹事無成。這樣的付出有什麽意義?
我不是說人要極端自私,不去幫助別人,不去為群體服務。意思是在幫助別人和幫助自己之間,我們還是最重要的,要看對方是不是真的需要妳的幫助。其實我們很多主動幫助別人的行為,都是在奉承自己,好心做壞事。
本來,我們幫不幫別人是我們自己的事。如果我們想幫忙,我們會幫忙的。如果我們不想幫忙,我們就不會幫忙。這是我們的權利。沒有所謂的“應該”。但現在的情況是:妳會出於自己的自由意誌去幫助別人,但正是因為妳從小受的教育和社會洗腦,妳認為妳應該幫助別人,幫助別人是“理所當然”的。因為妳所受的教育,社會價值觀的引導,他人的期望等等,都在試圖把妳變成“為了他人”,這必然會扼殺妳的自我獨立。
壹個人壹旦接受了群體的同化,他只會成為社會化的工具。如果妳被別人同化了,妳就會被別人部分支配,自然就變弱了。而社會價值評價體系是模糊的、混亂的、多元的。追求群體或他人的認同,必然會讓自己迷失,缺乏自信。因為妳不知道如何選擇,所以妳無法確定自己是否正確。妳會發現很多人都在堅持相反的想法,所以妳會不由自主地在潛意識裏懷疑自己,妳無法自信地完全貫徹和表達自己的信念。這樣的心註定無法強大。所以,想要強大,根本不需要在意社會和群體的評判標準。
以前是別人在告訴妳什麽是對的,什麽是錯的。妳該做什麽,不該做什麽。妳從未靜下心來傾聽自己內心的聲音,也從未尊重過自己的想法和喜好。不滿足自己的喜好,人生怎麽可能快樂?從現在開始,妳徹底拋開別人和社會觀念對妳的影響,從關心自己開始重新考慮對錯。妳是最重要的,所以妳喜歡的就是對的好的,妳討厭的就是錯的不好的。
所以從現在開始,沒人需要告訴妳該關心什麽。沒有人能控制妳,妳只在乎妳,妳開始完全掌控自己的命運。